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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城規會未有考慮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 發展商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不滿城規會未有考慮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 發展商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獨媒報導】灣仔聖佛蘭士街西邊地段的發展商,不滿對面的住宅重建計劃未有考慮行人安全,設施亦不利殘疾人士,曾數次向城規會提出反對,並建議興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但城規會未有接納。發展商連同黑暗中對話(香港)基金會,以及灣仔區議會主席黃宏泰,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推翻城規會的決定,並重新考慮規劃。

入稟人為:巧福發展有限公司、黑暗中對話(香港)基金會有限公司,及灣仔區議會主席黃宏泰。翻查資料,巧福發展有限公司的註冊董事為澳門前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堂兄何厚煌。答辯人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利害關係方為:堅雄有限公司、滿盈發展有限公司及仲堅有限公司。

巧福發展有限公司為聖佛蘭士街3、5、7號,以及皇后大道東61號的住宅發展地段擁有人。為利害關係方的3間公司,是秀華坊31至36號,以及聖佛蘭士街8至12號的擁有人。他們申請重新規劃聖佛蘭士街東邊地段,包括興建28層高的住宅大廈,並設置轉車台作上落客及運貨。

入稟方曾經就規劃申請數度收集公眾意見,最終反對上述申請,並附上專家報告。入稟方提出的反對意見包括,重新規劃會導致交通擠塞及影響行人過路安全,亦對殘疾人士不便利。入稟方同時建議另一方案,即撥出巧福的部分地段,以興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最終城規會「部分同意」利害關係方公司的發展申請。

入稟方的司法覆核理據包括,城規會沒有就「部分同意」的決定提出理由,亦沒有指出是同意哪一部分。入稟方又指,城規會作出決定時沒有考慮反對意見。

案件編號:HCAL22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