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在北角發生彈床遊樂場意外,兩名青年受傷入院,民建聯梁熙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質疑政府各部門對彈床規管「各自為政、推卸責任」。民青局長麥美娟回答指,如果彈床是供體操項目使用,就須按照體育總會指引。但文體旅局副局長劉震就拒絕「認投」責任,指彈床遊樂場「係人類其中一個活動」,不是「正式體育活動」,超出「體育」範疇,不打算由「文體旅局」的政策層面作出規管。
梁熙在書面質詢提及,政府對彈床遊樂場的規管模糊,處所毋須申領任何牌照已可經營,亦毋須安排人員當值向參加者提供急救服務。他指有市民反映,政府部門取態「各自為政、推卸責任」,問政府會否安排一個部門負起「第一責任人」,牽頭統籌規管工作。他在提問的第二部分,指有彈床遊樂場經營者要求參加者簽「生死狀」,問政府會否設發牌制度。
麥美娟指「生死狀」不能自動免除所有業者責任
負責回答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體育處所及遊樂場所性質不盡相同,如果彈床是供作體操項目用途,需按相關體育總會既定指引操作,需經專業訓練或有認可教練從旁指導。她又強調即使消費者簽「生死狀」,都不能單憑這點被視為自願承擔任何風險。
梁熙指從答覆顯示,似乎「唔關兩個局事」,他反問是否前警隊一哥鄧竟成的責任,因為對方負責監察和督導「體育總會」,他另點名文體旅局,質疑為何不用負責任。
議員不明為何彈床非「體育」
民建聯劉國勳再追問文體旅局責任,副局長劉震就提出「人類活動」和「體育」有分別,「其實人類不同嘅行為,都好容易搵到一個對應體育項目」,他舉例步行有競步,駕車有賽車,打遊戲機也有電競,「但係咪所有人類行為,因為佢有對應體育項目,我哋就要由體育角度出發,去到做一啲規管呢?」他認為答案是「未必合適嘅」,不應由文體旅局政策出發。他進一步指,「我哋唔覺得市面上見到嘅呢種,係一種正規體育活動」,不打算從文體旅局層面作出政策規管。
劉震的「哲學式回答」未必個個明白,例如工聯會陸頌雄就表示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為何貴為巴黎奧運項目的彈床,「副局長劉震話唔係運動,係人類活動」,他表示「所有嘢都係人類活動嚟啦」。
劉震:步行有危險 不用競步例管
劉震表示人類行為涵蓋種類非常多,「唔係話人類每一種行為,我哋都由規管體育項目嘅角度出發」,他舉一反三,如果社會認為駕駛行為有安全需要,「就唔會引用賽車規例去限制駕駛者行為」,「亦譬如,如果步行會產生危險, 我哋要做交通安排,都唔會競步體育項目嗰個規範形式,去規管行路方法」。
他最後表示自己發言的重點,不代表彈床不用規管,只是不應該以「專業體育運動」的要求施加其身,「要唔要規管,係大家可以討論嘅話題」。
邱達根:局長答得好
劉副局長的回答也有「知音人」,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表示「局長答得好」,相信不是每樣活動也須規管,他又指香港的娛樂事業「苟延殘喘」,因為牌照複雜和經營環境困難,他呼籲當局放寬發牌審批制度。不過局方只重申不同條例規管不同場所,未有正面回應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