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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前美駐港領事開群組談施壓 李柱銘明言不能犯國安法退組 黎智英留下惟否認勾結

【蘋果案】前美駐港領事開群組談施壓 李柱銘明言不能犯國安法退組 黎智英留下惟否認勾結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1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06日審訊,黎智英第14日作供。辯方圍繞《國安法》生效之後黎的意圖提問,集中在2020年7月7日至11日。訊息紀錄顯示,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開設群組,成員包括黎、李柱銘和 Mark Simon,郭明瀚一度提出組織一個以國際為本的示威運動,政府連同群眾,向香港政府施壓及約束中國使用《國安法》。李柱銘隨即提出:「這個群組在任何情況下,必定不能夠做任何在《國安法》下構成罪行的事情。」其後李退出群組。黎供稱,李曾建議他也退出群組,但是因為留意到相關話題不會再討論,「可能我不像李柱銘那麼謹慎」,加上不想無禮對待郭明瀚,因此未有跟隨李退出。至於留在群組的目的,黎稱純粹因為看重郭明瀚的意見,而該群組是為了討論香港現況,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是集思廣益。」

裴倫德傳送Twitter帖文連結提及制裁林鄭 黎堅稱沒看過帖文

2020年7月7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向黎傳送其 Twitter 帖文連結,並說:「Organised for this to happen today. Actually not impossible now. Hope you're OK, Jimmy」。辯方指,該 Twitter 帖文指:「BREAKING @MPIainDS calls for Carrie Lam to be sanctioned under the UK's new Magnitsky sanctions regime. @DominicRaab doesn't rule it out.」黎回覆:「Yes, I'm ok for now. Thanks, Jimmy」、「Yes, not impossible now. Cheers, Jimmy」。

黎庭上稱,他從未按入連結閱讀裴倫德的帖文。他認為裴倫德純粹問他在《國安法》之下是否安好;至於自己回覆「Yes, I'm ok for now.」和「Yes, not impossible now.」,意思是沒有可能不繼續自己的工作。

法官杜麗冰指,裴倫德的帖文提到英國議員呼籲制裁前特首林鄭,問黎訊息中的「not impossible now」有否可能是指帖文內容。黎則稱自己沒有按入連結閱讀帖文,沒有任何理由是指帖文內容。法官李運騰又問,黎是否知道裴倫德訊息「Organised for this to happen today.」是什麼意思。黎重申自己沒有按入 Twitter 帖文的連結,所以不知道。法官李素蘭指,從 Twitter 帖文可見,裴倫德會否意指「林鄭被制裁不是沒可能」?黎堅稱沒有看過帖文,所以不會明白。

黎指裴倫德為香港做好事 不能封鎖對方

黎重申,裴倫德經常傳送網站連結給他,希望《蘋果》能夠刊登,除此之外,訊息紀錄中不會找到他們談論其他事項。而「Hope you're OK, Jimmy」是對方唯一傳送過給他的私人訊息。辯方追問,裴倫德曾經向黎傳送「Hope you are OK. Thinking of you.」,黎則稱不明白對方是什麼意思。

法官李運騰指,黎聲稱從未聽聞 IPAC,可是訊息紀錄卻顯示,裴倫德曾向黎說:「Thanks for twitting about IPAC」,而黎回覆:「You're welcome.」黎則解釋,發布 Twitter 帖文的不是自己,而是李兆富負責,又稱:「我從沒認真對待他的 WhatsApp」,所以回覆對方,使對方不要再煩擾他。

法官李素蘭則追問,為何黎未有直接封鎖(block)裴倫德?黎則稱,因為裴倫德為了香港做好事,他不能夠封鎖對方,惟同時形容對方是一個「滋擾」,經常叫黎刊登他的文章。李素蘭聞言問:「你是說他(裴倫德)為香港做好事?」黎說是,又指裴倫德經常為香港說好說話。

