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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開槍案】遺孀到警總請願稱後悔報警

【北角開槍案】遺孀到警總請願稱後悔報警

【獨媒報導】上周北角警員開槍案,一名38歲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被警方開槍擊中胸部身亡。死者家屬今日到警總請願,其遺孀手持丈夫的遺照,多次泣不成聲,指「報警係叫你來幫助我,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我好後悔報警呀。」

死者遺孀表示,當日曾多次向警方表達不希望對方開槍,「報警係叫你來幫助我,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我好後悔報警呀。」當日報警的她稱「我害死咗我老公,我相信警察先報警,點知警察係咁做嘢,我害死咗我老公。」她指警方專業,有其他武器如胡椒噴霧等選項,認為開槍「唔合理」。她稱「唔甘心」,盼為死去的丈夫取回公道。

警員開槍時,與被指持刀的死者距離1.5米。「1.5米,我老公隻手有咁長咩?」她指近日「訓唔到、食唔到」,「我覺得佢死得好慘呀!」

其遺孀又提到,當日其丈夫是以拳頭攻擊其母親,認為或是警察到場後、丈夫害怕才持刀。她指如警員開槍打其丈夫手腳「留番條命」她仍可接受,但「你一槍打死佢我真係接受唔到。」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在當日開槍事件發生後見記者,重申開槍的警員別無選擇,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表現專業。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亦被問及事件,指事發時「電光火石」,「大家都唔想有啲咁嘅事發生」。

死者的父親亦曾接受商台訪問,過往曾多次報警,將兒子送院治療,望警方協助送院,不明白警員為何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