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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3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初選出線者梁晃維的專訪文章盤問。鍾沛權指,推崇言論自由乃建基於相信人有自由和理性去做決定,不應由宗教、精英、權貴來代為審查或挑選「不危險的思想、訊息」。伍提出多項假設以測試鍾的尺度,例如美國911事件之後應否報導恐怖份子發動恐襲原因、俄烏戰爭期間應否報導普京出兵原因,以及二戰期間應否報導某人讚嘆德軍軍服漂亮。鍾沛權指,即使報導會對國民士氣有影響,但作為傳媒有責任報導關乎公眾利益的事情,但技術層面可以研究。

梁晃維專訪提及國內少數民族 控方質疑欠一手資訊

伍淑娟質疑,梁在專訪〈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中,既然稱本土理念「成為唯一的政治信仰」、「我對中國沒有任何幻想」,那港人優先、中港區隔、香港自治便不是其政治訴求之一。惟鍾沛權不同意伍如此理解。

梁提及中國以維穩方針對待國內的少數民族。伍質疑,梁作為一個23歲的學生,未曾親身認識該些少數民族,也有可能僅靠閱讀得知。鍾指不肯定梁有否一手資訊。伍則指:「冇話佢一定冇(一手資訊),但唔應該有囉。」鍾表示不會猜度,況且梁的觀點不是很罕有、很新或石破天驚的觀點。

伍又引用鍾早前提及現今年輕人多了參與交流團機會的例子,質疑一般學生不會在內地交流團中看到「官商勾結、官員濫權、貪污、中央隻手遮天、極權」等極端事情。鍾沛權僅指,他曾接觸過的中學生從交流團意識到中港之間的分別,例如香港可使用的社交媒體,在內地則不能使用,最後會否達至一個結論是中央壓制自由,抑或中央壓制自由背後有其原因,甚至乎因為發展而認為有必要,甚至認為這相較西方民主制度是更好的制度,需視乎學生如何思考這些問題,不是控方所形容「咁單向灌輸」。

鍾沛權續指,觀乎本案文章被指稱「煽動」,即使官方多麼單向灌輸、政治人物提出的主張「幾咁激烈、唔應該」也好,在自由的社會中,讀者看完報導文章後,如何受影響、達至怎樣的想法,都並非單向的。

鍾沛權:人有自主和理性做決定 不應由權貴精英代為審查

鍾續指,當人們推崇言論自由,背後乃建基於一個假設,就是人是可以自主、運用理性;他們也是基於此信念來設計民主制度和推崇自由,因為相信人有自由和理性去做決定,而不應該由宗教、精英、權貴來代為審查或挑選「不危險的思想、訊息」。

至於控方所稱一個人參加交流團後不應該產生「官商勾結、官員濫權、貪污、中央隻手遮天、極權」的想法,鍾表示「唔覺得係咁嘅一回事」。甚至涉案文章會否令人閱讀後產生一些想法或「被煽動」,鍾重申人有自主、判斷和理性,他亦應該相信是如此。

控方指有人思想未成熟、情緒高漲、社會不穩

伍淑娟聞言質疑,鍾假設了所有人都有理性判斷,而排除了有些人思想未成熟、情緒很高漲和易受影響,以及當時社會不穩定。鍾重申,應該基於人有自主和理性去追求言論自由,只有在很罕有、具備充份理由的情況下才能限制言論自由,「人係理性自主的個體,係要尊重人有咁嘅能力。」伍追問,涉案時期社會不穩定,市民易受影響,乃「特殊情況」。但鍾不認為當時社會是「不穩定」。

伍淑娟又質疑,鍾是否認為不需考慮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是合適限制言論自由的原因。鍾則認為,不能純粹因為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之名而去限制言論自由,除非在戰時狀態、外敵入侵,有即時暴力風險,然而這並不是反修例時期面對的情況。

