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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黎智英否認曾叫陳沛敏製作「制裁名單」

【蘋果案】黎智英否認曾叫陳沛敏製作「制裁名單」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二日作供,針對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反駁,並重申他是「提議」而非下達「指示」。2019年6月9日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說「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會是很好的頭版標題,惟陳最終沒有採用,翌日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而陳沒有因為未採用他的提議而受罰。7.1佔領立會之後,黎傳訊息「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則強調其意思並非下達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此外,陳曾稱黎要求她製作一份「制裁名單」,惟黎否認,稱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未有留意到訊息裡含有「制裁名單(shit list)」的字句,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

多次轉發「香港監察」羅傑斯文章給陳沛敏 黎智英稱讓她決定採用與否

首被告黎智英昨日起開始作供,他針對前《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提出反駁;今日他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下,針對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作出反駁。

黎智英和陳沛敏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黎多次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的文章或新聞稿轉發給陳,陳供稱,每當有羅傑斯和「香港監察」的新聞稿,黎便會轉發給她,形容黎「似乎好重視 Benedict Rogers 同埋佢個機構嘅事」。

黎今供稱,轉發羅傑斯的文章純粹是因為純粹想讓陳沛敏知道,看看對她是否有用,如果文章對她來說有意思,便可以採用,又稱交由陳決定是否採用。黎又指,陳從不向他匯報最終採用與否。

佔領立會後向陳沛敏稱「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 黎否認下指示

2020年7月1日示威者在七一佔領立法會,事後黎智英向前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傳送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擊)立法會事(件)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陳回覆:「收到」,黎其後回覆:「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謝謝。」、「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等。

黎供稱,因為他關注佔領立會事件,可能影響到整個反修例運動,所以傳送上述訊息給陳,但強調沒有下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黎智英

對於「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一句,黎表示雖然它看起來可以被理解為「指示」,但是他本意並非下達指示,因為他希望報導能著眼於年輕人的想法。

辯方提及黎昨日證供表明反對暴力,黎確認,但是他認為佔領立會事件不屬「嚴重暴力」,未有導致人命傷亡,只是導致財產損壞。「如果我不是認為這是負面事件的話,我便不會要求他們去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同情」,「我認為他們做錯了事,所以有需要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支持,使運動不會被破壞。」但他重申,這是「提議」而非「指示」。

黎又說:「我一直都關注年輕人、激進主義。」希望年輕人能汲取教訓,日後能以和平、非暴力方式示威。

提議百萬遊行頭版標題「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 終未被採用 黎指沒因而懲罰陳沛敏

2019年6月9日超過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轉發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董橋的訊息「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並說:「沛敏,董橋以上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會是個好標題,請看是否適合,謝謝。」陳則回覆:「好的,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

黎今表示,他當時認為董橋的句子是好句子,所以轉發訊息給陳,又指這不是「指示」,因為訊息不涉任何需要報導的東西,只是一個標題。

2019年6月10日的《蘋果日報》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換言之,陳並未採用黎的提議。辯方問她有否因而被懲罰,黎說沒有。

陳沛敏指黎智英提出製作制裁名單 黎否認

2020年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有份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

翌日黎智英以 WhatsApp 向陳沛敏傳送相關行政命令內文,以及相關白宮網站連結。黎的訊息亦包含一句:「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陳早前供稱,根據訊息前文後理,她理解黎的意思是要製作「制裁名單」,不過與同事商討之後,她認為很難在新聞中建議一些制裁對象,所以最終未有落實黎的提議。

林文宗 陳沛敏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黎今稱,不記得從誰人收到這個訊息,但是肯定該人是來自特朗普政府或白宮有關的人,因為訊息用字「很外國」,「這不是我會用的措辭。」黎解釋,在《國安法》生效之前,他轉用通訊軟件 Signal,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

黎否認在任何時候要求陳沛敏構思和製作「制裁名單」,他又稱訊息太長,未有仔細閱讀,甚至乎不知道訊息裡含有「shit list」那段字,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至於傳送給陳的原因,黎稱認為該訊息是重要及有新聞價值。

辯方展示黎智英分別與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何俊仁、李永達、前工黨主席李卓人、林卓廷等訊息紀錄,顯示黎曾向上述泛民人士傳送相同的訊息。黎確認。

黎智英 李永達
黎智英(左)、李永達(右)

辯方一度問黎有否叫李永達製作「制裁名單」?黎否認,笑言:「這會是荒謬的。」黎又指紀錄可見,很明顯地他先傳送該段訊息給泛民朋友,之後才傳送給陳;假如他想叫陳製作「制裁名單」的話,他理應第一個傳送給陳,惟事實不是如此。

辯方又指黎曾傳送給《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惟黎表示不記得。

羅偉光
前《蘋果》總編輯 羅偉光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93天審訊:
黎智英親自作供 稱反對暴力和港獨
曾籲報導勿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

第92天審訊:
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

第91天審訊:
辯方指黎智英對談節目就如市民在茶餐廳評論政府 從沒籲外國制裁 官押明早裁表證成立與否

第90天審訊:
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