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45日審訊。黎昨(6日)作供完畢,辯方今呈上經修訂的控辯雙方修改承認事實,其後表示完成黎的案情。代表3間蘋果公司的大律師黃國豪亦呈上公司章程及更名證明書,不傳召任何證人。控辯雙方均舉證完畢。經雙方商討後,法官杜麗冰各方在限期前提交書面陳詞,並押後至7月28日在庭上作口頭補充陳詞,料需時8天。
黎昨結束52日作供 辯方今完成案情
黎智英昨日結束52日作供。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呈上經修訂的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並表示完成了黎的案情。
接著是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的案情,大律師黃國豪呈交三間公司各自的章程及更改名稱證明書,並表示不會傳召證人。
控方另讀出新增承認事實,壹傳媒有限公司與黎智英先後達成協議,黎借出兩筆貸款,分別為7.56億及1.52億元。截至2020年11月,壹傳媒尚欠6.5億元仍未歸還。
黎智英
案件訂於7.28作結案陳詞 需時8日
控辯雙方其後商討提交書面陳詞日子。最終法官杜麗冰指示控方在4月17日提交書面結案陳詞,辯方則在5月30日提交其書面結案陳詞。之後各方分別需時2星期作最後回應,法官亦需時閱讀陳詞,因此杜官最終定於7月28日開始聽取口頭補充陳詞。
控方表示口頭陳詞需時2天,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表示需時5天,大律師黃國豪則表示需時半天。杜官遂預留8天時間。
辯方資深大律師 彭耀鴻(左)、大律師 Marc Corlett(右)
在法律議題方面,控方提及昨日終院頒下「快必」譚得志上訴結果,在早前的上訴許可申請聆訊中,終院已駁回了有關煽動罪的憲法爭議。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表示,已再沒有空間爭議控罪合憲性議題,辯方會提出法律爭議,但不是關於合憲性議題。
另外,杜官要求控辯雙方下周二(11日)下午出席內庭聆訊,讓法官指示雙方需要在結案陳詞中就哪些議題協助法庭。
本案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黎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紐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關文渭、黃雅斌、董皓哲及李峯琦。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等代表。
副刑事檢控專員 周天行(左)、高級檢控官 陳穎琛(右)
高級檢控官 吳加悅(左)、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右)
同案8名被告: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主筆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現正還柙,等待黎智英審訊完畢後判刑。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前《蘋果日報》總編輯 羅偉光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副社長 陳沛敏(右)
馮偉光,筆名「盧峯」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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