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太子站8.31事件兩週年,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被指於行人路中間架置攝影腳架,他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和公眾地方犯妨擾罪,押後至今日(22日)判刑。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認罪乃最大求情因素,背景報告顯示感化官考慮了被告的背景和過去有毒品問題後,不建議判處感化令和社服令,但考慮到被告造成的阻礙和公眾妨擾相對上不嚴重,故就每項控罪判監14日,緩刑2年,同期執行,另須罰款合共3千元。
判刑前,被告梁志恒(34歲)表示明白背景報告內容,補充指公公今日有到庭支持,盼獲判處緩刑:「呢一、兩年都唔會再犯架喇。」李官聞言引述報告指,感化官不建議判處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梁表示清楚。他其後又表示,若果「冇事緩刑」的話,他可以繼續覆診,明日亦可以出席新工作的面試。
綽號「大波Man」的石房有坐在庭內公眾席旁聽,散庭後,梁向石道:「拜拜喇傻X!」
控罪指,梁志恒於2021年8月31日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太子站B1出口外,阻礙警長22991依法執行公務;以及同日於該處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上述公眾地方遭受阻礙。
案件編號:WKCC41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