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其中一名被告王志榮經審訊被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脫。律政司針對無罪裁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原審法官葉佐文重新考慮裁決。葉官早前裁定兩罪成,押後至今早(8日)於區院判刑。葉官引述辯方早前求情稱王「只係郁咗幾吓手」,惟葉官反駁指,王作為白衣人大夥的其中一員,無差別地向別人作出威嚇和挑撥性的行為,他的一舉一動均與其他行兇者連結在一起,罪責是十分之嚴重。葉官指王的角色與同案的林觀良及林啟明不遑多讓,最終兩罪合共判囚7年,達區域法院判刑上限。
被告王志榮(現60歲,運輸工人)早前與鄧懷琛、吳偉南等人一同受審,王獲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請上訴。去年8月,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
原審時官認為被告非影片中人 裁脫罪 重審時找到該男子脫下口罩的片段
原審時控方案情指稱,王志榮在7月21日晚上10時40分後,在元朗站的非付費區內叫罵、挑釁、投擲物品和親自參與襲擊一名穿黑衣、戴灰色頭盔的男子。王其後闖進付費區及跑到月台,曾經舉起藤條指罵列車車廂內的人及拍手。影片拍攝到他案發時穿著印有「中國製造」和「MADE IN CHINA」紅色字樣的白色短袖T恤、啡色短褲及一對綁有黃色鞋帶的黑色波鞋。影片亦顯示王在大部分時間均戴著綠色口罩。
不過,法官葉佐文裁決時,雖然肯定警方從被告家中檢獲的波鞋,與影片中涉案人士所穿的波鞋是同一雙,其款式也很獨特,但同時指出影片中涉案人士出現時均戴上口罩,覆蓋了大部分面容,最終認為該人並不是王志榮,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葉官上周重新裁決,他稱重審時找到影片中涉案男子有的時候脫下口罩的片段,因此能夠作出整體頭部觀察,有更加充實的基礎去作出比較。葉官又表示,他在原審時未有考慮上述環境證據累積的機率,「依家重審時需作出糾正」,裁定被告就是影片所拍攝到的涉案男子,因此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
官指被告一舉一動均與其他行兇者連結在一起、罪責嚴重
葉官判刑時指,王現年60歲,妻子近年因病而離世,王感到很傷心。他因本案長期等待而受壓,需多次到精神科覆診。
葉官引述辯方求情稱王「只係郁咗幾吓手」,惟葉官反駁指,王作為白衣人大夥的其中一員,無差別地向別人作出威嚇和挑撥性的行為,他的一舉一動均與其他行兇者連結在一起,罪責是十分之嚴重。葉官提到同案的林觀良及林啟明均以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王的角色與兩名被告不遑多讓,最終兩罪同樣採用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葉官表示看不到任何有效的減刑理由,下令兩罪同期執行,合共判囚7年。
14名白衣人案件全數審結 13人定罪、1人上訴後獲撤罪
當晚事件發生至今,共有14名白衣人被起訴暴動及傷人等罪,所有案件現已審結,當中13人罪成判囚,分別為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程偉明、鄧嘉民、吳偉德、王浩昇、鄧兆雄、鄭文傑和王志榮。其中鄧懷琛和王志榮囚7年,為區域法院判刑上限。
其中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分別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除了蔡立基上訴得直撤罪之外,其餘3人上訴均被駁回,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DCCC 888/2019、DCCC 11/2020、DCCC 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