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26日審訊,黎智英第34日作供,控方繼續盤問黎。控方提及,2020年5月黎被控刑事恐嚇罪,並被法庭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惟訊息紀錄顯示黎其後仍計劃前往美國,其私人助手 Mark Simon 並嘗試安排他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美國議員等人。控方又指,黎於同年6月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期間僅向法庭提及到美國探望女兒和剛出生的孫女,而從未提及計劃會見美國官員和議員。控方質疑,黎以孫女出生作為前往美國的藉口和掩飾,又質疑黎向法庭隱瞞會見美國官員和議員的計劃。黎否認,堅稱探望孫女是申請赴美的主要原因。
Mark Simon在群組引述台灣消息人士指拜登對華政策對抑制中國無用處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繼續盤問黎。控方證供早前提到,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決定訂立港區國安法。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於同年5月29日創立 WhatsApp 群組「DC Dems」,成員包括他、黎智英、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和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副刑事檢控專員 周天行
2020年6月4日,Mark Simon 向群組傳送訊息,引述一名「與蔡英文非常緊密」的台灣朋友評論拜登的對華態度,指美國民主黨打算採取多邊主義來與崛起中的中國交涉,又指如果拜登勝出2020年的美國總統選舉,美國可能會回復奧巴馬的政策,對於抑制中國的進攻將毫無用處。
Mark Simon 另一則訊息指,他將會到華盛頓會見民主黨的眾議員和參議員,「拜登團隊似乎滿足於不涉足香港事務,我們可以持續嘗試。」黎回覆:「對,這也是我的感受。我們要花多些功夫在(美國)政府和共和黨上。」控方問黎訊息中的「功夫(effort)」是指什麼。黎指是游說以尋求對香港的支持。
訊息顯示黎要求Mark Simon趁未有隔離要求之前盡快安排訪美行程
2020年5月30日,黎向 Mark Simon 傳送訊息:「美國現時仍然未有隔離要求,我們要盡快安排午餐和其他行程。」Mark Simon 回覆:「美國沒有隔離要求,但是美國政府和國會有。任何在白宮的會議都需要符合規定,這代表有延遲和測試⋯⋯另外,有幾位國會議員在城內,希望我們可以在6月15日再見到他們。」Mark 其後向黎更新情況:「現時沒有國會成員在城內,但是所有資深職員都在那裡,還有國安委的人士,以及當然國務院。當我們有大概日子,我們便可以見彭斯,因此如果他們有會議的話,我們應該沒有問題。這是我星期三聽到的東西。」
控方指,黎當時正在計劃赴美國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美國國務院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黎起初稱不肯定,但是在控方和法官的追問下,黎同意當時 Mark Simon 在美國嘗試安排他與不同人士見面。
The arrest of @JimmyLaiApple in Hong Kong is deeply offensive & an affront to freedom loving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When I met w/ Jimmy Lai @WhiteHouse, I was inspired by his stand for democracy & the rights & autonomy that were promised to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by Beijing. pic.twitter.com/ZwioCrvNb7
— Mike Pence (@Mike_Pence) August 10, 2020
控方續展示訊息,2020年6月8日,黎的秘書將他的計劃訪美行程傳送給黎,黎其後轉發給 Mark Simon。訊息顯示,黎計劃在6月24日乘飛機前往洛杉機,翌日前往紐約,直至7月4日在水牛城尼亞加拉國際機場乘內陸飛機前往華盛頓。黎同意行程,亦同意當時正計劃會見美國的官員。
