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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拋垃圾罰款倍增成效存疑 多管齊下始為良方

亂拋垃圾罰款倍增成效存疑 多管齊下始為良方

文:姚俊業(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助理營運經理)

港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為更有效打擊亂拋垃圾、店舖阻街和棄置廢物等問題,建議提高《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下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如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將由1,500元加至3,000元,店舖阻街罰款更增至6,000元。政府會就此展開一個月公眾諮詢,預計最快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香港自2003年來均未有調整環境衛生法例的定額罰款,二十年間累積通脹約6成,政府要調整罰款金額情有可原,而當局於去年就亂拋垃圾及店舖阻街分別發出達46,437張和14,89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反映問題嚴重。可是,這能否解決香港環境衛生問題?

與社區及前線人員溝通 了解問題積極執法

定額罰款水平提高固然有一定阻嚇作用,但若未能有效執法,只會淪為「冇牙老虎」。坊間有意見認為目前執法標準模糊,曾試過由於垃圾桶已滿,市民把紙皮放在垃圾桶旁,即被發出亂拋垃圾告票。而部分商鋪地方狹小,上落貨時把貨物短暫放於店外亦易被警告。故政府應建立簡便直接的溝通機制,讓居民和商家可反饋實際執法有哪些方面需要調整,了解社區實際需要,亦要明確釐清亂拋垃圾的情況和定義,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此外,由於執法人員必須提供證據以證明其罰款合法,有食環署工會指前線人員每年均有因這類問題與市民發生衝突,甚至被襲受傷,擔心如增加罰款會令問題惡化。故政府應聆聽前線人員意見,檢視現行對前線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支援是否足夠,並增加執勤人手,配置通訊裝備,積極巡查,以便更有效且安全執法。

罰款結構應改變 定期檢討金額和成效

要加強罰款阻嚇力,政府應改變現時單一的罰款結構,引入累進式定額罰款,初犯者可寬鬆彈性處理,但對屢犯者施以更高罰款金額,並借鑑食肆現有扣分機制,加設「扣分停牌」的罰則,增加對店舖東主的阻嚇力,讓其不再抱「罰款當交租」的心態。

然而,當局指現時建立完整準備資料庫有難度,亦擔心增加執法人員與市民爭拗機會,暫不考慮累進式機制。但其實鄰近新加坡早已按《環境公共衛生法》實施累進罰款制,重犯者更需接受「垃圾蟲勞改」,即被要求穿上螢光背心清潔公共區域,故香港定有條件實行。港府應定期檢討罰款金額和成效,如列出罰款黑點和重犯者,以調整各區巡邏次數,並於來年積極研究推行累進式定額罰款。

加強宣傳教育 為來年推行垃圾徵費做好準備

亂拋垃圾的告票每年遞增,可見單靠嚴刑未能改變大眾行為,2023年下半年將落實垃圾收費,但目前宣傳和教育不足,不少市民仍未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做好準備。政府應積極推廣源頭減廢以及做好分類回收,以真正根治亂拋垃圾問題。

現時環保署透過「綠綠收」一站式信心回收服務、入樽機先導計劃和公共屋邨廚餘收集試驗計劃等,在地區推動減廢回收,但大多只是小型短期試驗,未能移風易俗,難以改變市民習慣。例如環保署透過「回收基金」,推出「好好斗」建築廢物收集及回收服務先導計劃,冀望市民及裝修業界可以透過流動應用程式預約服務,把裝修工程產生的小量建築廢物交予回收商處理。然而,由於此計劃對公眾宣傳不足,亦需要先分類始能回收,業界缺乏動力參與,故成效不彰,推行5個月內僅收集到約63噸建築廢料,相較當局於去年清理逾2,000噸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數量甚少。

政府應認真檢視現時推行的回收計劃是否真正便民利民,並加以宣傳,此外,除了於學校向莘莘學子闡明亂扔垃圾所帶來的環境衛生問題,當局亦應於社區舉辦更多環保減廢活動,不僅可以教育市民如何處理廢物,還可令志同道合者互相連繫,加強社區環保凝聚力。

增加垃圾收集站和「綠在區區」回收點數量

申訴專員公署於4月發表報告,指雖然「三色桶」推行多年,但所收集到的回收物平均只佔全港都市固體回收物總收集量約2%,加上長年管理失當表現欠佳,常混雜其他廢物,分類耗時成本又高,如直接當成一般垃圾丟棄,亦會影響公眾對政府分類回收工作的觀感和信心。故負責減廢回收的環境保護署近月分批移除由該署管理的1,885套路邊三色桶,並鼓勵市民轉用「綠在區區」社區回收設施,期望能提升整體回收效率和質素。

然而,相較現時不足200個「綠在區區」公共收集點,政府各部門轄下約1.8萬套回收桶是最便捷的回收設施。移除三色桶會影響公眾回收意欲,大部分市民不會專誠攜帶回收物到並非24小時營運的回收站。環保署應盡快大幅擴展回收設施地點,並加強晚間和假日的回收服務,以應對日後推行垃圾徵費後的回收需求。當局應讓公眾認知各種丟棄或回收垃圾的途徑,且增加不同垃圾收集站和「綠在區區」回收點數量,便利大眾,減少亂拋垃圾和阻街的誘因。

增加定額罰款,或為香港減廢踏出新一步,但了解問題根源,多管齊下才是根治環境衛生問題的良方。盼大眾能共同清潔市容,締造本港「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的綠色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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