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香港01》創辦人、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在一間海外公司出任擔保人,而該海外公司被指債券違約,欠下建銀國際逾3.8億元,遭入稟要求支付連本帶利共4.1億元。建銀國際去年10月再入稟要求高院頒令宣布于品海破產。高院今(26日)進行聆訊,于品海一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搜集證據回應有關「南海控股」股份的估值分歧,惟暫委法官唐思佩拒絕申請,不允許案件再押後。唐官聽取于品海及債權人各方陳詞後,接納于有欠債情況,最終頒令于品海破產,稍後會頒布書面理由。
破產呈請人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被呈請破產的人士為于品海,他沒有到庭,由大律師陳翱謙代表。
于品海申請押後以待回應股票估值分歧 遭官拒絕
于品海一方申請押後案件,因于早前以「南海控股」其中54.6%股份作為保證,並指稱股份約值7.5億元,能夠抵銷于所面對的兩筆債項。而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亦支持股份估值約7.5億元。不過債權人一方引用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撰寫的報告,質疑信永中和的報告未有交代估算基礎和詳情。于一方稱,由於南海控股有限公司規模龐大,需要更多時間,以回應估值上的分歧。
惟暫委法官唐思佩質疑,債權人早於今年2月19日存檔誓詞,可是于品海一方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直至今日聆訊前數天,才向法庭提出申請延期以提交新證據,是缺乏充份理由,故此拒絕批准押後。
據了解,根據最新估價,于品海拖欠建銀國際的債款連本帶利為4.7億元。
入稟狀顯示本案的呈請人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但入稟狀未有透露建銀國際申請作為債權人的詳情。不過據早前6月一宗高院民事索償案,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曾入稟,指一間BVI公司未如期支付到期價格逾3.8億元債券,只獲分批支付約3,700萬元款項,於是連本帶利要求追款共4.1億元。
該間發債的BVI公司是Pippen Limited,由于品海及其全資擁有的大地控股有限公司作為Pippen Limited的擔保人。因此建銀國際海外在該案控告于品海。
案件編號:HCB61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