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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1天。鍾沛權今續作供,對控方稱他與林紹桐共同謀劃以《立場》為政治平台發布煽動刊物,他重申自己擁有首15篇文章的最終決定權,無與他人協議犯案,「因為我話事」;又指機構擁抱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與公義的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你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許,畀自己好多原則嘅⋯⋯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他又提到,中大衝突兩周年報導雖被當局批評與事實不符、面對龐大壓力,但同事「Fact check」後無下架,體現他們是專業新聞工作者,亦體現某種「勇氣」。

鍾沛權歷時四日半的主問完結。控方表示他提及的文章背景「似乎同我哋認知有分別」,需時考慮盤問方式,申押後至本周四(19日)下午提堂向法庭交待,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批准。

稱機構擁抱民主、人權等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鍾沛權今繼續作供。控方於開案陳詞指,鍾沛權與林紹桐案發期間有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發布煽動刊物,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余若薇問鍾沛權對控方指二人有「長期密謀合作關係」有何回應,鍾表示二人是同事關係,「佢係我好出色、好好嘅同事」,惟二人絕對沒有以《立場》為政治平台發布煽動刊物的意圖;而他至今亦不知道控方指所謂「政治平台」的定義,是否代表《立場》有政治藍圖或政治綱領要推動,惟他們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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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

鍾指,每個機構都有各自的價值觀,如《立場》創刊辭提及捍衛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與公義的價值,但「堅持一啲價值,擁抱一啲價值觀,係咪代表佢係一個政治平台呢?唔係。」況且《立場》並非一般商業機構,而是一間傳媒,「你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許,畀自己好多原則嘅⋯⋯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不會因為政治立場或利益而改變。

鍾續指,創辦及經營《立場》近七年,「最大最大希望做到嘅嘢就係捍衛到香港固有言論自由嘅空間」,形容對香港很重要和珍貴——尤其在沒有充分民主的情況下,充分的言論自由空間有利於不同社群之間的對話,及消除彼此間的敵意。

控方指兩被告「長期密謀」 鍾稱僅同事關係無合謀、「我話事」

鍾強調,他在任期間發布的15篇涉案文章,「係我一個人審批」,不存在與其他人合謀協議發布。他透露林紹桐於2020年患上「好嚴重的病」,根據勞工法例規定,僱員不能無限期放病假,所以鍾容許林在家工作或休息,故林有非常長的時間沒有參與《立場》的編採工作,「嗰年我自己做得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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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桐

而即使林紹桐重返《立場》,主力負責法庭和調查報導,但每天有約70、80篇文章發布,鍾亦承認不可能全部上架前已審閱。但他強調,「基本上每篇我事後都會睇返」,若有問題會要求修改或下架,故在此意義上,他對首15篇文章均有「最終決定可唔可以發布或上架的決定權」,「嗰15篇冇同任何人協議,因為我話事。」

否認配合反政府事件推波助瀾 重申採訪因具新聞價值

對於控方指稱《立場》經細心安排,配合反政府社會事件發布涉案文章,以「推波助瀾」和「加強反政府議題的效力」,鍾沛權指「我只可以話冇囉,因為呢啲全部都係控方好主觀地對意圖的猜測」,又苦笑指不懂可以怎樣澄清。他重申,採訪該些人物僅因當時具新聞價值,又指案發那兩年討論政府政策或法例長期都是受公眾關注的熱門議題,而作為傳媒持續報導、刊出不同評論、做不同方面的訪問、記錄不同陣營的意見,「係我哋嘅責任,係我哋機構存在嘅使命。」

就控方指他們明知文章或違法,下架以安排重新審視,鍾重申,認為文章不屬煽動和違法,在《基本法》和《人權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空間下可發布,只因「唔知道點樣先至唔違法」,才於前年6月27日發公告下架所有5月底前發布的評論文章,以保護同事和機構。

中大報導記錄普通市民看法、鄒幸彤獲獎報導更談不上指出錯誤

就鍾沛權離任後刊出的中大兩周年訪問及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的報導,鍾指雖然不是他審批,但相信前同事絕無煽動意圖,「我認識我嘅前同事,我對佢有好大嘅信心」;又指中大報導的受訪者雖不是公眾人物,只是「普通的香港市民」,「但呢啲一般人的聲音係重要的」,他們兩年來的感受和想法「值得充分立體地呈現出嚟」,亦有不少媒體持續做相關報導。

他又特別提到,《立場》自2014年成立後,亦持續記錄年輕人的想法,「我尤其鍾意做年輕人的紀錄」,故2019年6月9日對政府拒絕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感意外,「如果2019年前有睇《立場新聞》,被壓抑的民情係可以觀察到」,「個決策可能唔係咁 。」

至於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的報導,鍾沛權重申報導只是「好平淡」地轉述鄒的公開聲明,故必然沒有煽動意圖,甚至亦談不上意圖指出錯誤或缺點,「純粹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有重要訊息就記錄落嚟公開報導」,提供資訊予讀者。

中大衝突報導被批評仍無下架 鍾:體現某種勇氣

就最終沒有下架的5篇報導,鍾指區家麟兩篇博客〈「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和〈災難現場〉是「過去固有言論自由環境底下無理由唔出得嘅評論」,而兩篇文章於2021年6月才刊出,不在「一刀切」下架評論文章的範圍,故仍然保留;而何桂藍專訪則清楚反映新聞工作者與政治人物的界線,「個討論我覺得係幾有意思」,「我係有啲唔捨得呢篇文章下架。」

至於中大衝突兩周年一文,雖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與事實不符,但鍾指同事嚴格事實查核後發現沒錯,即有警員曾進入中大及稱「燒晒佢啦」,故無下架。他又指,當時「山雨欲來」、面對龐大壓力,但同事「基於報導真係過到自己嗰關」仍無下架,「體現咗某種勇氣,亦體現咗佢地係一個專業嘅新聞工作」。至於鄒幸彤獲獎報導,鍾指是平淡的新聞報導,「如果嗰篇要下架,好多都要下架。冇可能,條界線唔知點劃,執行唔到。」

控方稱需時考慮盤問方式 押周四午提堂

鍾沛權的主問完結。控方於開案陳詞曾要求法庭對文章背景採取司法認知,伍淑娟今指,鍾作供時提及的文章背景「似乎同我哋認知有分別」,若要求法庭採司法認知會有難度,故望就相關認知盤問,但對盤問的方法尚未有定案,望押後至本周四(19日)下午提堂,以交代用什麼方式證實文章時代背景,「話畀法庭聽我哋點行落去」。控方又望法庭準備鍾沛權作供的謄本,若審訊延後能讓鍾記得自己作供內容,強調「唔係考佢記憶」。

辯方指,理解控方需時準備,但認為拖得太長會影響公平審訊,望控方勿押後「太長的時間」,因本案已由去年10月審至現時,「始終呢個情況係非常之唔理想。」郭偉健應要求將案件押至星期四,要求準備謄本予雙方,又指屆時若反對控方要求,或要立即盤問,着雙方要有準備。

此外,涉案文章曾提及「攬炒」,郭偉健早前曾問及,應否採納對戴耀廷「攬炒十步曲」的司法認知。辯方今指,由於《立場》從無刊登或轉載相關文章及作相關報導,而鍾沛權亦認為「攬炒」對不同人也有不同解釋,認為戴耀廷「攬炒十步曲」並非本案文章所涉範疇,無證案價值,故不會就此作供。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