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二日作供,針對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反駁,並重申他是「提議」而非下達「指示」。2019年6月9日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說「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會是很好的頭版標題,惟陳最終沒有採用,翌日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而陳沒有因為未採用他的提議而受罰。7.1佔領立會之後,黎傳訊息「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則強調其意思並非下達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此外,陳曾稱黎要求她製作一份「制裁名單」,惟黎否認,稱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未有留意到訊息裡含有「制裁名單(shit list)」的字句,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
多次轉發「香港監察」羅傑斯文章給陳沛敏 黎智英稱讓她決定採用與否
首被告黎智英昨日起開始作供,他針對前《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提出反駁;今日他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下,針對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作出反駁。
黎智英和陳沛敏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黎多次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的文章或新聞稿轉發給陳,陳供稱,每當有羅傑斯和「香港監察」的新聞稿,黎便會轉發給她,形容黎「似乎好重視 Benedict Rogers 同埋佢個機構嘅事」。
I call on the world to act to save Hong Kong, to put pressure on Carrie Lam to pull back from the brink, demand an end to impunity for police barbarity, to impose targeted Magnitsky sanctions on those responsible for torture #HongKongProtest #StandwithHK #DemocracyForHK @hk_watch pic.twitter.com/vh07uKOCO2
— 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 (@benedictrogers) November 12, 2019
黎今供稱,轉發羅傑斯的文章純粹是因為純粹想讓陳沛敏知道,看看對她是否有用,如果文章對她來說有意思,便可以採用,又稱交由陳決定是否採用。黎又指,陳從不向他匯報最終採用與否。
佔領立會後向陳沛敏稱「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 黎否認下指示
2020年7月1日示威者在七一佔領立法會,事後黎智英向前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傳送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擊)立法會事(件)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陳回覆:「收到」,黎其後回覆:「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謝謝。」、「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等。
黎供稱,因為他關注佔領立會事件,可能影響到整個反修例運動,所以傳送上述訊息給陳,但強調沒有下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對於「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一句,黎表示雖然它看起來可以被理解為「指示」,但是他本意並非下達指示,因為他希望報導能著眼於年輕人的想法。
辯方提及黎昨日證供表明反對暴力,黎確認,但是他認為佔領立會事件不屬「嚴重暴力」,未有導致人命傷亡,只是導致財產損壞。「如果我不是認為這是負面事件的話,我便不會要求他們去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同情」,「我認為他們做錯了事,所以有需要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支持,使運動不會被破壞。」但他重申,這是「提議」而非「指示」。
黎又說:「我一直都關注年輕人、激進主義。」希望年輕人能汲取教訓,日後能以和平、非暴力方式示威。
提議百萬遊行頭版標題「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 終未被採用 黎指沒因而懲罰陳沛敏
2019年6月9日超過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轉發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董橋的訊息「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並說:「沛敏,董橋以上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會是個好標題,請看是否適合,謝謝。」陳則回覆:「好的,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
黎今表示,他當時認為董橋的句子是好句子,所以轉發訊息給陳,又指這不是「指示」,因為訊息不涉任何需要報導的東西,只是一個標題。
2019年6月10日的《蘋果日報》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換言之,陳並未採用黎的提議。辯方問她有否因而被懲罰,黎說沒有。
陳沛敏指黎智英提出製作制裁名單 黎否認
2020年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有份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
翌日黎智英以 WhatsApp 向陳沛敏傳送相關行政命令內文,以及相關白宮網站連結。黎的訊息亦包含一句:「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陳早前供稱,根據訊息前文後理,她理解黎的意思是要製作「制裁名單」,不過與同事商討之後,她認為很難在新聞中建議一些制裁對象,所以最終未有落實黎的提議。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黎今稱,不記得從誰人收到這個訊息,但是肯定該人是來自特朗普政府或白宮有關的人,因為訊息用字「很外國」,「這不是我會用的措辭。」黎解釋,在《國安法》生效之前,他轉用通訊軟件 Signal,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
黎否認在任何時候要求陳沛敏構思和製作「制裁名單」,他又稱訊息太長,未有仔細閱讀,甚至乎不知道訊息裡含有「shit list」那段字,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至於傳送給陳的原因,黎稱認為該訊息是重要及有新聞價值。
辯方展示黎智英分別與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何俊仁、李永達、前工黨主席李卓人、林卓廷等訊息紀錄,顯示黎曾向上述泛民人士傳送相同的訊息。黎確認。
黎智英(左)、李永達(右)
辯方一度問黎有否叫李永達製作「制裁名單」?黎否認,笑言:「這會是荒謬的。」黎又指紀錄可見,很明顯地他先傳送該段訊息給泛民朋友,之後才傳送給陳;假如他想叫陳製作「制裁名單」的話,他理應第一個傳送給陳,惟事實不是如此。
辯方又指黎曾傳送給《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惟黎表示不記得。
前《蘋果》總編輯 羅偉光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93天審訊:
黎智英親自作供 稱反對暴力和港獨
曾籲報導勿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
第92天審訊:
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