控方指黎向高院申離港時僅稱探望孫女 從沒提及計劃會見彭斯等人
不過控方提到,黎當時正面對一項刑事恐嚇罪。他在2020年5月5日被法庭施加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黎其後於6月12日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撤銷禁止離港的條件,惟當時遭法官李運騰拒絕。控方指,因此在黎計劃訪美行程的時候,已經知道保釋條件之一是不得離境。
法官李運騰問黎,為何在法庭施加保釋條件數個星期之後,黎仍計劃去美國?黎稱不知道。李官接著問黎,是否因為如此,黎才會向高院申請撤銷離港限制?黎則稱不知道,指是其代表律師處理相關申請。
控方繼而提到,在黎向高院申請撤銷限制期間,從沒有提及他的美國行程。黎回應,因為他的女兒在美國誕下新生女兒,他記得當時是想去美國探望孫女。控方則指,根據法庭紀錄,黎只向法庭說離港目的是到美國探望紐約的女兒和孫女,以及商談生意計劃等,惟沒有提及打算到美國會見彭斯等人。
控方並展示5月30日的訊息,黎向 Mark Simon 說:「我正在等待孫女兒的出生證明,希望數日之內會有。」Mark 問到黎的日子,黎回答說:「我的日子是任何你給我的日子,或者他們給我的日子,儘管我很想見到我的孫女。(“My date is any date you set for me. Or they set for me, though I'm eager to see my granddaughter.”)」法官李運騰問黎,探望孫女是不是離港的主要目的,還是另有其他目的?黎堅稱探望孫女是主要目的。
控方質疑黎利用孫女出生作為到訪美國的藉口
控方另展示2020年5月22日的訊息,黎向 Mark Simon 說:「我會嘗試。首先我要拿到孫女的出生證明,使我的申請具正當性。我希望我的女兒在未來數天分娩,這樣我就可以定下赴美的日子。(“OK. I'll try. First I've to get my granddaughter's birth certificate to make my application legitimate. I hope my daughter will give birth in the next few days so I can be sure of the date of my trip to US.”)」
控方質疑黎利用女兒誕下孫女作為到訪美國的藉口。黎否認以此作為藉口,「我要去見她,無論如何我都想見她」,又指他與其他人見面,不代表是利用女兒分娩作為藉口。控方追問,但是黎在訊息中說「使我的申請具正當性」?黎則強調當時孫女已經出生了。
控方又展示2020年5月27日的訊息,黎向 Mark Simon 說:「Jade 昨日誕下了這個既美麗又肥白的女嬰。她的出生證明應該在大約一星期內就有。因此如果我飛去紐約並隔離14日的話,我應該可以在大概6月20日左右吃午餐。我希望可以恢復。在這個危難關頭,這是一個很好的保護。希望亦能見到大老闆。(“Jade gave to this beautiful fat baby girl yesterday. Her birth certificate should be here in a week or so. So if I fly to NY and spend 14 days quarantine I should be able to have lunch at around June 20 or so. I hope is reinstated. It's a good protection at this time of crisis. Hopefully see the big boss, too.”)」
控方質疑,黎訊息中提及「一個很好的保護」,顯示孫女出生是一個很好的掩飾,以讓他到訪美國,並且會見美國的議員。黎否認,指他訊息的意思是在香港的危機關頭對香港的保護。法官杜麗冰則質疑,訊息中「危機」的意思,是指就黎個人而言,他當時被檢控,並且被禁止離港。黎則否認。
法官李素蘭問黎為何不在高院申請離港的時候,提及計劃會見美國議員?黎反問:「為何我要提及?」,並堅稱他前往美國的主要原因是探望孫女。控方則指出,黎到美國的優先事項是會見美國政府官員。黎不同意。
至於「大老闆」,黎相信是指彭斯,因他不可能會見到特朗普。控方問,彭斯是黎的「大老闆」嗎?黎否認,反問:「彭斯怎可能是我的大老闆?」
黎否認向法庭隱瞞 稱會見美國政府和議員「不是一件大事」
控方向黎指出,黎故意地向法庭隱瞞計劃會見美國官員和議員。黎則否認隱瞞,又指會見美國政府官員和議員「不是一件大事」,當時未有勾結外國勢力罪行,一直都有人在會見美國官員,反問:「有什麼大不了的事要隱瞞?」
