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國安處今早拘捕《蘋果日報》5名董事,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之後指《蘋果日報》由2019年至今,有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文章。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控五人利用新聞工作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強調案件與正常新聞工作無關,並呼籲傳媒與《蘋果日報》割席,「一般新聞工作者同佢哋唔一樣,要同佢哋保持距離。」
國安處今早拘捕《蘋果日報》5名董事,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多次指拘捕行動與新聞工作無關,指被捕5人利用新聞工作做工具「做危害國安嘅罪行」。他表明任何人或公司以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掩護危害國家安全,政府將以最嚴厲措施打擊。他又稱,警方會調查公司內外的任何人有否參與協助、資助及教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聲言追究到底。
李家超指已依據《港區國安法》行使保安局局長權力,凍結《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共1,800萬元的財產。他多次以「罪犯」形容五名被捕人士,指凍結資產是國際公認做法,防止罪犯利用財產繼續犯罪,形容財產是「黑錢」,有別於奉公守法市民的財產,呼籲市民切勿與罪犯同流合污。
被問及購買《蘋果日報》及股票是否會被當作「資助」,違反國安法,以及凍結資產是否政府令《蘋果》停刊的手段。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僅指要調查行為所涉及的事實與意圖,並重申凍結財產是根據國安法行使保安局局長的權力,凍結懷疑罪行的相關財產,除非經他本人批准,否則不會處理。
對於會否確保「7.1《蘋果》係冇報紙出」,李家超只稱對警方的行動及證據充滿信心,強調會以任何可行措施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問及會否建議《蘋果》記者「跳船保平安」,李家超指每個人需自己決定選擇,重申「唔好將一般正常做傳媒工作嘅記者,同今次呢件事件扯上關係。」
多名記者追問如何區分違法文章及「正常」新聞報導,以及政府會否公佈相關文章。李家超強調案件是一系列刑事串謀罪行計劃的其中一環,不能單看文章內容,而且文章涉及證供內容,不適宜公開。
李家超又表示,正式新聞工作者只須考慮報導目的及意圖是否符合香港法律及危害國家安全,「大家坐係到都係做緊正常新聞報道」、「如果你冇呢個目的及意圖,行為不受法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