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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首被告暴動罪脫 代表律師庭外稱結果正常:法律係好奇怪嘅

【元朗7.21】首被告暴動罪脫 代表律師庭外稱結果正常:法律係好奇怪嘅

(獨媒報導)前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襲擊,8人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6人不認罪,經審訊後,今(18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葉佐文裁定首被告王志榮暴動等2罪不成立,其餘被告的裁決結果在下午宣布。王志榮輕鬆步出法院,惟不肯回應記者問題。其代表大律師關唐利在庭外表示,今次裁決結果是「正常」。被問到是否還社會一個真相,他表示不予置評,因為「法律係好奇怪嘅」。記者追問「奇怪」的意思,他只竊笑並稱:「我真係唔可以再講。」被問到接到此爭議性案件時有何感受,他指:「我接嗰陣都唔知有爭議性」,又直言「控方幾時都有權上訴」。

葉官宣讀裁決理由期間,被告王志榮一度閉眼睡着。葉官裁決時指,王志榮的樣貌與片中人樣貌不完全相像,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的白色T恤,並非片中被指為被告所穿、寫有「中國製造」的T恤。但被告家中的波鞋則確認為案發時的波鞋,葉官認為即使被告幫人保管波鞋,仍屬自招嫌疑,導致與本案證物牽連。惟葉官於裁決時未有讀出被告罪名是否成立,他於下午1時突然指現時休庭,下午再開庭,又提到要撤銷黃英傑、鄧懷琛及鄧英斌的保釋,三人須暫時還柙。王志榮的代表律師提問被告能否離開時,葉官才指王志榮無罪釋放。

至於次被告黃英傑,葉官裁決時指他在警誡下只稱自己在旁觀察,卻沒有提及自己偏幫白衣人,被告只是指罵黑衣人,沒有罵持棍、更暴力的白衣人,更與白衣人站在一起。他指被告當時是鼓勵者身分,鼓勵白衣人打黑衣人。

另外,葉官質疑第七被告鄧英斌作為八鄉村長,若他要帶領村民保衛家園,根本無必要於深夜勞師動眾持棍到元朗站。葉官又指,鄧英斌持棍是可以予自己或其他人使用,即使不是供他人使用,但仍有明顯的鼓勵作用,因此他同為鼓勵者身分。至於第八被告蔡立基,葉官對比被告與片段中控方指稱的外貌,他指被告的哨牙十分獨特,「依起排牙凶神惡煞」,笑容亦十分獨特,因此確認片段中的人是被告,他有份與大批白衣人打黑衣人。

案件8名被告依次為: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電纜技工) 、林觀良(48歲,二手車銷售)、林啟明(43歲,汽車銷售經理)、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及蔡立基(40 歲,機械技工)。

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英斌及蔡立基被指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港鐵站內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其中林觀良及林啟明承認暴動罪。鄧懷琛及吳偉南被指於22日在朗和路及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鄧懷琛另被指於同日在元朗站及形點I一帶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

案件編號:DCCC888/2019、11/2020、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