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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黎智英否認曾說「推爆個政府」、「國際力量」 稱不知道陳梓華與國際線有關連

【蘋果案】黎智英否認曾說「推爆個政府」、「國際力量」 稱不知道陳梓華與國際線有關連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8日審訊,黎智英第六日作供。同案被告、從犯證人陳梓華曾供稱,在2019年11月曾與黎智英會面,引述黎認為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之後,「佢(黎)覺得嚟緊應該結合議會嘅力量、街頭嘅力量,同國際嘅力量,先可以延續呢個反修例運動嘅熱情,同埋推爆個政府,push it to the edge,去逼迫個政府去回應市民訴求。」黎智英今否認說過相關言論,因「國際力量」從不在自己的腦海裡,也並非自己會使用的言辭。他亦否認說過「推爆個政府」,強調:「這不是我會說的東西,這不是我。」

控方指控之一是黎向陳梓華下達指示,而陳再傳達指示予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等人參與國際游說。黎則表示,他當時相信陳是勇武人士的領袖,並信任陳有能力呼籲勇武派克制,惟一直也不知道陳梓華與國際線有關連。至於為何在 WhatsApp 傳送《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消息給陳,黎則稱純粹向陳提供資訊,沒有其他原因。

黎傳送《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給陳梓華 黎:僅提供資訊

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的主問下,黎昨日回應另一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的證供,談及二人之間在2019年7月及11月的會面。今日辯方繼續圍繞陳梓華的證供提問。

辯方展示2019年11月15日的訊息紀錄,黎傳送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的 Twitter 截圖給陳,當中提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亦在訊息表示,美國議會即將表決,沒有理由不通過法案,形容這是一個非常棒的消息。

陳梓華當時供稱,黎之所以傳送以上訊息給他,是因為黎「想證明國際嘅力量係好重要,同埋美國並沒有離棄或者係唔理香港發生緊咩事」。惟黎今在庭上則稱,相信當時純粹向陳提供資訊,沒有其他原因,又稱自己平時向很多人傳送資訊。

黎指陳梓華熟悉勇武派內部板塊

辯方另展示2019年11月16日的訊息,黎智英向陳轉發一則中大校友通訊,當中提及「各類車的司機已經是黑衣人,不是中大職員」、「校內情況惡劣,建築物被破壞,飯堂關門,住在宿舍的師生缺糧」等。黎問陳:「Wetland (Wayland),你知道這些黑衣人到底是謝(誰)人嗎?謝謝。」陳回覆:「不同組別人士,由屠龍及 Black Boc 等隊伍為首,形成的一幫沒有紀律人士」、「他們希望霸佔中大作據點。」

同年11月17日,陳向黎傳送訊息,叫黎特別留意數隊勇武小隊,包括「屠龍、中移動、閃燈、蜘蛛、V小隊、毒蛇、粉紅、Pink Team」,指他們帶領著不能接受的暴力升級,而《蘋果》曾訪問其中三隊,以及其中一隊的領袖「Max」,他正在理大衝突中領導防守。

辯方問黎為何傳送有關中大的訊息給陳,黎則稱,當時留意到那些「神秘」的年輕人,不肯定陳是否認識他們,所以向他提問。黎又表示,只聽聞過「屠龍」,而其他小隊的名字則未聽過,從陳的訊息可見他熟悉勇武人士的內部板塊。

辯方展示2019年11月19日的訊息,黎與陳討論警方團封理大事件是否「警方的陰謀」、「這局面其實很易設計」、「理工在城市,警方封了路就無法逃脫」,又指警方「把我最精銳的人一網打盡,希望昨天逃出來的都是勇武精銳份子」。二人亦討論警方部署是否屬「圍點打援」。黎確認訊息內容,並指陳清楚事態發展。

黎:相信陳梓華是勇武派領袖、有能力平息暴力

辯方接著展示2020年11月20日的訊息,黎告知陳,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支持香港示威者的措施(Senate Unanimously Approves Measures Backing Hong Kong Protesters);陳當時回覆已經得悉相關消息,希望該措施能向政府施壓。

黎在庭上稱,當時尚未知道措施的內容,只知道是支援香港示威者的措施,並與制裁沒有關係。他又稱當當時沒有想過制裁的事宜。

訊息紀錄顯示,2019年區選之前,陳向黎提及「聽說小樺被捕了」,又稱:「我已經呼籲大家24日前別生事。」

黎在庭上表示,當時相信陳有能力叫示威者不要生事,因為他相信陳是勇武人士的領袖,而且他信任陳,所以才會託陳呼籲勇武派克制。昨日黎供稱,當李柱銘介紹陳時,形容陳為「勇武派之中的保守派」。黎稱直至2019年11月,他仍然相信陳能夠有效地平息街頭暴力。

黎否認提倡區選後結合國際力量、否認曾說「推爆個政府」

陳梓華曾供稱,他在2019年11月27日,獲安排在黎智英的座駕上會面,該座駕停泊在法院對面。陳稱他向黎表示聯絡不到勇武派領袖,惟黎稱不緊要,因他「大致掌握勇武派嘅資料同動向」。

黎在庭上解釋,相信他是從張崑陽及其朋友得到勇武派的資訊,因曾經與他們吃飯,理解張是就讀港大的學生領袖,而其朋友是參與前線示威的大學生。陳指稱黎對張的評價好高。黎確認,因閱讀過張的文章,認為寫得很好。

陳供稱黎談及區議會選舉大勝,「佢(黎)覺得嚟緊應該結合議會嘅力量、街頭嘅力量,同國際嘅力量,先可以延續呢個反修例運動嘅熱情,同埋推爆個政府,push it to the edge,去逼迫個政府去回應市民訴求。」

黎今在庭上稱,他有可能談及過區議會大勝和延續運動的熱情,因為當年區選結果真的很好。至於結合議會力量、街頭力量和國際力量,黎指自己可能講過議會力量和街頭力量,但是否認講過國際力量,因他從沒想過國際線的事宜。

黎其後補充,他當時不認為陳梓華與國際線有任何關係,而且「國際線」並不是他會使用的措辭。辯方問,若然黎認為陳與國際線無關,為何會傳送 HKDC 的資訊給陳。黎則稱因為陳是示威者的領袖,又稱一直也不知道陳與國際線有關連。

至於「推爆個政府」,黎亦否認說過:「這不是我會說的東西。」辯方問黎有否說過類似的說話?黎同樣否認:「這不是我會說的東西,這不是我。」

陳梓華亦稱在車上與黎討論過眾籌事宜,黎則否認:「我從不會談論到眾籌,這是他們的事。」

黎:只是希望勇武派能在自己的社群內建立領袖

陳又供稱,黎想建立一個結合議會力量、街頭力量和國際力量的領袖團隊。黎則肯定自己從沒有這樣說過,因國際線從不在他的腦海中,而且他的想法只是希望勇武派能在自己的社群內建立領袖。

黎又質疑,在車上15分鐘的會面,陳梓華好像把它說成是一段很長的對話。

辯方問黎是否認識本土派陣營中任何人。黎表示,本土派並非他會想接觸的人士,因他一直以來都反對港獨。

黎亦否認在會面中向陳談及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因為這些都是脫離會面主題的話題。而且他與陳沒有達成任何可行動的協議,因他認為沒有需要,他一直以來只是希望陳能平息前線的暴力。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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