李官問,黎何不安排裴倫德直接與李兆富聯絡?黎則指不可以,因為李兆富只是負責 Twitter,然而裴倫德傳送文章是因為想《蘋果》刊登。黎提到,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起初曾經直接與裴倫德聯絡,但是裴倫德之所以經常向黎傳送文章,是因為如果文章透過黎傳送給員工,裴倫德的文章會有較大機會獲刊登。

林文宗 陳沛敏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李官問這是否黎的揣測?黎同意是揣測,但同時補充,這是符合邏輯的,因裴倫德的文章會有較大機會獲得刊登。

黎否認使用Live Chat 節目作為平台提倡制裁

辯方問黎為何要開設 Live Chat 節目。黎稱純粹想讓人們知道香港發生了什麼事,他又指對象並非香港人,而是海外的人,所以使用英語進行節目。黎指,希望節目使外國人繼續留意香港,使香港不會消失於他們的視線範圍和腦海中。

辯方問黎有沒有意圖利用節目作為平台,來提倡向中國實施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黎指,在節目對話之中從沒使用相關字眼。辯方重申問題是他有否意圖。黎笑說:「我沒有意圖去用它作為平台去犯罪。」

黎指國安法取代本地法律 法官指出《基本法》非本地法

辯方指,黎於2020年7月9日進行網上直播節目,由職員 Lucia 發問,而黎回答問題。辯方並向黎出示相關謄本,黎被問到《國安法》於香港而言是什麼,黎回答《國安法》必然代表是香港的「喪鐘」,因《國安法》凌駕(supersedes)了《基本法》,使香港沒有自由和法治;若然沒有法治,在港做生意的人便會很危險。黎續稱,商人唯一得到保護的方法便是依靠有權力的官員,意味香港將會好像中國內地般出現貪污問題,「因為有權力保護你的官員不會免費地替你這樣做,他們需要保護費,而保護費是貪污。」

辯方問黎為何說「《國安法》凌駕了《基本法》」,黎強調這是事實,因大律師公會聲明有提及。法官李運騰一度指出,《基本法》並非本地法律。

辯方問黎,他的想法是否來自《國安法》有條文規定,若果《國安法》與本地法有任何牴觸的部份,則《國安法》凌駕。黎指這正是凌駕。惟辯方向黎澄清,《基本法》並非區域法律,而是全國性法律。黎則表示不知道。辯方則表示理解,因黎未曾接受法律訓練。

黎節目稱商人做生意要向官員交「保護費」 法官質疑屬臆測

法官杜麗冰指,黎在訪談中稱「有權力保護你的官員不會免費地替你這樣做,他們需要保護費」,問黎從哪裡得到這說法,質疑是黎的臆測(conjecture)。黎指如果香港失去法治,便會與中國一樣,出現貪污情況,即是官員需要收取「保護費」才會保護商人,強調以上不是臆測而是中國的現實。

杜官質疑,所以這不是建基於事實的說法,而是將黎在中國內地見到的情況套用到香港。黎則強調這是從事實推論而來(deduction from facts)。杜官則反駁,這不是事實而純粹是推論。二人在庭上爭論時多次疊聲。

法官李運騰問黎說這番話的時候,可曾預見相關言論會引起憎恨?黎說沒有,強調自己當時在說出事實,並無意引起憎恨。辯方問黎,有否期望讀者或聽者看到相關言論之後,會憎恨政府?黎不認為會引起憎恨,相信別人看到他的言論會更加小心,但不代表他們會憎恨政府。

辯方問黎有沒有意讓官員聆聽節目?惟法官質疑節目在全世界廣播,辯方的問題與案情無關。辯方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9(2)條,指黎的言論意在指出政府的錯處和不足,構成開脫辯解。

前領事郭明瀚開設群組討論如何施壓 李柱銘明言不能犯國安法後退組

辯方指,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開設一個 WhatsApp 群組,其後把黎智英、其私人助手 Mark Simon 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加入群組。

