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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懸空7個月終「齊腳」人選曾遭政府否決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懸空7個月終「齊腳」人選曾遭政府否決

(獨媒報導)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去年8月辭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一職,公會執委會隨即推薦外藉資深大律師蘇朗年(Neville Sarony)填補空缺,但一直不獲政府理會。政府今刊憲公布空缺人選,由新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出任。公會發聲明回應委任安排,透露原來今年2月10日,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曾「邀請執委會推薦另一位大律師以供考慮」。《獨媒》正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查詢蘇朗年的「死因」,以及由誰決定。

另外,根據政府憲報,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一職的任期,只是由今年4月1日開始至明年6月30日,比其他續任委員任期短。其餘4名委續任的委員,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院上訴庭法官朱芬齡等,續任兩年,至2024年6月30日。《獨媒》正查詢原因。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晚上回覆,沒有回答蘇朗年被拒委任的原因。發言人對杜淦堃的任期有解釋,指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大律師委員空缺的原有任期,在今年6月30日屆滿;按法例規定,獲委任的委員任期不得多於兩年,但可再獲委任。杜淦堃資深大律師的任期與另外兩名現任的委員的任期同於2023年6月30日終止,發言人稱「這個交錯任期的安排,令委員會的工作更有延續性」,並強調行政長官過往亦曾委任委員服務少於兩年的任期。

委員會有份「推薦」國安法指定法官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角色,是向特首就各級法院及審裁處的司法職位空缺人選,提出意見及推薦。根據政府說法,國安法指定法官的任命程序,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有其角色,最終委任權仍在特首手中。

事件緣於去年8月6日,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辭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一職,但政府一直未填補空缺,直至今日刊憲才宣布「齊腳」。大律師公會因應傳媒查詢,中午發出聲明交代事件。公會執行委員會已在去年8月17日,即戴啟思宣布辭職後11天,推薦蘇朗年資深大律師填補戴啟思的空缺,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新任大律師委員一職。

公會指,在2022年2月10日,政務司司長辦長室「邀請本會執行委員會推薦另一位大律師以供考慮」,亦即拒絕蘇朗年作為合適人選。公會指在公眾利益前題下,執委會認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重要職能,其任命「不應該再有所延誤」。參考前任主席在2018年成為公會主席後,隨即獲任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故執委會推薦杜淦堃填補空缺。

蘇朗年曾撰文批評習近平處理反修例示威

蘇朗年(Neville Sarony)據報持英國藉,他於2019年反修例運會期間,曾在《亞洲時報》撰寫文章批評北京政府及港府處理示威的手法。

入選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準則是什麼?1999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曾委任一名陷入誹謗案的被告人,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成員。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回答立法會議員質詢,指會「考慮候選人的品格、社會地位、判斷能力,和該人是否能獨立及不偏不倚地執行委員會的法定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