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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高層案 郭棟明今代表三公司 曾任7.28上環暴動案主控

蘋果高層案 郭棟明今代表三公司 曾任7.28上環暴動案主控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及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分成3宗案件處理。一直沒有代表出庭應訊的3間公司今(10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首度有一名據悉由公司董事指派的代表出庭,並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任法律代表。案件押後至2月24日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屆時將與其餘7名被告一併提訊。翻查資料,郭棟明曾任2016年旺角騷亂案及2019年7.28上環暴動案的外聘檢控官。

3公司首有代表出庭 資深大狀郭棟明任法律代表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由去年6月19日首次提訊至今均沒有代表出庭,也沒有法律代表。3間公司今由一名文姓中年男子代表出庭,並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任法律代表。控方去年12月28日加控3公司一項煽惑刊物罪,郭棟明不反對,庭上今讀出兩項控罪,文先生表示明白。

據了解,3間公司的清盤程序尚未完成,文先生是由現任董事委派代表出庭,而郭棟明是由郭葉陳律師事務所委聘。記者在庭外追問文姓男子的中文全名、身分、與3公司的關係等,惟均不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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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

翻查資料,郭棟明近年屢獲律政司聘為主控官,包括2016年旺角騷亂案及2019年7.28上環暴動案,亦是前特首曾蔭權貪污案及陳志雲收受利益案的主控。至於郭葉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琳廣是團結香港基金的顧問之一,曾獲銀紫荊星章,任職多個政府諮詢機構及委員會包括監警會主席4年;葉禮德則是廣東省政協及香港律師會2012/13年度會長。

案件押2.24提訊 將與另兩案合併

郭棟明庭上問及,新增的煽動刊物罪是否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交替控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澄清不是,指兩條都會檢控。

案件將會交付高院,郭棟明要求控方在交付程序前交代控罪詳情,即該兩罪所指控的是哪些刊物,張卓勤表示相信在交付程序前給予辯方的材料能釋除疑慮。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問及其他被告是否已收到文件,張卓勤則指,現時是公開聆訊,不宜討論屬交付程序的內容,但強調該些材料「無論如何都必須披露」,相信不需再於庭上處理。

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2月24日進行交付程序,屆時3間公司與7名被告的案件將會一併交付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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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與7高層遭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與張劍虹及羅偉光,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黎智英、陳沛敏、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他們去年12月再被加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黎智英、陳沛敏、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23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