法官李素蘭其後追問,既然黎稱當時未有勾結外國勢力罪,會見官員不會觸犯法律,「那麼為何你覺得告訴法庭不恰當?」黎則稱當時對計劃沒有顧慮(carefree),「我只是不覺得這是一件大事。」法官李運騰追問:「見彭斯不是一件大事?」黎說因為這不是違法。
黎否認明知國安法將實施仍尋求赴美游說
控方再次展示6月8日,載有黎的計劃行程的訊息,並指黎當時已經知道人大通過「5.28決定」,香港將會實施《國安法》。惟黎稱,應該是他或 Mark Simon 一時大意,強調就算他能夠前往美國,上述行程都不可能發生。控方質疑,一時大意的說法與黎早前供稱對於《國安法》很謹慎的說法不符。黎則稱,他一時大意不代表行動方面不謹慎。
控方指出,黎當時明知《國安法》將會實施,但是仍然尋求赴美游說。黎則否認,並強調只是一時疏忽或大意,若然仍尋求會見彭斯是愚蠢的行為。控方又指出,黎蓄意繼續游說,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行為。黎則表示,即使他蓄意繼續游說,但他是一時大意而沒有為意《國安法》即將實施。
控方另展示2020年6月13日的訊息,前一天黎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遭拒,Mark Simon 向黎稱,美國國安委的職員對於黎未能赴美感失望,但同時關注黎的福祉。控方指美國國安委的人明顯地期望黎到訪美國,黎同意。
控方指黎到訪美國的目的是尋求外國制裁和懲罰中港官員?黎不同意,並指目的是尋求對香港的支持。
控方指國安法生效後 黎未要求Mark Simon撤回制裁名單提議
控方展示2020年6月23日的訊息,黎向 Mark Simon 說:「中國官員的制裁名單有汪洋(前全國政協主席)和韓正(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現任國家副主席),以及取回他們的貪污金錢,這是假新聞還是經證實的新聞?你可以查核嗎?」Mark Simon 其後回覆:「目前為止是假新聞。汪洋和韓正被列入數個由香港行動者群組呈交的名單上。但是我們在國務院的朋友表示她會查看名單變到有多窄。」Mark 又提到,上星期華盛頓有人討論名單,有人被要求叫國安委考慮中國官員,但是 Mark 提出只將香港官員列入名單。
控方指,從訊息可見,黎當時關注中國官員有否被列入制裁名單。黎則否認關注,強調因為有假新聞,如果沒有假新聞的話,他不會問 Mark Simon 相關事宜。
控方指,黎想阻止《國安法》實施,所以他想懲罰中國官員。黎則稱他沒有說「懲罰」,只是說要阻止《國安法》,但在控方追問下,黎承認他曾說過「制裁他們」。控方指,若是如此,黎理應關注哪些官員被列入制裁名單。黎否認。
法官李素蘭問及 Mark Simon 的工作是什麼。黎指 Mark 替他安排會議,又會代表他與其他人談話,包括向外國官員談論哪些官員應被制裁。李素蘭問黎有否就 Mark 可以說什麼說話設下界限?黎稱沒有,而 Mark 所說的話是出於自己意願,但是,「我會接受相關結果。」李素蘭追問,如果相關結果是將中國官員列入制裁名單的話,黎又會否接受?黎回答:「對,我會接受它。」
控方指,在2020年7月《國安法》生效之後,黎並未有要求 Mark Simon 撤回他向美國國安委所提議的制裁名單。黎反問:「為什麼我要要求?」
黎在庭上要求控方讓他解釋為何當時未有叫 Mark Simon 撤回提議。惟法官杜麗冰指,如果有需要的話,辯方會在覆問階段就此提問。然而黎欲開口解釋原因,隨即遭杜官打斷,並嚴正表示:「我說了不要,你知道『不要』是什麼意思嗎?」黎則回應,因為控方太快轉換話題。
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與國安委討論將中國領導人列為制裁對象
控方另展示2020年6月1日的訊息,Mark Simon 向黎說,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z 正嘗試在兩條戰線協助,其一是向不同報館投稿,另一方面,他正與美國國安委討論將中國領導人列為制裁對象,尤其是想徹查他們的銀行帳戶,研究有否涉及貪污罪行。
Paul Wolfowitz
控方問黎,《國安法》實施後,有否叫 Mark Simon 或 Paul Wolfowiz 撤回他們的提議?黎則認為,在《國安法》實施之後,在《國安法》之前所做的事都會變為無效(obsolete),反問為何要做多餘的事情。
黎承認曾透過文章請求制裁 惟否認國安法生效之後繼續
控方總結有關黎的外國聯繫範疇,並指出黎透過 Mark Simon 與外國人聯繫,當中包括美國議員,並請求外國向中國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黎否認。他其後稱,有時候會撰寫文章談及凍結貪污官員的戶口,除此之外便沒有提倡敵對行動。
Jack Keane