鍾沛權:若有人讚嘆德軍軍服不會報導 因欠公共性

伍淑娟提出假設,在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多國面對德軍入侵,有人讚嘆納粹軍服漂亮、威風,問鍾沛權是否會在網站發布。鍾表示,如果該言論是純粹出於藝術角度,他不敢講一定不會發布,但同時有猶豫。

法官追問:「有咩猶豫呢?」鍾解釋,若果一名修讀設計學生,不認同德軍的作為,純粹對德軍軍服讚嘆,即使在道德上可能不恰當或令某些人感情受損,但不一定需要以刑事或官方禁制來限制其言論,可以透過口誅筆伐處理。

法官澄清問題不是應否刑事或官方禁制,而是問鍾作為編輯會否發布讚嘆德軍軍服的言論。鍾則回答,他可能不會發布,因為相關言論乃純粹個人美感判斷,「冇乜公共性」,至於純粹個人發表相關言論,是要立法禁制,「我係有猶豫嘅。」

伍淑娟質疑,有些言論發布後會令人不愛國。鍾沛權指,越戰期間,美國國內有不少反戰的聲音,甚至有報導揭發美軍的暴行,有人認為這會影響美國軍隊的士氣,但亦有很多人堅持發表言論、報導。鍾續指,從軍事安全和國家安全角度出發,當然不想發布和報導,甚至認為可以壓制這些聲音,但言論的界線要「做得好謹慎」,不可含糊及不可無邊無際,縱使社會不穩定、有暗湧,但不一定要禁制言論自由。

鍾沛權:會報導恐怖份子

伍另提出假設,在911事件發生後,鍾會否報導拉登等恐怖份子講述發動恐襲的原因。鍾說:「如果拉登會接受訪問,我哋會報導。」伍追問,即使他們講述如何炸世貿,可能會影響美國安全,是否依然會報導。鍾指,即使不同意恐怖份子的行為也好,如果是關乎如此重大的事件、公眾利益,他們仍然會記錄下來。

伍再質疑,當訪問發布,讓恐怖份子談及炸世貿的原因,「有個 justification」,使人認為「抵炸」,會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成份,又指「啱啱炸完世貿,就發表啲咁嘅文章?會唔會左右到國民情緒?」鍾則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這種報導有提出建議,但不會完全禁止。鍾重申不會禁止報導,甚至見到當時有媒體報導恐怖份子,把他們的片段嵌入報導中,這是基於一個信念,就是在民主社會裡,相信人有理性和自主,否則很多訊息會因為權威和精英的判斷而被禁絕。

伍追問,若果恐怖份子在訪問中談及未來行動,例如會向哪裡發動恐襲,「啲國民唔會怯㗎咩?(覺得)可以炸到我哋散晒,不如投降喇」,鍾是否依然會報導。鍾重申,縱使會對國民士氣有影響,但基於言論自由,依然會報導。他又指控方假設了報導會對國民士氣有影響,但作為傳媒有責任報導,只是在報導鋪排等技術層面需要小心處理,需要再研究。

控方:報導普京出兵原因危害烏克蘭國安 鍾:可能會報導

伍再舉例,在俄羅斯攻打烏克蘭的戰爭中,若果報導了俄羅斯總統普京解釋為何攻打烏克蘭,會影響國民士氣,是否依然會報導。鍾指,基於傳媒原則、道德立場等考慮,在兩國交戰的狀態下,的確要思考傳媒報導界線。

伍追問,報導普京出兵原因,一來會影響烏克蘭國民士氣,所以會危害國家安全;二來烏克蘭境內有一定數量的親俄市民,他們會更加反對俄烏互攻。鍾表示,假設他是烏克蘭境內媒體,他是有可能報導,但同時預料可能有輿論反彈,但作為媒體有言論自由的堅持,重要的是持平報導。伍聞言指:「拉登同布甸(普京)呢啲,仲有咩可以持平?拉登呢啲完全係反政府。」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