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有抑鬱症及自殺傾向的聾啞人士,於2020年入住葵涌醫院,醫生向家屬表示雙方以紙筆溝通,其情況穩定表示「想出院返工」,獲准兩周後出院。惟他出院途中表示「想死」及曾自殘,不足20小時後墮樓亡。死因研訊今(7日)繼續,死者的主診醫生鄭美琪供稱,過往會安排手語傳譯員陪病人診症,但事發時正值可致命疫情,若傳譯員到院會有「交叉感染風險」,故無頻繁地每次安排,最後在家屬要求下安排一次。鄭醫生強調死者要求提早出院,她認為「對聾啞人士嚟講工作重要,佢哋未必咁容易搵到工」,但同意會確保病人安全才准出院。鄭亦承認診症時不知死者於事發10年前曾拿刀鎅頸,今日在庭上才首次看到相關文件。
主診醫生稱曾表示會安排手語傳譯員
死者鍾志強的主診醫生鄭美琪供稱,她於2011年任葵涌醫院的精神科專科醫生,事發時有8年多經驗,至2022年晉升為副顧問醫生。
鄭撰寫的醫療報告提到死者天生為聾啞人士。鄭表示自己不懂手語,而死者入院當日(4月21日),在手語傳譯員陳國勇陪同下診症。鄭曾表示,住院期間會安排手語傳譯員,她知道醫管局有相關服務,亦有叫陳留電話。
醫生稱以紙筆與死者溝通 憂疫情無頻繁安排手語傳譯員
鄭表示,入院當日見紀錄顯示死者可用簡單手寫文字溝通,但住院期間他們一直以紙筆溝通並無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她解釋當時疫情剛開始,而新冠肺炎會致命,尤其精神科病房風險更高,因病人有時會除口罩,故「擔心每次搵佢(手語傳譯員)會有交叉感染風險」,未必可以每次找傳譯員。鄭強調,以往沒有疫情時,會找手語傳譯員或家屬陪同聾啞人士診症,因此過往「冇呢個困難」。鄭又指,本來打算找手語傳譯員,但其後死者提出「想出院返工」,及後她向家屬了解後得知對方有相關要求,最後在一星期後安排了手語傳譯員。
死者入院時屬中度自殺風險
鄭續指,入院當日透過手語傳譯員得知死者有自殺念頭,透露曾被同事欺凌,亦因疫情工作減少。他否認感絕望及內疚、否認有幻覺,曾想跳樓但無預備動作,亦無留遺書。據護士於死者入院首日填寫的自殺風險評估表,死者當時有7分、屬中度自殺風險,需緊密監察。鄭同意她會參考表格分數,但同時會作臨床評估。
醫生稱得知死者想出院上班 認為工作對聾啞人士重要
鄭表示入院第4日(24日)曾與死者女兒通電話,當時曾向女兒了解死者的情緒、壓力來源及自殺念頭,女兒稱父親經濟有困難,但無提及想自殺,她亦表示想為父親取病假紙。鄭不記得有否提及與死者如何溝通,亦無討論會安排手語傳譯員。鄭於入院後的第7日(27日)再致電女兒,告知死者表示不適應醫院環境,想「出院返工」並由門診跟進;鄭亦稱疫情期間找傳譯員有難度,而門診無此限制,她最後表示需開會商討。
鄭另提到,批准出院需考慮多方面因素,病人一般要住院較長時間以調藥,但死者憂心失去工作故要求提早出院。鄭補充,「對聾啞人士嚟講工作重要,佢哋未必咁容易搵到工」。
被問有否想過安排傳譯員 醫生:諗過安排,咁啱(死者)阿妹要求
鄭稱死者妹妹於入院的第9日(29日),要求安排醫管局的手語傳譯員。死因研訊主任問,「如家屬沒有提出,你覺得唔需要翻譯都得?唔會安排?」鄭回答死者能理解簡單問題。被問到在家屬要求前有否想過安排傳譯員,鄭表示:「諗過安排,咁啱(死者)阿妹有呢個要求」,最後有為死者預約醫管局的傳譯服務,希望盡量配合其要求。
醫生稱出院前一日安排傳譯員 死者曾表示不需社康護士
鄭稱於出院前一日(5月5日),由手語傳譯員陪同死者進行評估,醫生診斷指其情緒穩定、睡眠胃口正常、沒有幻覺及自殺念頭,亦無明顯自殺風險。死者同意由門診繼續跟進,並指希望出院。鄭曾向死者解釋出院後可安排精神科社康護士家訪跟進,但死者透露自己有相熟及懂手語的社工跟進,故稱不需要社康護士,死者獲安排於5月18日覆診。鄭表示當時沒有與死者家人商量社康護士的安排,但她不清楚為何出院紀錄顯示死者獲安排社康護士跟進。
