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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前家姑涉企圖妨害司法公正 第三度申保釋遭拒

【蔡天鳳案】前家姑涉企圖妨害司法公正 第三度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28歲名媛、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揭發遭肢解烹屍,前夫一家被控謀殺等罪,均不獲准保釋。其中前家姑被控一項企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她今(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保釋,須還柙至7月31日再提堂。

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自今年2月首次提堂起還柙,今由囚車送往法院應訊,是次為她第三度申請保釋。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依然拒絕批出擔保,李放棄8日後再上庭申請保釋覆核,黃官提醒她可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

控罪指李於2023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銷毀對李瑞香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同案的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同被控一項謀殺罪,首次提堂起還柙至今。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新界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

另外,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無業)分別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二人獲准保釋。

控罪指二人於或約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而被告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安排鄺港智乘搭游艇逃往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案件編號:KCCC57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