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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投資移民容許投資住宅 成交價需為5,000萬以上

【施政報告】投資移民容許投資住宅 成交價需為5,000萬以上

(獨媒報導)樓市持續低迷,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放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容許投資住宅物業,成交價需為5,000萬元或以上,其中1,000萬可計算入投資總額。此外,明年3月1日起,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今年6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向立法會表示,自3月1日推出已接獲共251宗申請,近八成申請來自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紹(Guinea-Bissau)和瓦努阿圖,合共有72人已向入境處申請入境香港。

今年9月,計劃推出網上申請平台,並指計劃反應熱烈,至9月13日收到逾5,000宗查詢、申請逾500宗,其中448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47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當局料為本港帶來逾150億投資金額。

政府是於去年《施政報告》宣布重啟2015年暫停的投資移民計劃,投資資產門檻不少於3,000萬元,其中300萬元必須屬創科發展,餘下2,700萬元可以投資在股票、債券、存款證及非住宅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