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郭可芹(Mo)
有病人於4月16日深夜往東區醫院急症室求醫,經歷12小時的等候,4月17日被發現倒斃於急症室無障礙廁所(簡稱殘廁)。4月19日,傳媒披露死者為一名跨性別人士,並詳盡報導死者阿鍾的生平軼事。這宗報導令人不禁想起2017年「跨性別人士大圍站墮橋案」的傳媒報導手法;六年過後,傳媒報導手法有進步嗎?
報導效果正面 不代表報導手法友善
第一次讀完「阿鍾的故事」,正如報導開首說,就如看到真人版《翠絲》,稍為有同理心的讀者,應該都會感受到跨性別人士的「悲慘」,甚至心生「憐憫」。於公眾教育的角度來說,一篇報導能牽引讀者的感受,無疑是引起公眾對社群關注的第一步;所以我會說,報導就結果而言是有正面影響的。
不過,這篇報導的正面效果並非出於友善的報導手法,而是歸功於熱心又正面的鄰居張先生。鄰居張先生對阿鍾的經歷態度正面並處處關顧,記者得到了一位很好的受訪者,只要將張先生所說的如實寫書寫,就得到了這篇「效果正面」的報導。然而,若仔細重讀報導,就不難發現記者運用了不少不恰當的用詞形容跨性別社群,以及鉅細無遺地報導死者生平軼事的獵奇心態。就報導手法而言,稱不上友善。
《星島申訴王》獨家報導跨性別死者的故事
不恰當的用詞易加深公眾對小眾的誤解
文中多次用到「變性人/變性手術」、「真女人」等用詞,在午夜藍幾年前出版的《性/別小眾媒體報道指引》中已解釋,「變性人」和「變性手術」強調身體上的改變,含有「改變」為另一性別的意涵。事實上,並非所有跨性別人士都有意改變自己的身體,而就算希望接受手術改變身體,亦只是讓身體符合其性別認同,而非改變性別,因此建議以「跨性別人士」及「性別肯定手術」來取代。至於「真女人」貶抑了未進行手術,或不打算進行手術的跨性別人士,亦應避免使用。
《性/別小眾媒體報道指引》建議避免使用「變性人」、「變性手術」、「真女人」等用詞。
跨性別議題對於公眾來說是仍在學習中的知識,而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來自主流媒體;我們不難想像,若傳媒在報導中經常引用不恰當的字詞,讀者就會仿傚;在議題走入公眾領域的同時,亦加深了公眾對跨性別社群的誤解。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記者這次再沒有為「她」和「女士」加上引號,至少肯定了死者的性別認同,這還是值得欣慰的。
未徵同意揭露逝者私隱有欠尊重
在報導中,記者跟熱心的鄰居走入阿鍾身前的居所,帶讀者透過阿鍾的個人物品和鄰居的敘述聯想逝者的生活點滴,這是優秀的側寫人物手法;但問題是,記者描寫的是一個無法再為自己發聲的死者,至於拍攝遺物,事前應該沒有徵得物主的同意吧。
《性/別小眾媒體報道指引》中建議「除非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否則不適合以偵查報道的方式(偷拍、臥底偵查、跟蹤等)窺探和掲露性/別小眾的私人生活或性工作者的工作狀況」。話雖如此,個人認為在小眾議題上,有時的確比較難拿捏「獵奇」和「進一步了解」;畢竟如果想讓公眾了解小眾,適量地呈現小眾的面貌是必須的。不過,這辯解對這次事件並不適用,因為呈現小眾面貌的首要操守是要徵得當事人同意;而且,近年愈來愈多跨性別願意面對傳媒,實在沒有必要透過一位已離世的非公眾人物去了解跨性別社群。
《性/別小眾媒體報道指引》第一部份「媒體報導及採訪建議」的第七點建議應盡力保護案主私隱。
如何拿捏公眾利益和個人私隱?
上文提到「獵奇」與「了解」的分別,其實撇除有否尊重逝者,描寫阿鍾的生平確實有助讀者了解跨性別社群的困境。不過,走進死者生前居所,發現其家中有「數個不銹鋼碟、三條水晶鏈及一個細如指甲的金元寶」,相信大部份人都覺得這些細節與跨性別社群整體福祉無關。所以,或許我們該進一步問:如何判斷哪些生活細節值得寫呢?
我會建議媒體工作者思考自己所披露的人物故事細節,是否有助帶出社會議題。以這篇報導為例,提及「步入中老」的阿鍾因「曾進行大手術,健康急轉直下」,其實已經可以進一步帶出部份跨性別人士為符合更改身份證性別的要求,被迫選擇完成整套性別肯定手術,從而喚起社會對「跨性別更改身份證案」後續的關注;提及阿鍾「在出面受歧視、欺負」,可以提出社會的性別二分法如何為跨性別帶來壓迫,讓部份跨性別人士不惜做對身體侵入性強的手術去肯定性別身份;倒斃於急症室無障礙廁所,可以帶出「如果阿鍾能使用女廁,會否更早被發現暈倒?」的疑問。我認為,披露愈多的私隱,記者就有責任帶出愈多或愈重要的社會議題;「揭露」無助呈現社會現象的個人私隱,無可避免會被認為在消費小眾社群。
不過,必須重申,以上操作不適用於已離世的非公眾人物。
六年後,是有進步的
儘管報導手法尚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但從報導中還是看到令人鼓舞的部份。與阿鍾識於微時的鄰居張先生見證和陪伴阿鍾的性別肯定過程,並為阿鍾的離世感到遺憾和不值,我相信這是不少跨性別朋友理想的鄰里關係。張先生熱心地向記者訴說跨性別鄰居生前的種種,這份渴望與逝者連結的心意,也著實令人動容;加上其他鄰居的「見怪不怪」,沒有戲劇性的歧視情節……
如果問到描寫阿鍾生平軼事有何公眾利益,我會說報導至少讓我們看到社會已經進步了,並令我們相信,或許社區中還有更多「多元共融」的故事尚待發掘。希望傳媒下次能找到在生者分享,也別忘記徵得當事人同意。
(本網歡迎各界投稿,文章內容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