醫生承認不知死者過往曾以刀鎅頸 今日才首次看到文件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蘇信恩問到,為精神科病人診症時是否需要了解周邊資訊,因他們或受病情影響未能正確反映狀態,而病歷亦很重要,鄭一律同意。蘇引述鄭撰寫的入院紀錄,提到死者過往沒有自殺歷史及暴力傾向,但蘇指出護士曾於2010年11月附上便箋,提及死者當年曾用菜刀指嚇女兒,鄭表示事發時知道此事,同意紀錄中就沒有暴力傾向的句子「應該要處理得好啲」。
蘇亦指,另有文件提到死者曾以菜刀鎅自己頸,實際上死者有自殺傾向前科,鄭表示當日翻查醫療紀錄時,未掌握到死者曾傷害自己的資訊,故此不知悉,但同意相關病歷對診斷重要。在多次追問下,鄭終承認今日才首次看到關於死者拿刀鎅頸的文件,之前一直無看過。
家屬律師指死者有暴力傾向 醫生:唔係唔可以畀機會佢哋返社會
蘇質疑,死者曾有暴力傾向「好危險」,此病歷是很重要,鄭同意但強調:「唔係每一個曾經有violence idea(暴力傾向)嘅人,都唔可以畀多次機會佢哋返去社會,唔係有history(病史)就強行留院」。
蘇亦指,死者到門診時的文件顯示有幻覺,但相隔兩小時後他卻對鄭稱沒有幻覺,蘇問到死者短時間内說法不一,對鄭而言會否「亮起紅燈」,鄭堅稱死者是答沒有,又強調「唔會懷疑病人句句唔講真話」。
醫生同意護士評估表填錯 死者自殺風險應較高
據護士為死者填寫的自殺風險評估表顯示,喪偶及社會經濟地位低下均填上「沒有」,鄭今同意應填「有」並給予分數。在死因研訊主任譚皓提問下,鄭同意加上這兩分後,自殺風險分數會變高。鄭亦指,死者入院後6日情況已穩定,已無作自殺監察評估。代表家屬的蘇大狀指,門診文件寫到死者「現在也考慮自殺,有高處跳下的計劃」,因此護士在自殺風險評估表上,應該圈「自殺傾向」一欄,而分數會由7分增至12分,自殺風險會由「中度」升至「極高」,鄭回應「好難講」。
醫生強調批出院不代表「乜事都唔理」同意要確保病人安全
蘇指出死者入院8日以來一直失眠僅睡4小時,他曾向護士反映。鄭同意死者的失眠問題尚未解決,但強調她批准出院並非指不再跟進,「唔係話出院乜事都唔理」,只是死者希望在家會更舒服,亦顧慮工作。蘇問到,「病人出唔出得院,絕非病人說了算,係專業醫療決定?」,鄭指會進行評估,同意會確保病人安全及適合、不會傷害自己及他人,才可出院。
手語傳譯員稱曾陪同死者求醫 並有留電話
另外,手語傳譯員陳國勇供稱,當時他於路德會長青群康中心任手語翻傳員,亦為法庭手語傳譯員。他於2010年起接觸死者,當時陪同他往葵涌醫院覆診,並協助手語傳譯。他指死者有時會與人用紙筆溝通,但書寫能力不高。直至2020年,他陪同死者往北葵涌診所求醫,並等候轉介往急症室時,其後陳與死者由救護車送往葵涌醫院。
抵達葵涌醫院後,陳轉達死者表示情緒低落及失眠,並指希望住院時與其他病人分開,但醫生回覆指當時疫情嚴重,未能處理。而他曾留下電話號碼予病房職員,以便聯絡他協助傳譯,但其後職員無聯絡過他。
在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蘇信恩提問下,陳同意手語無統一標準,而手語傳譯員亦無考核制度。陳表示自己於社聯的手語傳譯員名單上,但不清楚「香港翻譯通服務」是否為醫管局的外判手語機構。
急症室醫生:傳譯員曾透露傳譯上有難處
瑪嘉烈醫院急症室醫生張立援引述死者的醫療報告指,他於2009年患妄想症。張表示診症時透過手語傳譯員得知死者有自殺念頭,但追問幻覺情況時,傳譯員透露傳譯上有難處,「好難翻譯」,最後張轉介死者往葵涌醫院,死者有簽署自願留院申請書。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文嘉樂提問下,張確認死者於下午3時03分到急症室,3時21分獲安排見醫生,救護車於4時22分到場,死者於4時36分往葵涌醫院。
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CCDI-373/2020(MC)
相關報導:
【死因研訊】患抑鬱聾人出院翌日墮樓亡 家屬質疑院方無安排手語傳譯員、堅稱溝通無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