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今月9日實施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確診者被區分為「紅碼」人士,海外抵港人士則被區分為做「黃碼」。措施兩個星期適應期今日屆滿,食環署表示今日開始將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屬「紅碼」或「黃碼」的人士,如果沒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要求,例如進入餐廳處所,即屬犯罪,最高罰款1萬元。餐廳處所負責人必須禁止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進入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紅碼」及「黃碼」新規定設14日適應期,目的是讓餐廳處所和其他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的負責人做好準備,包括在8月21日前盡快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並在8月23日前確保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
署方又指早前為餐飲業界舉辦網上研討會,亦透過信件及日常巡查,向餐飲處所負責人講解新安排及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