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元朗721事件事隔兩年,7名白衣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警方8月再拘捕一名白衣人,涉嫌指示其他白衣人進入元朗地鐵站月台及在付費區內外以拳頭、藤條及木條狀物襲擊別人。他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由於需要等候法律意見,申請押後。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押後至12月30日再提堂,並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63歲男子程偉明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地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被告准以原有條件,即10萬元保釋,期間須每日到警署報到,並且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FLCC10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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