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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信《明報》 指尊子漫畫造成錯誤觀感、損害警隊形象

警方去信《明報》   指尊子漫畫造成錯誤觀感、損害警隊形象

(獨媒報導)警方昨日(11日)去信《明報》,指該報同日A11版《尊子漫畫》內容描述有穿上防暴裝備的警員處理學校求助個案,或會令讀者對警方處理學校求助個案查詢產生錯誤觀感,兼損害警隊形象。

該封信件由警務處助理處長(公共關係)陳東發出,上款為《明報》執行總編輯劉頌陽。該封信件的副本同時抄送予政府新聞處、香港報業評議會及香港報業公會。

警方指出,漫畫內容描述穿上防暴裝備的警員到場時詢問校長的情況,而校長回應表示「6A班有人講粗口,5C有同學唔見咗擦膠,3D班同學書包搜出雷射筆,2A班有同學頂撞老師涉嫌恐嚇⋯⋯」云云,恐怕會令讀者產生錯誤觀感,誤以為警方會如此調配人員處理學校求助個案,強調並不正確。

質疑漫畫令讀者連繫 與荃灣聖芳濟報道有關

警方表示,漫畫同或會令讀者連繫到,與該報同日A2版,即荃灣聖芳濟中學14名學生在學校升旗的時候,沒有參與集隊,被罰停課三日的報道有關,即誤以為該校曾因此而報警,遂去信表達強烈關注。

警方重申,正如《明報》報道指出,學校當天報警是因後門有指示牌被損壞,警方已將案件列作刑事毁壞處理。而漫畫的描述亦可能令讀者對學校的求助,及警方的調查產生錯誤觀感,對校長及師生構成壓力,甚至傷害。

促《明報》履行專業責任 冀實事求是態度處理

警方指出,對《尊子漫畫》帶有的誤導性內容表達強烈關注,認為可能令公眾誤導警務工作的失實論述,指不但損害警隊形象。更會損害警民合作關係及打擊罪案的成效。

警方促請《明報》一起履行專業責任,以事實為依歸,服務廣大市民。警方最後表示,學校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園地,同學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社會各界均應為青年人肩負社會責任,希望《明報》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有關校園的新聞及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