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主席鄧飛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在去年年底參選立法會選舉時,未有按選舉管理委員會規定,將選舉廣告及相關資料上載至中央平台供查閱,他希望法庭接納,因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計算錯誤,申請豁免受相關刑罰,和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申請人為鄧飛,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鄧飛在傳票中承認,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即未有以選管會指明的方式,在選管會指名的時間內,備妥有關選舉廣告及資料的電子文本。
該條選舉廣告為一段去年12月6日在鄧飛Facebook 專頁發佈,片長3分16秒的粵語影片,及一些文仔訊息。鄧飛解釋,因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計算錯誤或任何理由,才導致不遵守事宜,而非因不真誠所致,要求法庭頒令豁免遵守上述規定,及承受相關刑罰,及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MP9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