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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開支升 易志明稱有輕傷者「濫用」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開支升 易志明稱有輕傷者「濫用」

(獨媒報導)香港每年有約1.5萬至1.7萬宗交通意外,遇車禍而合乎申請資格的市民,可以透過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申請援助金,特別是向意外受害人或其遺孀提供經濟支援。航運交通業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在立法會書面質詢指,近年援助金發放總額有增加,近九成申請者屬輕傷,他稱援助基金被「濫用」。當局回覆指,一直嚴格核實每宗申請,包括與警方、醫管局和衞生署核對資料,若由申請人就同一宗意外已循其他途徑取得賠償,必須通知署方以防止雙重賠償,若有懷疑任何個案有刑事成份,必定嚴肅處理。

金額按類別封頂 不能雙重賠償

翻查「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最新年報,現時基金的傷殘補助,按傷殘程度而發放,補助額最高可達202,520元;受傷補助同樣視乎受傷程度而定,最高達65,460元。至於臨時生活補助,每月最高可達14,060元,以6個月為限。

年報又指,基金去年接獲的申請個案,其實由10,500宗減少至10,236宗,有2.5%減幅,申請基金的比率輕微由51.4%上升至52.4%,發放的援助金總額由上年度4.133億元,微升至4.463億元,增幅約為8%。涉及嚴重交通意外個案共有73宗,最高發放的援助金額個案為199,260元。

在去年發放的援助金當中, 有近3億是受傷補助,1.3億是臨時生活補助,兩者合計佔近98%發放額。

基金去年錄累積盈餘減少

由於基金規定,申請人若就同一宗交通意外收到其他賠償,須向基金發還援助金,而在去年度一共收到1.4億元,較前個年度增幅32.5%。不過基金的累積盈餘減少,由2022年3月底16.319億元,下跌至今年3月底的15.685億元。

基金在年報稱,近年發放的補助金額持續上升,基金在去年度錄得赤字,長遠而言「基金的財政狀況會面對與日俱增的壓力」。航運交通業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在書面質詢提出,有近九成申請個案的受害人屬輕傷,基金發放的總金額增加是「被濫用所致」,他問當局會否考慮收緊基金申請資格及審批,收緊對病假證明的要求,或縮短申請時限。

輕傷司機多申請賠償

勞工及福利局回覆重申,申請人必須具備資格方可申請,例如意外須已向警方報案,並由警方界定為道路交通意外;另外,受害人須因該宗意外死亡或受傷,傷者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3天或獲發不少於3天的病假證明。

在2022/2023年度,雖然有近87%申請個案是輕傷,但7,459宗輕傷個案,有近68%申請是司機,約23%是乘客。局方未有細分輕傷司機的類型,例如是的士司機、私家車司機,抑或貨車司機。

就基金兩筆最大開支「受傷補助」和「生活補助」而言,當局在回覆指,前者只有8,462個案,近半申請者獲91至180日病假,2,745宗的病假是30日或以下。至於「生活補助」,超過一半申請者獲91至180日病假。

舉報個案大減 74宗回落至16宗

當局又指,社署會向申請人清楚說明騙取援助金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判入獄14年,過去3年接獲的懷疑個案合共有118宗,主要集中在2022/2023年度的74宗,去年度已大幅回落至只有16宗。

當局強調,社署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包括要求警方書面確認,以及向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聯繫,確保申請人的傷患與所涉交通意外有關。當局又會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取損害賠償或補償,並會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