郭明瀚於2020年7月初表示,當他思考「你們的下一步」時,讀到美國國父 Benjamin Franklin 的文章〈The Morals of Chess〉,並表示知道香港經歷「艱難的時候」。李柱銘表示:「只要我仍在這裡奮鬥,這裡就有希望!當我放棄的時候,我便輸了。(“So long as I'm still there fighting, there's hope! The moment I give up, I lose.”)」黎則回覆:「這是艱難的時候,對,但是這是我們最需要成為支柱的時候,我們要找到前行的方法。(“Hard time, yes, but this is the time we're needed most to be the backbone of our cause. We must find ways to go on.”)」

郭明瀚於7月9日表示:「對,讓我們找其他方法前行,怎樣約束中國使用法律,似乎還有林鄭及其同黨。(“Yes, let's work on other ways to go on. How to Limit PRC, and it looks like Lam and company as well, use of the law.”)」黎附和:「對的,你看法是如何?(“That's right. What's your view? Cheers, Jimmy”)」郭明瀚回覆:「很好的問題,我正在思考。似乎需要找到方法去創造一個以國際為本的示威運動,政府加上群眾,去限制香港政府及保安工具。群眾向中國看重的資產例如匯豐施壓,連同多國政府合作施壓。以往美國可以組織這些,但是現在不行。(“Good question. I'm thinking about it. Somehow a way needs to be found to create an internationally based protest movement, government and popular, to constrain the HK Govt and the security apparatus. Popular pressure on say HSBC, assets that China values coupled with coordinated pressure from govts. In the past US could organize that. Not now.”)」

黎回覆:「這個外國運動危險之處在於,勾結外國勢力在《國安法》之下是嚴重的罪行,我們不能在這裡連繫上相關罪行,不論如何也要與我們獨立分開。(“The danger of this outside movement is collusion with foreign influence a serious crime under national security law. We can't be connected with it here. Whatever it's has to be independent with us.”)」李柱銘同意:「絕對是!(“Absolutely!”)」郭明瀚回覆:「對,那便會很困難,一個實在的問題。(“Yes. That will be difficult, a real problem.”)」李解釋:「直至這法律廢除為止,它仍然有效力,而所有香港人都受它約束,所以我們必定不能夠做任何墮入法網的事情。就這樣。而且這也適用於任何 WhatsApp 或其他群組。(“This Law is effective until set aside, and all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are subject to it. So we must not do anything that is caught by it. Period. And this applies to any WhatsApp or other group that we belong to.”)」

郭明瀚則表示看不到《國安法》會被廢除。李柱銘重申:「所以這個群組在任何情況下,必定不能夠做任何在《國安法》下構成罪行的事情。(“So this very group must not, under any circumstances, do anything which constitutes an offence under this Law.”)」

李柱銘
李柱銘

黎指,郭明瀚不再任職駐港領事並離開香港之後,曾替美國政府工作約10至12年,而傳送上述訊息的時候,他已經退休好幾年。

辯方指,李柱銘其後退出群組,問黎是否知道原因。黎認為基於上述他們的對話,在國安法之下很危險,因為郭明瀚的說話亮起「紅燈」。辯方問黎當時知道這是屬於「勾結外國勢力」?黎同意。

辯方問為何黎不跟著李柱銘做法,退出群組?黎解釋,因為他留意到相關話題不會再討論,「可能我不像李柱銘那麼謹慎。」黎又表示,郭明瀚是他的好友,不能無禮地對待他,所以未有退出群組。

黎否認群組屬「勾結外國勢力的群組」 目的僅「集思廣益」

辯方指,在差不多時間,黎向 Mark Simon 私下傳送訊息:「李柱銘是超級謹慎,還有他剛退出群組。我認為我們可以繼續留在群組中,沒有李,雖然李建議我退出。(“Mark, Martin is super cautious and has just exited the group. I think we can keep the WhatsApp group with Jim without him though he advise me to quit. Thanks, Jimmy”)」

