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早前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播放《願榮光歸香港》,(律政司入稟申請禁制令 禁公眾播放《願榮光》 歌詞旋律雷同亦禁),將於7月2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記協今(21日)發聲明指,會考慮介入案件,向法庭申請增加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記協透露已委聘律師並致函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並強調無意發佈或上載有關歌曲,故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
記協強調無意發佈歌曲 並非要求成為答辯人
記協於聲明指,法院在頒出禁制令時,應考慮禁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他們亦強調,無意發佈或上載《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故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記協只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情況,向法院尋求濟助。
記協指2019年曾就「起底」警員禁制令申豁免獲批
記協亦透露,並非首次在禁制令申請聆訊中介入,於2019年9月律政司申請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起底」資料的臨時禁制令,記協當時提出應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1條所定義的「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以確保獲憲制保障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
該申請最終獲法官高浩文接納,他確認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的監察角色,必須在保障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翻查報導,高院於本月12日曾就《願榮光》禁制令召開聆訊,由法官陳嘉信審理。他向律政司澄清被告人,即「做出4類禁制行為的人」的定義,以及新增向「被告」送達法律文件的方式。律政司代表則強調禁制令並非針對所有人,還要視乎被告的行為和意圖,以及相關證據。
案件將於7月21日再進行聆訊,正式處理律政司的申請。
據入稟狀,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播放、演奏、刊登、出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散播、出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的行為,並要求法庭頒令任何互聯網、網上平台、網上媒體作出以上行為。律政司同樣要求禁制任何與《願榮光》的旋律和歌詞「大致相同(substantially the same)」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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