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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爭取網媒採訪權的那些年 記協前主席:大勢所趨

成功爭取網媒採訪權的那些年 記協前主席:大勢所趨

【獨媒報導】2025年的今日,網媒只要經登記程序,亦可以採訪政府場合,其實這個權利不過始自於八年前,即2017年。

帶頭成功爭取的,是當年仍以主流媒體成員為主的香港記者協會。經歷其中的兩位前記協主席麥燕庭和岑倚蘭,她們不諱言在網媒初出現時,亦曾擔心網媒損害新聞專業,及後逐步被它們的報導「說服」,開始研究如何承認網媒記者。

2012年起,記協先後多次向政府官員提出網媒的採訪政策。直至2017年,當時新上任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開放網媒採訪權。

陳智思 林鄭月娥
2017年1月16日,林鄭月娥宣布角逐行政長官。

她們形容予網媒採訪權屬「大勢所趨」,所謂的「勢」,除了政治形勢外,還包括科技發展、衝突事件和法律行動等,醞釀了足夠的社會壓力,促使政府作出改變。

麥燕庭坦言,爭取過程「好困難」,但對網媒而言意義重大,「一旦政府所謂『接納』咗佢哋成為一個正式嘅記者嘅時候,大家真係會當係同事(colleague)咁做嘢,所以政府嘅承認有時候係重要,因為喺呢啲嘅場合,甚至係社會認受性嗰度都係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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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日,逾50萬市民上街遊行,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名嘴」 鄭經翰、黃毓民等及後相繼被迫封咪。那時,有時事評論員、社運人士希望另覓發聲渠道,恰巧互聯網剛剛興起,大幅降低營運媒體的成本,他們便「轉戰」網絡,嘗試開辦網媒。

那批網媒大多是網絡電台,包括《香港人民廣播電台》等,而《獨媒》則屬文字媒體,並提出「公民記者」概念。不少「公民記者」本身亦為行動者,「報導」亦不會採取「客觀中立」原則,在不少事件上皆惹來主流傳媒業界的爭議。

麥燕庭先後於1996至1997年、1999至2003年、2009至2013年間三度擔任記協主席,她在傳統媒體工作多年,《獨媒》成立初期,她曾與創辦人葉蔭聰在一活動上爭辯「公民記者是否記者」。麥燕庭的立場是,記者需著重準確及客觀,遵從職業操守,例如給予當事人回應的權利(right to reply)。

「雖然你可以話每個人都係記者,但當佢唔係用嗰種標準,或者新聞道德去做嘢嘅時候,咁你就會令到呢個所謂嘅新聞專業變成唔專業。」

麥燕庭
麥燕庭

一番唇槍舌劍後,記協事後被部分人批評為「專業的傲慢」。雙方最終雖然無法達成共識,但麥燕庭坦言自己從中得到反思,希望加強推廣新聞素養教育,讓更多人應用這套專業標準去採訪。

麥燕庭提到,記協一直不以主流媒體或網媒去區分記者的「資格」,只視乎是否遵從專業守則。她憶述當時難以說服傳統媒體的記者接受網媒,原因為他們認為網媒記者「亂嚟」、做事偏頗,亦令採訪場面一片混亂,「尤其係攝記:攝記影唔到相,你阻住佢,越人多佢就越難影」,甚至有一些「大台」向記協投訴,並「叫(記協)搞搞佢」。她明白網媒記者數目眾多「確實會混亂嘅」,但同時認為不論網媒抑或傳統媒體,均擁有新聞自由及權利進行採訪,「唔能夠話人哋阻住你,你好似有特權,你優先於(override)人哋,呢個唔啱㗎嘛。」麥燕庭曾身體力行,在採訪現場維持秩序,希望每個媒體能各取所需。

麥燕庭在訪問中則多番提及「專業」,「​​只要你達到一個專業水平去做嘢,咁我就承認你是一個新聞記者。」她明言,在網媒出現的初期,甚少留意其「報導」,直至2011年。

2011年,朱凱廸發表一系列美孚新邨土地問題的報導,令她刮目相看。「因為嗰個確實係會影響公眾利益,亦都好實在啲嘢,有文件你睇」,傳統媒體「開始覺得網媒都要睇吓」,並跟進相關報導。及後又出現了一些專門化的網媒,例如專攻勞工議題的《惟工新聞》。麥燕庭指傳統媒體礙於篇幅限制,難以完整覆蓋勞工議題,「如果你係報紙跑勞工線(beat),你未必有佢哋咁多人去跑勞工 beat,所以大家會去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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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2年間,記協參考外地的記者工會或組織做法,研究如何提升網媒記者的地位。他們最終認為首要任務是要替它們爭取政府認證,麥燕庭形容當時「都係摸住石頭過河」。

