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56歲休班警員涉嫌上月在尖沙咀街頭,趁另一名男子醉酒時偷去其手提電話,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2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7月12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其間被告准以12,000元保釋,另外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被告蘇志華(56歲,報稱警員)於2023年4月8日,在九龍尖沙咀加拿分道25至31號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一部手提電話,價值11,099元,而上述物品為范浩的財產。
案件編號:KCCC13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