辯方問,從訊息可見,李柱銘曾建議黎退出群組?黎確認。辯方問,黎、Mark Simon 和郭明瀚3人留在群組中的目的是什麼?黎表示,他純粹看重郭明瀚的意見,所以保留群組會有利。黎指該群組是為了討論香港現況,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是集思廣益。」

辯方問到,為何郭明瀚會選擇把黎和李柱銘加入他的群組?黎指因為郭明瀚認識自己和李柱銘,而郭明瀚只是嘗試提供意見、幫助他們。

辯方指,上述群組正值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黎同意。辯方繼而問:「它是否一個勾結外國勢力的群組?」黎否認並失笑:「為什麼?我說過勾結外國勢力是非常危險。」

辯方展示另一個 Signal 群組「Jim/Jimmy/Mark Group」,成員只有黎、郭明瀚和 Mark Simon。Mark Simon 並將訊息消失的時間設定為1小時。黎稱不記得群組在7月9日之後討論過什麼。辯方問黎,7月9日之後,上述群組有沒有討論過制裁、封鎖或敵對行為?黎稱肯定沒有,「這是我會完全避免的話題。」

黎認曾經呼籲制裁 惟新法律之下沒有再提及

李柱銘退出群組逾半小時之後,向黎發送訊息,轉發《多維》的報導,當中指:「比如香港《蘋果日報》,其發表的文章經常有『引發民眾對中央人民政府憎恨』的嫌疑,但香港律政司不敢拿《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起訴他,因為害怕香港法院會用人權法案進行審查然後推翻這一條款而形成判例,所以《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一直逍遙法外。現在香港國安法把《刑事罪行條例》中原樣的東西搬過來,香港律政司就沒有這樣的顧慮了。」黎回覆:「我剛看過全文,好得人驚!」

辯方問黎認為李柱銘為何傳送這新聞給他。黎相信李傳送給他參考,作為一種提醒他謹慎的方式。黎理解報導內容是關於香港基於人權而未曾使用《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

辯方指,李柱銘其後回應:「對,似乎這個新法律賦予中央政府權力去懲罰不同香港人和團體,而他們過去12個月曾經做過一些中央不喜歡的事。(“Yes. This new law appears to give effect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tention to penalise the different individuals and groups of HK people who did certain things during the last 12 months that it does not like.”)」

黎閱讀相關訊息之後,表示明白何謂「曾經做過一些中央不喜歡的事」的人,但是不明白為何是「過去12個月」。辯方問黎,在當時起計的過去12個月,黎有否做過任何可能在《國安法》下構成罪行的事情。此時法官打斷,問辯方肯定要問這條問題嗎?辯方則解釋,他們替黎辯護的核心是,因為法律的改變,使黎的想法和面對的後果均有所不同。

此時黎主動提出他可以回答辯方的問題,「以我所知,我的確曾經呼籲制裁,而這在新法律下可構成罪行。」辯方追問黎有否因而改變他的行為?黎表示:「當然⋯⋯我沒有再說了。」

有員工在群組表示擔心被竊聽 黎回覆:我們不能做犯法事,不用太擔心

辯方展示軟件 Slack 的員工群組聊天紀錄,有《蘋果》員工表示,《國安法》授權警方隨意竊聽,前線同事擔心會成為被竊聽目標,所以現時開會討論題目,有些小組不會帶手機,「以防討論到一些敏感的故仔時洩漏了資訊」,所以現時只能在能力範圍內,盡量採取可行的保密措施。黎回覆該同事:「我們不能做犯法事,不用太擔心,但做好保密措施是有必要的。到時討論。」黎庭上解釋,因為他們不能做任何犯法的事情,故此叫同事不用擔心。

2020年7月10日,羅偉光向群組傳出會議紀錄,其中一個副標題為「國安法影響」,提到轉用另一軟件 Signal;「設24小時支援熱線」,一旦同事被捕可作支援;採訪時若提到「港獨」、「光復香港」相片,但只是報道可以出,只要不涉鼓吹宣傳。辯方問黎,「飯盒會」期間有否討論過設立被捕支援熱線?黎則表示不記得,但是如果會議紀錄有提及,代表有討論過。

