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廉政公署昨日拘捕前屯門區議員張錦雄,指涉嫌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的貼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
張錦雄今日中午在社交媒體稱「平安」,他對《獨媒》表示,廉署人員昨日到其位於北區的寓所,自己正在酒店Staycation ,剛好不在家。張錦雄當時對廉署提出,周四才與律師到北角總部,但對方拒絕,在傍晚6時到酒店大堂拘捕他,再帶返寓所搜屋。張錦雄指出,廉署共檢走兩部手提電話,及准以1,000元保釋,今年9月6日再報到。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昨日(12日)早上被廉署人員上門拘捕,同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貼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
屯門區議會副主席黃丹晴在昨晚指,張錦雄失去聯絡及懷疑被捕,並曾向警民關係組查詢,但未有回覆。廉政公署今日(13日)回覆《獨媒》查詢時,證實昨日較後時間再拘捕一名人士,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廉署負責執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會依法按既定程序跟進一切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強調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宜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