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2021年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28歲前警員涉在警務處Facebook專頁留言「抵死」及「狗官死一個點夠」等,他否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經審訊後罪成,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月,他申請保釋等候定罪及刑期上訴遭拒。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刻意揭露自己的警員身份,增加可信性及打擊警方公信力,為政府管治威信帶來影響。被告求情指去年被同僚取笑戲弄,為發洩怒火而無心詛咒。背景報告透露被告3次投考警隊失敗,但任職警員期間獲12次嘉許。
前警員崔駿民(28歲),報稱無業,他於2021年11月辭職。
被告求情指被同僚取笑戲弄 為發洩怒火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於內地出生,於15歲從廣州來港,於2014年修畢港專基礎文憑,並任職酒店接待員,他曾3次投考警隊失敗,最終於2017年成功考入警隊。被告於2021年11月辭職,並於2022年9月起修讀港專高級文憑。
辯方求情指被告成為警員是為了保衛家園及維持治安,其母親於內地設廠營商,被告原可到母親工廠的工作、享高薪厚職。惟背景報告卻提及被告母親只是在工廠當技工,月入3萬元。被告任警員時會每月給予5千元作家用,但他辭職後母親每月給予他6千元作生活費。辯方指被告在警隊工作的4年間獲得12次嘉許,但他於2021年9月被同僚取笑及戲弄,他為了發洩怒火故魯莽犯案,但無心詛咒。被告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明白行為不道德,會對死者家人造成困擾。
辯方指被告人微言輕 沒人理會其「癲言瘋語」
辯方強調被告沒有煽動意圖,只是一時之氣口不擇言,並過分憤世嫉俗,他事後已沒有使用社交媒體,願意承擔法律後果。另外,被告沒有宣揚政治主張,亦無煽動使用武力推翻政府;加上案發時局勢已穩定,被告行為較難引起他人情緒。辯方指被告人微言輕,亦沒有人對其言論答話,警務處FB專頁的讀者不會理會被告的「癲言瘋語」,亦不會受到煽動,本案亦無證據顯示有任何人成功被煽動。
官:社會仍存在遭受暴力衝擊的隱憂
香官判刑時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引起使用網上術語「狗」來廣泛形容香港警察,雖然《國安法》生效後能有效遏止暴力行為,社會氣氛開始緩和,但香港仍然有案件等待審理,社會仍存在遭受暴力衝擊的隱憂,暴力行為可以一觸即發,而被告仍然執意犯案,藉以激使及挑撥對警方的不滿,增加市民與警方敵對的風險。
官指被告堅持無煽動意圖 無悔意故不獲減刑
香官又指,被告刻意揭露自己是警員的身份,以增加可信性及煽動效果,並打擊警方公信力,為政府的管治威信帶來影響。另外,被告刻意選擇使用全球廣泛使用的Facebook,並在50萬人訂閱的警務處專頁中留言,目的為增加煽動效果。香官認為被告罪責十分嚴重,即時判監是唯一適合的刑罰。她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無悔意、堅持自己沒有煽動意圖,因此沒有任何減刑。
被告申請保釋以等候定罪及刑罰上訴,但遭香官拒絕。
官裁決指被告從沒表達希望督察奇蹟生還
香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聲稱替林婉儀遇難不值、因她失蹤而難過,但他留言「好耶有腐🐟做luu uu」,香官批評:「竟然會把失蹤一天的林督察聯想成腐屍,更因為有機會處理這具腐屍而表示欣喜!」香官亦批評被告的留言從沒表達過希望林督察奇蹟生還,其態度輕佻、用字涼薄,字裡行間更流露喜悅心情,對遭遇不幸的林表示不敬,亦表達對警隊的仇恨和離叛。香官指被告刻意選擇在警務處Facebook留言,難免刺激支持警隊執法的人的情緒,有意挑撥香港居民間的不滿。
控方案情指稱,2021年9月25日督察林婉儀在水警小艇行動期間墮海,兩日後其遺體被發現漂浮在海面。警方在網上巡邏期間發現為時任警員的被告,以個人帳戶在警務處 Facebook 留言:「換黑色啦,水記女幫辦應該死咗喇」、「不過係抵死」、「水🐟」、「好耶有腐🐟做luu uu」、「警察部一定唔會死錯人,個女IP一定係抵死」、「狗官死一個點夠」等。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 Facebook 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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