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安排同一間物管公司聯合管理鄰近舊樓,計劃今年上半年將於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四個小區推行,為期一年。2022年起試驗的市建局與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網誌稱,已於本月初將報告提交政府。網誌提到,舊樓的商舖業主,往往因未受惠於物管服務而反對,即便住宅業主同意商舖業主無須繳交物管費,但仍需所有業主一致同意才能修改公契。市建局倡政府研究放寬,允許在大多數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修改公契內有關分擔物管服務費用安排的條款。
市建局的「聯廈聯管」試行計劃於九龍城區推行,其中兩幢參與的大廈龍威大廈和幗蘋樓,原屬「三無大廈」。市建局先協助成立法團,然後才展開聘用物管公司程序。兩幢大廈分別於去年議決委聘同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並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起為住戶提供服務。計劃原有多兩幢大廈參與,不過其中一幢因持過半業權的地下商舖反對,另一幢則決定繼續委聘現正為其樓宇提供服務的物管公司,選擇退出「聯廈聯管」計劃。
市建局稱,雖然參與計劃的樓宇不多,但吸引了15間物管公司入標,反映業界的支持。此外入標價亦具競爭力,中標的物管公司每戶每月的「基本服務」費用只約百餘元。
網誌提及多項實行計劃時的安排,包括聯同業界制訂了「聯廈聯管」標書範本,將物業管理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和「選擇性服務」兩大類,前者包括擬備財務預算和報表、購買第三者保險及定期召開業主大會等工作,後者則為聘用清潔員倒垃圾及清潔維修服務等,讓參與業主按實際需要選擇,費用較傳統合約便宜。
此外,市建局要求入標物管公司,就參與的樓宇的單位「劃一報價」,以及安排「聯合招標、獨立合約」,即參與的樓宇可以其法團名義,獨立與物管公司簽署服務合約。
報告亦提及推行計劃時面對的困難,包括難接觸舊樓業主、缺乏商舖業主支持及不同樓宇需求各異。網誌中提到,按現行法例,管理費需要根據大廈公契攤分。舊區不少單幢式大廈屬商住用途,地下或低層設有商舖,商舖業主普遍認為未受惠於物管服務而拒絕參與。
即便樓上住宅單位業主同意商舖不需繳交費用,仍需全體業主同意修改公契相關條文,市建局形容為難度甚高。
市建局就「聯廈聯管」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放寬修改公契就分擔物管服務費用安排的條款,容許商舖業主可根據實際情況或其實際享用的相關物管服務項目,支付管理費用;將「聯廈聯管」計劃納入「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大型物管公司主動連繫單幢樓宇提供「聯廈聯管」服務;網絡供應商資助舊樓甚或免費鋪設寬頻網絡,令其能應用科技管理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