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再被問到「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並遭翻出三年前發言指憲法無規定「一黨專政」。林鄭長篇幅回應,指《港區國安法》訂立後已經產生一定變化,又表示「日後如要啟動」就某口號是否違法,將以有關的法律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一個睇法」。
《眾新聞》記者問到「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是否違法,引述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指「一黨專政」是「偽命題」,中國是共產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及協商。記者又引述當時林鄭月娥轉述王志民的說法,林鄭一度要求記者澄清引述的部分,記者讀出當時政府發出新聞稿的相關部分,即「對於憲法的理解我想王志民主任比我熟悉很多,所以昨日他已經向大家作了回應。究竟講『一黨專政』是否對?王主任已經講了,憲法裏都沒有這個講法。」
她稱香港過去兩三年發生很多事,去年6月30日訂立的《港區國安法》對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保障一國兩制實施,「唔能夠當有一條咁重要嘅國家安全法喺香港係無產生任何變化」,指「當然會產生一定變化」,及要求政府以及各社會團體、傳媒、學校及大學等履行國家安全法,故環境已經改變。
至於「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林鄭月娥續稱判斷是否違法是「強人所難」,需考慮口號在何種情況下說出,執法機關亦需搜證,如律政司起訴則由法庭決定。
她重申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無人可以提出異議」,特區政府直轄中央人民政府,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及憲法,而憲法第一條「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林鄭月娥稱本港不能做違反憲法的事,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留了資本主義制度,中央是既要維護社會主義制度,亦要維護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呢個就係事物嘅本質」。
她指國安法的出現「令事物既本質更清晰」,《港區國安法》第6條要求大家皆要維護國家安全,視為共同義務。她又引述第22條如任何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皆屬犯罪,故「呢啲有關法律」會作為「日後如要啟動」就某行為、活動、口號是否違法「作出一個睇法」。
「一件咁複雜嘅事,難以一個是同否,行政長官係呢度回答大家」,她又稱「愈接近呢個日子(六四),見到乜嘢官員都係問呢條題目」,故希望今日說清楚,望大家尊重國家憲法及維護國家安全。
《港區國安法》要求行政長官提交國家安全的年度報告,林鄭月娥表示今日「未係時候去講」,但指涉及《國安法》的所有事項按條文皆不能公開。
林鄭月娥稱昨舉行記者會後,感謝不少企業支持鼓勵打針的措施,包括公營機構提供打針假期,亦有個別私營機構提供獎賞。她稱「最終我哋依靠嘅,係香港市民」,望市民釋除疑慮,盡快接種疫苗。
對於政府或限制未打針的市民進入某些場所,林鄭月娥稱並非「罰」市民,重申只是要避免「一刀切」禁止場所開放。她以學校為例,如第五波疫情爆發,只會容許已接種的老師及學生進行面授課堂,其他人則可在網上參與。林鄭月娥重申不期望這個情況出現,指如有高接種率,形成屏障,並不需要採取這些措施。
政府近日突然新增多三類可獲豁免強制檢疫的外國抵港人士組別,包括金融機構、證券及期貨業和保險業的駐港及到訪高級行政人員,每個機構每月可申請兩人出訪或兩人到訪。林鄭月娥指豁免某類人士的法例一直存在,並無創立新的法律。她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故金管局建議豁免上述人士強制檢疫,讓其進行「必要」的經濟活動。林鄭月娥重申並不是「free for all」,需經金融監管機構個別批准,並有一系列限制包括需於指定地點居住及按照獲批准的工作行程進行必要的公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