警方提供相片
(獨媒報導)政府上月初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黃碼」,確診者被區分為「紅碼」人士,不得進入表列處所。四名「紅碼」人士昨(2日)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表列處所,涉違規被警方押送至竹篙灣隔離。當局重申,會嚴肅跟進相關案件,並票控違法人士。
政府於上月9日起實施「紅黃碼」疫苗通行證,曾表明14日適應期屆滿後將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警方表示,經與衞生部門協調後,根據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執行「隔離令」,在多區將將四名疫苗通行證仍呈「紅碼」的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當局重申,會嚴肅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進行搜證,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人士。
根據規例,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衞生主任及警務人員等獲授權人員,有權把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