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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12歲或以上須打兩針 方可獲「臨時疫苗通行證」

即日起12歲或以上須打兩針 方可獲「臨時疫苗通行證」

(獨媒報導)政府宣布即日(17日)起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所有從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地區抵港人士,須至少打兩針,或康復後已打一針才可獲發通行證,11歲或以下兒童則可豁免。

有內地人士早前表示,使用「來港易」或「回港易」抵港毋須接種疫苗,便可獲臨時疫苗通行證出入處所。事件引起社會爭議,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13日)曾表示,國內管控疫情的標準為全球現時疫情風險最低的地方,風險較香港相對低很多,加上政策執行上沿用多時。

研究三日後劃一安排 曾確診須打一針

不過,醫務衞生局在同日已表示,正考慮統一在郵政局、入境口岸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在事隔三日後,當局宣布劃一要求,12歲或以上人士必須已完成接種疫苗,才符合要求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至於曾確診已康復人士,則須接種至少一劑疫苗,才被視為完成接種。

至於11歲或以下兒童,當局就表示,因為考慮到香港以外地區為11歲或以下兒童接種疫苗的安排,較成人遲開始,所以仍可在無打針的情況下,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獲醫生證明書人士同獲豁免。

籲有意在港停留較長時間人士 盡早打針

當局亦在新聞公告中作「溫馨提示」,呼籲合資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較長時間,便應在抵港後盡早按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透過打針早日得到保護。

此外,政府在新聞稿中亦提到,現時在國家聯防聯控框架之下,接種疫苗不是跨省、市、區出行的一般要求,亦沒有要求從香港入境內地的人士必須接種疫苗,因此未有計劃要求內地來港人士必須接種疫苗,以免窒礙兩地人員正常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