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粉嶺哥爾夫球場(資料圖片)
提出司法覆核為所有市民的權利,亦是普通法中維持良好管治的重要制度。不幸近年開始有人指控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人「阻住地球轉」,及將焦點放在「覆核王」所謂濫用覆核制度:近月有市民司法覆核挑戰「史上最差」的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即被人指控阻住發展,可見如何使用司法覆核這個制度本身極具爭議。
比較少人探討的是,究竟是誰提出比較多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案件對不同發展計劃和政策有何影響?是負面還是正面?如果單看城市發展相關爭議的司法覆核案件,不難發現發展商是司法覆核的「大戶」。
翻查過往十多年與發展相關的法庭案件,至少有10宗涉及發展商或相關人士提出的司法覆核,部分令不同發展或賣地計劃胎死腹中或延遲,「受害」部門有城規會、地政總署及規劃署等。
2023年:入稟推翻粉嶺高球場公屋計劃環評報告
➤案件:Hong Kong Golf Club v Direct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3] HKCFI 1946
➤影響:相關用地由住宅用途改為「未決定用途」,公屋計劃前途未卜,或影響長遠房屋策略下的公屋供應
最矚目的必然屬香港哥爾夫球會阻撓公屋計劃。地皮能提供的1.2萬伙公屋單位,對長遠房屋策略中的公屋單位供應舉足輕重,雖然政府表示已收回相關土地,但球會以環評程序不公為由,去年入稟法院司法覆核,計劃前途未卜,此外相關用地已因球會壓力而由住宅用途改為「未決定用途」,令公屋計劃添變數。
2019年:不滿申請放寬地積比失敗 入稟疑促成屯門公屋計劃胎死腹中
➤案件:Join Smart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1] HKCFI 2726
➤影響:官司可能延遲了一屯門研究中的公屋計劃,阻礙政府達成公營房屋建屋目標。
與新鴻基有關的艇仔公司仲英有限公司(Join Smart Ltd),在2019年11月申請在屯門一塊棕地放寬住宅發展限制,被城規會以政府在該區正研究公屋計劃而否決,仲英於翌年7月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註1】。
2019-2020年間,政府正因應民間壓力,尋找適合興建公屋的棕地,但仲英提出的司法覆核案,其後2021年3月公佈的最後一批棕地建屋詳情,依然不見該屯門選址(位於青山公路東邊泥圍及藍地北則有兩個選址)。
延至今年初政府在屯門康寶路(青山公路西邊)才展開公屋計劃(仲英繼續入紙在城規程序反對),事隔4年,可能官司對公屋計劃的時間表有所影響。
2010年:挑戰城規劃會設高限 司法覆核後政府被逼多區停賣地
➤案件:THE REAL ESTATE DEVELOPER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5] HCAL58/2011
➤影響:灣仔區、旺角、牛頭角和九龍灣的賣地計劃全部泡湯,為期數年。
由於地產建設商會挑戰城規會規劃大綱圖的施加的高度限制,影響到賣地的地契條款,結果某段時間整個灣仔區、旺角、牛頭角和九龍灣的賣地計劃全部泡湯,直接阻礙土地供應,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亦要在新聞發佈會中抱怨【註2】。
2012-17年:不滿城規高限 前後4次司法覆核
➤案件:ORIENTAL GENERATION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2] 3 HKC 369
➤影響:地產商收購九龍灣舊樓,卻因不滿高限而入稟法院,自我拖慢重建步伐
2012年發展商動東展有限公司原本已打算重建九龍灣啟德大廈,但由於不滿城規會設下高度限制,先後四次入稟法院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決定,直至2017年才撤回,自我拖慢重建計劃【註3】。
2018年:不滿新發展區賠償金額 蹉跎地政收地四年
➤案件:Deluxe Ascent Ltd v The Director Of Lands [2023] HKCA 1330
➤影響:或拖慢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收地步伐
發展商不滿政府按《收回土地條例》估算的收回土地賠償,2018年入稟法院要求地政署署長重新計算特惠賠償金,截至2021年官司才審結,拖慢收地步伐達4年。
近年發展商/商人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城市發展政策案件列表
➤ Hong Kong Golf Club v Direct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3] HKCFI 1946
➤ HYSAN DEVELOPMENT & ORS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6] 6 HKC 58
➤ CAPITAL RICH DEVELOPMENT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07] 2 HKLRD 155; [2007] 2 HKC 542; [2007] HKCU 90
➤ORIENTAL GENERATION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2] 3 HKC 369
➤Deluxe Ascent Ltd v The Director Of Lands [2023] HKCA 1330
➤Join Smart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1] HKCFI 2726
➤THE REAL ESTATE DEVELOPER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5)
➤HONG KONG RESORT COMPANY LIMITE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0] HKCFI 1956
➤Murdoch Investments Inc.及香格里拉酒店(九龍)有限公司 訴 城規會 (HCAL 222/2015)
➤Turbo Top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HCAL 23/2011)
部分案件的影響深遠,如重大的公屋計劃,部分亦拖慢了發展步伐,減慢私樓供應;部分拖慢新發展區收地程序;部分挑戰城規會的設立的高度限制成功,令我們的城市密上加密,市民生活質素備受影響。
整體來說,不難發現發展商因為自身的盈利或業務,十分踴躍善用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而且他們擁有龐大的人力物力,能曠日持久地挑戰行政部門的決定,將案件拖長或以此阻撓對他們不利的政府政策。相反提出司法覆核的小市民,沒有法援就很大機會要放棄覆核,難以挑戰不少備受爭議且影響重大公眾利益的發展計劃。
【註1】東方日報 2020年7月24日 屯門項目申增伙數20倍被拒 新地入稟提覆核
【註2】政府新聞處 2011年12月21日 發展局局長談明年一月至三月賣地安排
【註3】東方日報 2013年1月29日財團申強拍啟德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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