麥燕庭
麥燕庭展示《2012年行政長官參選人新聞自由約章》。

當時,網媒記者無法享有與傳統媒體同等的採訪權,他們到立法會只可申辦臨時工作證,亦不能登記政府的新聞發布系統,即無法收到政府發出的採訪通知。即便自行到場,亦會被政府人員拒諸門外,理由包括場地位置不足、非註冊報刊、不在「採訪名單」內等。

隨着社交媒體的崛起,網媒愈來愈普及。麥燕庭還記得是在2012年,首次向時任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現財政司副司長)提出網媒認證問題。不過她形容當時政府反應消極,官員對網媒亦沒有深入研究,「你要好具體話畀佢聽邊啲(網媒),要點名畀佢,咁佢聽過咪得囉,但好明顯官員對於呢樣嘢唔係好想開嗰閘畀你。」

2014年1月,多家網媒與時任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聯合召開記者會,促政府新聞處放寬網媒的採訪限制。政府當時回覆莫乃光指,網媒未有一致的定義或清晰的界定, 亦沒有一套依法規定的註冊或發牌制度,不能分辨誰是記者,故只容許註冊的報紙、電台、電視台及通訊社採訪。當局會密切留意資訊科技的發展和傳媒的變化,使採訪安排能夠與時並進。

2013至2017年任記協主席的岑倚蘭,延續麥燕庭的工作,繼續與政府官員周旋,曾去信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和新聞處處長黃智祖等,她提到最常得到的回覆是「我哋返去研究吓」。岑倚蘭形容,香港當時的網媒發展相對外地已是「大大嘅落後形勢」,「嗰時台灣人哋已經行到好前㗎啦,(香港政府)仲用嗰啲咁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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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點出現在2016年2月,立法會新界東議席補選,多家網媒和大專院校的新傳系學生被拒進入傳媒中心採訪,浸大的《新報人》和中大《Varsity》及後就事件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記協亦去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一連串事情使採訪權的爭議變得白熱化。


2016年2月,立法會新界東議席進行補選。

同年5月,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宣布第六屆立法會起不再區別媒體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向網媒記者發出長期工作證。申訴專員公署其後於12月裁定記協的投訴成立,時任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及後提出質詢,促請政府回應公署的建議,劉江華當時僅表示新聞發布系統的容量已經提升,可應付日後網媒的需要。

2017年3月,是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最後階段,當時三位行政長官候選人林鄭月娥、胡國興、曾俊華在競選時出席記協座談會,一同簽署了《新聞自由約章》,承諾當選後會開放網媒採訪政府記者會及活動。

選舉日臨近,政府新聞處仍拒絕網媒登記進入點票中心的傳媒採訪區。岑倚蘭認為,讓網媒及學生媒體能夠參與採訪為當時「最迫切」和「最急」的事。記協因此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容許持有記協會員證的網媒記者採訪,臨時禁制令雖被駁回,但法官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林鄭月娥在就任行政長官兩個月後,便「找數」宣布開放網媒採訪權,容許「純網上運作媒體」登記加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允許進場採訪政府記者會和傳媒活動。及後多家網媒向政府登記,包括《獨媒》、《立場新聞》等。

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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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來,麥燕庭和岑倚蘭同說,當時網媒發展實屬「大勢所趨」,即「嗰勢已經係(政府)擋唔到」。所謂的「勢」,除了政治形勢外,還包括科技發展、衝突事件和法律行動等互相配合,才能使政府改變態度。

「呢個就係社會同埋民間、民間同埋建制嗰個互動,當你個社會有足夠壓力嘅時候推動到,咁立法會入面有民選議員㗎嘛,佢咪互相配合囉。」麥燕庭亦提到,立法會在較早開放網媒採權,亦屬一大「分水嶺」,促使政府作出改變,「連立法會都承認,政府仲有咩理由唔承認?」

麥燕庭坦言,爭取過程「好困難」,但對網媒而言意義重大,「一旦政府所謂『接納』咗佢哋成為一個正式嘅記者嘅時候,大家真係會當係同事(colleague)咁做嘢,所以政府嘅承認有時候係重要,因為喺呢啲嘅場合,甚至係社會認受性嗰度都係有幫助。」

麥燕庭 岑倚蘭
麥燕庭(左)、岑倚蘭(右)

「我哋頭先講嗰啲經驗係要喺一個民主社會入面先至會發揮到作用,日後我估你會更加困難。」

網媒採訪權開放後,鋪平了其後的網媒發展,當年自然料不到今日的光景。面對社會環境的轉變,今日的網媒該如何自處?岑倚蘭想到的是「靈活變通」。麥燕庭則說:「其實啲嘢都會隨住時代轉變,所以我覺得你只要企穩你嘅宗旨——你係做新聞,你隨住嗰時代嘅轉變,係作出一啲適應性嘅轉變 ,你唔好講其他人接唔接受,你咁樣先可以生存(survive)到。」她指更須謹記的是,網媒一向起補足主流媒體的作用,這在現今主流媒體掣肘日多的時代,這作用更形重要。

麥燕庭 岑倚蘭
麥燕庭(左)、岑倚蘭(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