羅偉光
前《蘋果日報》總編輯 羅偉光

文章稱國安法使香港變成「專政無形集中營」 黎:比喻

辯方指,黎的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於2020年7月11日發布了文章〈從荒蕪到繁榮 再墮封建懸崖〉,為控方指控的161篇煽動文章之一。

文章開首提到「祖國終於讓我們嘗到活在具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滋味。國安法攬炒式讓我們真正回歸祖國的懷抱,在我們頭上高懸利劍,做成震懾效果,我們永無寧日戰戰兢兢,就是為了要改變我們生活的行為和習慣。」辯方問黎從哪裡得悉「攬炒」的概念,「攬炒巴」劉祖廸有否向他解釋過?黎說沒有。辯方另外提到黎曾向楊清奇傳送區家麟的文章〈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問黎是否從該文章得知「攬炒」概念。黎則指區使用「攬炒」一字的方式,與他使用「攬炒」一字的方式不同。他指自己文章中的「攬炒」意思是「破壞所有東西」,因為他認為「《國安法》破壞了所有我們自由的慣例」。

辯方指,黎接著在文章說:「以後講電話要戰戰兢兢,不知誰在竊聽,在社交媒體與朋友溝通也要戰戰兢兢,不知誰在查閱,跟朋友說話也得戰戰兢兢,不知誰會篤灰報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行差踏錯者非必然在港審,即係會在大陸審判,讓你真正嘗到祖國牢獄地獄式的恐怖,問你怕未?鄭若驊說,警方有合理懷疑就可以拉人,即是說警察不用證據,只要全憑想像便可以拉人封艇,法律越模糊空泛越令你無所適從,就是要你終日戰戰兢兢。這就是我們以後生活的現實,習慣吧!習慣不到?食安眠藥吧!」辯方笑問黎:「有否吃安眠藥?」黎說沒有,因文章只是比喻。

文章提到:「是的,你們的上一代(我們這一代)因為中共『解放』避秦而逃來香港,今日你們這一代也被迫避秦而往,移民似乎是我們香港人無法逃避的宿命,嗚呼,時也命也!」辯方問黎當年為何來香港?黎回答因為中國在共產黨的統治下很恐怖,而香港則非常吸引,於他而言是一個天堂。

黎確認上述文章反映他當時的真誠想法。被問到有否意圖藉文章引起憎恨,黎強調自己心裡從沒有仇恨,他也沒有意圖去煽動其他人憎恨政府。他稱不知道別人看文章後感覺如何,他也無意促使別人要怎樣思考。辯方追問,那麼黎撰寫文章的意圖是什麼?黎表示為了表達自己,以及表達自己所想的真相。

文章形容「今日國安法將香港變成亳無法治的專政無形集中營」。黎指文章已寫明是「無形集中營」,是一種比喻,因新疆有很多人被關押在集中營,而他認為香港與新疆的情況非常相近。法官李素蘭追問,可是文章又說「無形集中營」?黎重申他乃運用比喻,又指如果市民活在監控之中,會感到總是被別人監視著,構成一個「無形集中營」,因此他在文章中說是無形。

文章亦稱:「難怪任志剛聽聞國安法立法嘆『感謝主』,也難怪雷鼎鳴說,嚇走了一些人對香港是好事,若然你對香港人有足夠仇恨,這會是自然不過的宣泄。可能他們不是真的對香港人有仇恨,只是榮華富貴太吸引,不惜自我作賤效忠主謝皇恩。」黎解釋,上文意思是有的人認為《國安法》立法對香港是壞事,有的人卻認為《國安法》對香港是好事,例如任志剛和雷鼎鳴。黎認為他們並非仇恨香港人,他們可能只是討好權力。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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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天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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