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於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一名26歲前警員涉在 Facebook 發表言論,被控煽動意圖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反對被告保釋。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批准被告保釋,雖然並非《國安法》控罪,但羅官在保釋條件要求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煽動行為,並不准被告使用 Facebook、Instagram 及連登等社交媒體。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代表律政司,他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8個星期,有待警方向證人落口供,以及檢驗數碼裝置。
據知,被告案發時為現職警員,現已離開警隊。
被告崔駿民(26歲),無業兼沒有報住地址。控罪指他在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 Facebook 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羅官拒絕傳媒申請撤銷保釋報導限制,並下令被告須遵守以下保釋條件:
1)現金兩萬元
2)不得離港
3)交出旅遊證件
4)住在報住地址
5)每星期三次警署報到
6)地址變更須通知警方
7)不得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煽動的直接或間接行為
8)不得接受任何媒體訪問
9)不可使用任何社交媒體,包括但不限於 Facebook,Instagram,以及連登。
案件於明年1月14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