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香港職業安全及健康狀況,去年共發生24宗致命工業意外,其中20宗涉建造業,數字與過去四年的16至23宗相若。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在港台節目指,建造業的行業生態包括價低者得、判上判及效率為先,雖然有眾多口號,但始終無法將安全放在第一位。
對於致命工業意外以建造業佔近八成,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在港台節目指,建造業一直為高風險行業,亦關乎業界生態,包括價低者得、判上判及效率為先,雖然有眾多口號但無法將安全放於第一位。她指如真正將安全放於第一位,需要很多資源及時間配合,如業界不以效率為先,則不會發生不同工序交叉作業形成不同危機,盼發展商及業主等給予合理工期,承辦商與分包商的溝通亦需良好。
蕭倩文又提到,裝修及維修亦有不同意外,惟當局無法得知,有個案甚至沒有報警。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亦提到,部分中小型工程目前無須申報(10人以內或工期為6星期之內),勞工處不知悉下無法巡查,倡部分危險的中小型工程需納入申報。
昨日本港亦再次發生一宗致命工業意外,一名55歲男工人在大角咀貨物裝卸區吊運金屬管時,被落下的金屬管擊中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蕭倩文指死者與貨車司機負責將金屬管運送往粉嶺,在「車過車」期間吊帶斷裂,被墜下的金屬管擊中。她稱吊運時需確保穩妥,工友亦應站在安全位置。墜下物件的意外有所增加,由去年1宗增至今年上半年5宗,蕭倩文形容為危機處處,盼工友跟足指引。
勞工處表示,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到現場,正就意外原因展開調查,對事件表示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勞工處已向僱主及處所佔用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並指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等,違例者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昨晚亦同發生另一宗工業意外,一名工人於亞洲國際博覽館一展場內工作期間,從約4米高處墮地重傷。蕭倩文指現場工友稱有安全帽及安全帶,需再研究事故原因。
根據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去年職業傷亡個案中,致命個案為286宗、受傷個案為29,170宗。工業意外方面,致命個案有24宗,受傷個案則有8,110人。建造業的20宗中,首三個原因為9宗的「人體從高處墜下」,3宗「觸電」、2宗「受困於物件之內或之間」及2宗「暴露於有害物質中或接觸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