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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用「前社工」?許宗盛:劉家棟加入「其他描述」、是好意提醒

不准用「前社工」?許宗盛:劉家棟加入「其他描述」、是好意提醒

不准用「前社工」?許宗盛:劉家棟加入「其他描述」、是好意提醒

社工註冊局主席 許宗盛

【獨媒報導】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被控阻差辦公罪成、判囚8個月的劉家棟,早前被社工註冊局「釘牌」5年,上月接獲社工註冊局信件,警告指對方假如再使用「社運案獨立社工」或「前社工」等名銜,或會觸犯相關法例。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表示,劉家棟除了使用「前社工」外亦加入「其他描述」,強調局方純粹好意提醒:「嗰個描述可能會引起描述佢社會工作專業嘅資格。我唔係話唔准佢用,我只不過提醒,咁用嘅話睇睇條例啦!」至於劉家棟應如何講述昔日工作?許宗盛就喚對方尋找法律意見。

劉家棟上月接獲信件後在社交網站發帖,稱「特此公告,本人劉家棟不再是社工,如有任何位置標示尚未更改,實屬無心之失(連前社工都唔得喎)」。

曾任兩屆社工註冊局主席、現於聖方濟各大學任教的梁傳孫,及後在社交網站發文,認為「前社工」只是事實陳述。他措自己已離開社工教育崗位,故不再續期註冊社工,但指其因工作及專業交流需要,會在履歷提及逾 20 年社工資歷,寫上「Registered social worker (RSW) –Hong Kong(1998-2024) ,更去信社工註冊局查詢。及後註冊局回覆三頁紙,僅貼上法例條文「回應」。

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34條已清楚說明,除了已名列註冊紀錄冊,任何人都不可以使用註冊社會工作者、社工等名銜,及不論任何其他稱謂、英文縮寫、其他方式、以描述其專業為社會工作專業,或描述其社會工作專業資格。他反問主持「前社工」「係咪有啲意會係會描述社會工作專業資格呢?」

主持質疑,劉家棟的事實陳述是過去式,是否同樣不能使用。許宗盛就「澄清」,指社工註冊局是法定團體,為規範註冊社工的監管機構,「我哋只係有權監管註冊社工,咁所以唔係註冊社工,話之佢以前係註冊社工,退咗休,或者係俾我哋除咗牌,佢已經唔係一個註冊社工。」他稱上述人士不再受社工註冊局監管,是否仍受條例監管則是「法律問題」。

許宗盛:純粹好意提醒

主持續質疑,既然劉家棟已不再受社工註冊局監管,為何仍收到警告信。許宗盛稱,假如留意到有人不是註冊社工,「但佢一啲咁樣嘅表達」、「我哋純粹一個好意咁樣提醒佢」,「調返轉睇,我哋無權批准你咁用」。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同列明,註冊局可向法官申請頒令,禁止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任何人違反使用社工名銜的規定。許宗盛表示,頒令與否是由社工註冊局向法庭申請,「其實任何人士都可以提醒執法部門去關注呢個問題」:「我哋發信通知有關人士,只不過我哋係一片好心,驚佢哋唔知道呢個條款,或者唔記得咗呢個條款,或者一路都無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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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社工註冊局成員需宣誓就任(政府新聞處圖片)

劉家棟應如何講述昔日工作?許宗盛喚尋法律意見

主持問許宗盛,那劉家棟應如何講述其昔日的工作。許宗盛指不能質疑法規字眼,「比較好啲方式就係,佢自己去搵自己嘅法律啦係咪」。主持再問許宗盛,假如有退休社工參選,是否不應採用「前社工」的字眼,他稱「我覺得有商椎囉」,認為應避免疑慮、「唔提最穩陣」。

主持再問,假如有人從事社工工作30年,「日後提都唔提得,佢好似大半世白過」。許宗盛就尷尬笑稱「執法部門都會去睇嘅」,指社工一般服務基層、弱勢市民,有不少機會接觸對方的敏感資料,所以必須註冊才能保障市民。主持問對方已表明是「前社工」,並沒有任何隱瞞,許宗盛則認為要視乎性質、「講出嚟嘅時候目的係乜嘢」。

被問到劉家棟使用「前社工」的名義,為何引起社工註冊局的關注,許宗盛稱對方「佢用社工個名,仲有加咗其他嘅描述」:「嗰個描述可能會引起描述佢社會工作專業嘅資格。我唔係話唔准佢用,我只不過提醒,咁用嘅話睇睇條例啦!」

主持對許宗盛指「其實寫咗個『前』字,即係而家唔係啦」,許宗盛則稱「調返轉頭,『前』即係我有資格㗎喎」,主持再稱「以前囉」。許宗盛再「解釋」指,前社工的意思為不再續牌的社工:「有一啲根本係俾人停牌嘅,剝奪咗、話你唔適宜、無社工嘅資格嘅,嗰啲都叫前社工呀,有啲原因令到佢唔能做社工,佢都話我可以都叫前社工,有啲模糊嘅地方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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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

指梁傳孫曾任主席應熟讀條例

對於梁傳孫的質疑,許宗盛就稱梁傳孫既然曾任社工註冊局主席,自然熟讀條例:「佢都好明顯知道,註冊局無權立論㗎啦。佢唔係我哋註冊社工,根本唔受我哋嘅規管。唔知道佢點解佢仲要問我哋、攞我哋嘅意見。」

網站27年通訊下架 許宗盛稱已發生歷史不一定要展示

對於社工註冊局網站將過去27年的通訊下架,現時只保留2024年4月及10月份通訊。許宗盛先稱「其實我哋係想重新po返網頁入去,俾一啲最新嘅資料大家知道。」主持能質疑「咁過去你哋歷史呢,嗰啲已發生嘅歷史嚟㗎嘛」,許宗盛就稱:「已發生嘅歷史唔係一定要po喺網站度㗎!係咪?」

許宗盛又指,《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已有所改變,「如果仍然將以往嘅嘢留喺度,跟住改變咗嘅嘢又留喺度,仲更加容易⋯⋯市民查冊嘅時候,引起誤會𠻹。」主持質疑做法影響資訊流通,許宗盛稱市民可以向社工註冊局查詢,「我哋啲嘢唔係毀滅咗呀嘛」。不過他又指,過往部分通訊的資料有問題,包括載有未有刊憲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名單。

翻查資料,「完善」前的社工註冊局,曾委任身負暴動案的社工陳虹秀為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名單,惟勞工及福利局未有安排刊憲。註冊局「完善」後,陳虹秀從名單中被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