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39歲休班男警在今年1月於尖沙咀港鐵站扶手電梯涉偷拍被捕,並於尖沙咀警署拘留期間,再被指企圖搶走警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和「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今(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5月15日,以等待律政司指示,獲裁判官陳志輝批准。被告沒有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柙。
被告高振宗(39歲)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和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月15日,在尖沙咀港鐵站E7出口扶手電梯,偷拍女子X的私密部位;以及於同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槍。
案件編號:KCCC1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