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去年1月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染疫並涉嫌虛報行蹤,王否認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裁定4罪表證成立,王選擇親自作供。她稱入住竹篙灣隔離營首日傍晚,獲告知初步確診,其後有不同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致電她,指示她上載「安心出行」紀錄及查問她行蹤。王稱其後發覺似乎無人問及她出席生日派對當晚的詳情,由於認為有責任提供資料,加上「嗰晚我見嘅人好似好多」,所以主動回電補充行蹤資料。王稱在派對舉行的餐廳裡只是送一份禮物、講一聲生日快樂,逗留了半小時是因為餐廳門外人多,需時「攝入去」及「攝返出嚟」。
王詩雅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表證成立 申書面理由遭拒
被告王詩雅(37歲)原本被票控7項提供虛假資料及一項未有遵從防疫規例要求提供資料,控方在開審當日申請撤回其中4張傳票,獲法庭批准。王否認其餘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王的代表大律師黃繼兒連日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毋須答辯。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則裁定4罪表證成立,王須答辯。
大律師 黃繼兒(左)
黃繼兒隨即向葉官申請一份就表證成立的書面判詞,葉官即席拒絕申請。黃接著申請索取由案件開審至今的法庭錄音檔案副本,獲葉官批准。
王詩雅稱氣管敏感 官允戴口罩作供
經休庭商討後,黃繼兒指王詩雅決定作供,並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包括一名腦神經科醫生及一名調查人員。
王詩雅供稱,她的工作是在茶葉公司負責市場推廣,例如與大學合作教授茶葉文化,亦會與非牟利機構及商會合作和聯誼。
此時,葉官留意到王仍戴著口罩,遂要求她作供期間脫下口罩。王則稱她有氣管敏感,可以稍後看醫生,之後提供醫療證明。黃繼兒亦質疑為何早前有控方證人「作供又唔洗除口罩」。
王詩雅表示,她可以應裁判官要求脫口罩作供,「如果你唔介意我散播病菌嘅話。」最終在控方表明不反對王戴口罩下,葉官允許王繼續戴口罩作供。
王詩雅:首天凌晨入住竹篙灣 熱水爐壞需沖凍水涼
王供稱,去年1月4日晚上約11時,有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致電她,指她母親是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所以會安排專車接送她們一家到竹篙灣隔離營。至翌日凌晨1時許,王到達篙灣並辦理登記手續,約凌晨2時獲分配進入隔離房間。
王指,其房間的熱火爐壞了,等待至凌晨3時也沒有人前來修理,所以「好快咁沖咗個凍水涼」,之後便睡覺。黃繼兒聞言說:「1月嚟喎!」王確認。
隔離首日傍晚初步確診 王指有自稱衞生署職員查問安心出行紀錄
王續稱,1月5日傍晚,有人致電告知她初步確診,但屬「擲界」個案,所以會安排專車接送她前往醫院做抽血檢驗。
王稱在等候專車期間,有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致電她,指示她上載「安心出行」紀錄。王當時說:「我點樣肯定你係?」,並要求對方提供衞生署職員號碼,讓她去核實。惟對方並沒有回答王的問題,僅逐步指示王如何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上載紀錄。而王之所以按指示上載紀錄,是因為對方有提及她的初步確診號碼。
王稱,約1至2分鐘後,有另一名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致電,要求「對一對」她的「安心出行」紀錄資料。期間不斷有多個電話致電王,惟該名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指示王不需接聽。
王指後來該些未接的電話再度致電她,均自稱是衞生署職員,想查問「安心出行」紀錄中,王在到訪過的地方裡見過什麼人、做過什麼事。王當時稱她與另外2人曾到灣仔一間餐廳,以及之後去過公司。
王詩雅:等待送醫院期間 未獲安排食物
王指後來有人致電她,解釋其母親確診新冠,所以王也成為了「第一代」密切接觸者,隔離日數須由4天延長至21天,並且須每日3次檢測體溫及每日2次做採樣測試。王另提及,當她於傍晚獲告知初步確診後,測試體溫時發現超過攝氏38度。
王稱一直等待至1月6日,即入住隔離營的第二日凌晨,依然未有專車接送她前往醫院,由於感到很疲累,所以睡了覺。
1月6日早上約8時,王致電隔離營總機查問為時有專車,對方僅指「佢哋嚟緊,但唔知幾時」。王又指直至早上10時,都未有人派送食物給她房間。當她致電總機查問時,職員卻指根據紀錄,她的房間「應該係去咗醫院」。
王續指,她等待至1月6日下午12時至1時,才有人來敲門通知她收拾物品準備去醫院。
王詩雅稱主動致電衞生署補充資料 認為有責任「嗰晚我見嘅人好似好多」
王提到,1月6日早上做採樣檢測之後,醒起出席生日派對的1月3日晚有掃瞄「安心出行」,可是「好似冇人提過我嗰日去過邊度」,於是致電較早前曾致電她、自稱是衞生署職員的人,打算補充其行蹤資料。
被問到為何主動補充資料,王稱:「我覺得我有呢個責任話返俾佢哋聽,我見過啲咩人,我去過呢個地方,但唔知點解冇咗 record。」她又指:「嗰晚我見嘅人好似好多」,所以認為要補充資料。
被問為何逗留派對半小時 王詩雅:門外多人 需時「攝入去」
王稱電話接通後,對方表示她並非昨晚與她通電的姑娘,但是她可以代替該位同事聽王的口頭補充,之後轉告同事。王遂向對方稱,1月3日晚上9時半左右,她曾經到灣仔港灣道一間餐廳,逗留了約半小時,期間送了一份禮物給主人家、講了一句生日快樂,之後便離開。
王轉述對方追問,為何送一份禮物、講一聲生日快樂,需要用半小時。王則解釋,進入餐廳門口需時,因「有好多人喺出面,要攝入去」,進入餐廳後,步行至中間才見到主人家,她遂講生日快樂,並「傾咗兩句」,之後「佢就畀人拉走」。王續指,離開餐廳時同樣需時「攝返出嚟」。她其後乘坐的士回家。
王詩雅作供未完,案件下周一續審。
控方案情指稱,時任衞生防疫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時任衞生署疾病調控組的護士長辛麗芳及時任衞生防護中心疾病調控組的護士賴潔生,先後致電王詩雅查問行蹤,惟王詩雅虛報由家中出發前往洪為民的生日派對,而隱瞞實際上是由中環高樂花園出發。
首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6日,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女子辛麗芳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1月3日晚上9時30分,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第二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6日,明知而向衞生主任女子張竹君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1月3日晚上9時20分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第三張傳票經修訂後,指王於2022年1月7日中午約12時45分,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於1月3日晚上9時15分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第四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7日在香港,明知而向衞生主任女子張竹君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2022年1月3日約晚上6時,到訪國際金融中心後回家,並留在家中,直至同年1月3日晚上9時20分,即她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編號:KCS 17697、17698、17699、177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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