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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塑」適應期結束1個月 環保署稱社會大致合規 兩宗違規發書面警告

「走塑」適應期結束1個月 環保署稱社會大致合規 兩宗違規發書面警告

【獨媒報導】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適應期上月21日已屆滿,有環團早前發現仍有不少餐廳在違規提供膠飲管,包括大型連鎖式集團餐廳。環保署今日在新聞稿表示,社會在新例實施1個月後已大致合規,署方職員在過往一個月巡查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所有店舖已合符要求。至於民間的投訴個案,署方接獲43宗投訴,絕大部分已更正,署方並向其中兩宗個案發出書面警告,要求於10日內糾正,否則會發出定額通知書。

環團綠領行動早前發現港九新界157間不同類型的餐廳仍提供即棄膠飲管,有14%餐廳在堂食違例提供即棄膠飲管,亦有9間餐廳(5.7%)在堂食提供膠杯、膠蓋,堂食中走塑表現最好的項目為即棄膠叉及膠刀,157間餐廳當中完全沒有發現違規的情況。

在「適應期」屆滿後一個月,環保署今日發新聞稿表示,新法例實施1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可見公眾在社會層面已經見到綠色減廢生活文化的開端,而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

適應期後宣傳為主、執法為輔

於適應期內,環保署派員巡查超過47,700間餐飲食肆、零售店和酒店賓館;應適期結束後一個月,署方共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跟進,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

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在過去1個月內,環保署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跟進後發現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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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新法例已「取得一定成效」

署方發信人表示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市民在日常生活習慣亦有改變,例如市民外賣「走餐具」的比例有明顯增加。署方又稱連鎖食肆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例可為香港每年減少逾6,000萬套即棄餐具。署方又稱,「走塑」文化亦逐漸在社會中傳播,「證明了新法例已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