控方又指出,黎透過 Mark Simon 與數名外國人保持聯絡,包括前美國將領 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z、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前白宮資深顧問惠頓及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黎則否認與 Mary Kissel 保持聯絡,只是 Mark Simon 通知他有關 Mary 的工作。控方指上述人士均是「枱底人」。黎則不接受說法,反指他們是「枱面人」。
James Cunningham 郭明瀚
控方指,在《國安法》生效之前,黎有透過上述外國聯繫,意圖請求外國對中國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而《國安法》生效之後,黎繼續請求外國制裁。黎則承認有透過撰寫文章來請求制裁,但是沒有透過上述外國聯繫;他亦否認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請求制裁。
黎稱未有詢問「Fight For Freedom Group」成員是誰、行動關於什麼
控方繼而圍繞黎與另一名同案被告陳梓華的關係提問。2019年6月26日,Mark Simon 告訴黎將會向「G20登報計劃」提供500萬元過渡性貸款,而黎沒有爭議。直至同年8月12日,Mark Simon 向黎匯報:「我們上次幫助他們在國際登報廣告的 Fight For Freedom Group,已經全數歸還款項。(“the Fight For Freedom Group, ones we helped with international ads last time, has paid us back in full”)」,又提到該團體正在籌辦另一次登報行動,可能需要向黎借過渡性貸款。Mark 續指,「他們在少於兩小時內,已籌得88.4萬美元。」
控方問,當 Mark Simon 提及「Fight For Freedom Group」的時候,黎有否詢問成員是誰、行動是關於什麼?黎表示沒有,即使有問也不記得細節,而 Mark 當時只是說「國際行動(international campaign)」。
控方質疑,黎當時不會有興趣知道行動的內容嗎?黎表示沒有。控方追問,如果廣告含「香港獨立」的內容呢?黎則指,若果他們提倡港獨的話,Mark Simon 會提及,又指 Mark 一直都知道他反對港獨。
黎否認知悉登報廣告關於制裁 稱一心只想提供過渡貸款
2019年8月17日,黎向 Mark Simon 傳送訊息,問及:「他們眾籌的日子是什麼?他們登廣告的目的是什麼?」Mark 則回答,他們會把籌款用於在世界各地主要媒體刊登廣告,包括美國、日本、南韓、法國和西班牙等國家,相關理念純粹是請求世界支持香港。
控方問黎,當時會否視登報行動為「文宣」?黎則稱他並不關注,當時只是一心幫助他們提供過渡性貸款。控方追問黎是否知道登報是關於反《引渡條例》修訂?黎起初稱不知道,又稱對於登報內容不感興趣,但後來在控方和法官李素蘭的追問下,黎改稱知道是有關反修例,因當時社會上沒有其他運動。
控方展示刊登於《紐約時報》的廣告,標題為〈CATCH HONG KONG AS WE FALL〉,內文指海外人士可以聯絡當地的議員,成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共同動議人,並促請美國政府向香港警方禁售武器。
控方另展示2019年8月20日的《蘋果》報紙,標題為〈港人雞蛋抗子彈 10國見報〉,版面展示不同在國家登報的廣告。黎稱可能見過這篇報導及上述《紐約時報》廣告,但是很大機會未有閱讀內文。
控方則指出,黎當時其實知悉登報廣告內容是關於制裁,他亦有參與在登報計劃之中。黎一概否認。但黎同意他知道登報行動與「Fight For Freedom Group」有關連。
黎稱就報紙展覽費用簽支票時 不知道陳梓華是Wayland全名
在控方提問下,黎供稱當 Mark Simon 提及過渡性貸款時,並未有提及陳梓華或李宇軒。後來在2019年9月23日的訊息中,Mark 解釋陳是帶領國際登報計劃的人,黎當時才知道陳與「Fight For Freedom Group」有關。
控方指,根據早前證供,黎先後與陳梓華見面合共六次。首次見面是在中環的日本餐廳,當時李柱銘亦有出席飯局。
控方展示支票副本,顯示2019年10月9日,黎簽發一張支票,抬頭為陳梓華,金額為144,100港元。黎則稱一直以 Wayland 聲稱陳,當時並不知道 Wayland 的全名就是陳梓華,只是 Mark Simon 要求他支付報紙展覽的費用。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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