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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宛淇入餐廳被拒 平機會提醒僱主要為員工歧視負「轉承責任」

何宛淇入餐廳被拒 平機會提醒僱主要為員工歧視負「轉承責任」

【獨媒報導】殘奧港隊代表何宛淇早前因餐廳職員以「冇位畀輪椅」為由,被拒進內用膳,引起社會對殘疾歧視的討論。平機會主席林美秀今早在電台表示,欣然見到今次不愉快事件能有較好結果,亦加強公眾關注度。她表示今年首10個月,平機會收到2宗相關投訴,提醒餐廳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則不能拒絕向殘疾人士提供服務;平機會處理個案時一般會考慮門口闊度、餐廳佈局等因素。林美秀又提醒僱主要為員工提供合適培訓,因為員工若作出歧視行為,僱主需承擔法律上的「轉承責任」。

港隊硬地滾球代表隊成員何宛淇日前到銅鑼灣一間餐廳用膳,進門時店員以「冇位俾輪椅」、「阻住大家行」為由,拒絕她進入。何宛淇在社交媒體分享此經歷,獲社會關注,而餐廳負責人隨後在今月7日致電何宛淇道歉。平機會於本周二(12日)發新聞稿,指十分關注事件,並積極向餐飲業界溝通,同時舉辦會議及講座等,加強對管理層和前線員工對《殘疾歧視條例》的認識。

林美秀

林美秀(資料圖片)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稱關注事件 首十個月收到2宗同類投訴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對事件十分關注,並稱「好開心呢件咁唔愉快嘅事情,有個好嘅結果」,因為餐廳負責人事發後立即向何宛淇道歉,同時提升了社會關注殘疾人士的出行、以及獨立自主生活的權利。

何宛淇遇到的情況是否普遍?林美秀指殘疾人士被食肆、店舖拒絕提供服務的投訴數字不多,今年首十個月平機會只收到2宗相關投訴,過去每年投訴個案則有一、兩宗。


何宛淇 Threads

有否合理辯解空間? 林美秀指視乎個案

林美秀表示《殘疾歧視條例》清楚列明在某些範疇內,如基於他人的殘疾情況而作出歧視條例而作出歧視問題,則屬違法,例如聘用、教育、提供貨品、服務及設施等。因此,當餐廳未能提無合理理由,而拒絕服務殘疾人士,就是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餐廳負責人事後解釋,當日店員擔心何宛淇的輪椅體積過大,容許內進或增加意外風險,又是否「合理理由」作出辯解?林美秀解釋,當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會「造成唔合情理嘅困難」,餐廳就有權拒絕,而每宗案件要按現場環境而判斷,但由於她無餐廳現場實境在手,故難以評價今次案件,但她強調有「客觀準則」。

主持進一步詢問何謂「客觀準則」、如何評定該輪椅是否「阻住大家行」。林美秀指平機會將考慮不同因素,如門口闊度、餐廳的枱凳是固定抑或可移動的,而決定餐廳是否能作出遷就,而容納殘疾人士。她亦建議餐廳參考平機會上年發佈的《餐飲服務通用設計實用指南》設計餐廳。

無標題

資料圖片

林美秀指店主需為店員行為負上責任

今次事件是店員拒絕何宛淇進入,被問到僱主有沒有法律責任,林美秀指條例明確說明,職員的歧視性行為將轉承至僱主,因此僱主要負上責任。但法例同時為僱主提供辯護理由,若僱主已經採取「合理適當措施」,例如為職員提供適當培訓,則可免除刑事責任。

林美秀表示事後與業界積極溝通,暫時回應正面,同時見到就職員培訓方面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