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8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8天。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繼續就多項議題進行覆問,其中針對《立場》員工卡片,控方曾質疑「星星之火」亦讓人聯想「星火基金」,余大狀呈上員工陳朗昇的Facebook帖文,承認印有「星星之火」的是他的卡片,並解釋使用此四字詞的源由。余大狀另問鍾,是否可以像電影評級制般,把政治評論文章分為「三級」?鍾則指不同媒體對報導有不同的標準,但同時有一些共同「自律的規範」,不需政府以法規來限制。但若果社會發展到某個階段,認為政治評論需設分級制,預料相關評估「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就算某些文章被評為不適合某類人士閱讀,也不應視內容為有問題,即使電影三級片也可以是「傳世的藝術鉅作」。
鍾沛權:暴力抗爭是明顯威脅 應予以報導、引公共討論
余大狀引用《文匯報》新聞〈【特稿】屢放炸彈恐襲 揚言陸續有來〉,當中稱反修例期間出現數個暴力組織,並展示「九十二籤」在Telegram呼籲眾籌的帖文截圖。余大狀指「如果係《立場》出,就俾人鬧啦」,又指按控方代表伍淑娟的說法,《文匯報》是在替該帖文宣傳,「係鋪排、係幫緊佢宣傳」,問鍾是否同意。鍾則指:「我唔猜測伍專員嘅⋯⋯」便沒有再說下去。
余大狀引述郭偉文撰寫、刊登於《獨媒》的文章〈評「前線V小隊」的激進主張〉,指做法與《立場》相似,即訪問學者有關暴力抗爭的看法。鍾補充,在同情、理解和支持運動的人眼中,他們認為此類報導「反而會抺黑咗個運動」,因擔心恐怖主義化會打擊運動正當性,加上區選將近,可能會影響非建制候選人得票,但鍾認為暴力抗爭是很明顯的威脅,所以有需要作公共討論,及要予以報導。鍾又指,此類報導起碼在當時沒有受到建制派KOL、政治人物或官方的批評。
鍾指,反修例運動儘管經歷暴力升級,尤其是發生理大事件,亦出現「零星接近恐怖主義的提倡」,但2019年區議會選舉結果卻反映民情沒有轉向,仍然有很多人支持、同情和理解這場運動。鍾續指,作為傳媒要記錄不同聲音,探討「民情民意點解冇轉向呢?」,而不是消滅最激進的聲音或壓低最激進的政治行為,這是他當時最大的感受。
他又指,作為傳媒應報導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圍繞議題做更深刻的討論,希望市民關注之餘,也可以參與公共辯論,就北愛文章,坊間出現零星、近乎提倡的討論,作為傳媒應提出深刻的意見去討論。
鍾:《中時》報導過份演繹拜登聲明內容
伍淑娟曾引《中時新聞網》2021年1月報導,指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備忘錄,禁止將新冠病毒與「中國」及「武漢」等連結,以避免種族歧視。但她質疑《立場》就同一事件的報導角度不同,僅稱拜登要求避免使用具種族歧視意味的語言形容COVID-19,沒有明言禁用「武漢」等字眼。
鍾解釋《中時》報導將聲明內容和背景混淆,及過份演繹聲明內容,才會得出標題〈拜登下令 禁止將新冠病毒加上中國或武漢等字眼〉,而《立場》沒有把「功夫流感」等寫進標題,是因為拜登沒有提及這些字眼。
鍾沛權:為求一致性 「武漢肺炎」與「新冠肺炎」並用
至於《立場》在報導疫情新聞時沿用「武漢肺炎」一字,但其後的報導又同時使用「新冠肺炎」,鍾解釋他們沿用了「武漢肺炎」很長時間,為求一致性,很難由一個名詞改為另一個名詞,對讀者來說欠缺連貫性,也難以搜尋過往報導。後來之所以在同一報導中同時使用「武漢肺炎」和「新冠肺炎」兩種稱呼,是因為「情願麻煩少少」,將各方對病毒的稱呼都一併寫出來。
伍淑娟曾稱《立場》污名化中國,余大狀引述由兩名學者袁國勇和龍振邦撰寫的文章〈大流行緣起武漢 十七年教訓盡忘〉,提及病毒的命名爭議。
鍾解釋,改用「新冠肺炎」一來涉及政治原因,亦有人出來呼籲不應該用「武漢肺炎」稱呼;二來的確多了傳媒和人士用「新冠肺炎」,但為了方便溝通和傳訊,《立場》會在報導中沿用「武漢肺炎」,並在後面用括號寫「新冠肺炎」,若有受訪者提及「新冠肺炎」一字,他們亦會用括號寫「武漢肺炎」,以尋求一致性。
鍾:論者堅持使用「武漢肺炎」因拒絕附和官方宣傳
余大狀指兩名學者已撤回該文章。鍾沛權理解,文章提及中國人食野生動物的文化在過去已導致兩次疫症爆發,包括非典型肺炎和新冠肺炎,若果這種根性或文化不改變,便有可能出現第3次爆發,而「呢一點刺痛了好多人」,才會引起官方媒體和親建制的輿論,反而「武肺」命名爭議並非針對此文章的輿論焦點。
余大狀提到袁國勇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依然重覆其觀點,呼籲不要進食野生動物、要尊重專業,反映他對其科學觀點的堅持。鍾補充,他理解有些評論文章和作者堅持使用「武漢肺炎」稱呼,是因為中國官方一連串舉動企圖否認病毒源頭在中國,反指由美國當地率先爆發,後來經事實查證知道這是假消息,但相關說法仍然有人推崇及拿來批評西方,否認病毒來自武漢,若果作者和論者更改稱呼做「新冠肺炎」,便附和及呼應了官方宣傳(propaganda)、含糊化,將病的歷史改寫,因此會有人堅持用「武漢肺炎」,拒絕配合假消息、假資訊。
對於伍淑娟錯誤引述或演繹世衛的報告,鍾補充,該報告其實對於病毒源頭沒有結論,而不是指病毒源頭不是來自武漢,而伍後來也有作出更正。不過鍾亦指,雖然專家對於病毒源頭沒有一致說法,但大家似乎接受了病毒在中國武漢爆發,所以世衛亦呼籲中國交出更加多資料和數據,以作研究。
辯方引《紫荊評論》和《成報》政治漫畫
伍淑娟曾針對《立誌》所刊載的政治漫畫盤問,而鍾沛權稱刊登政治漫畫是傳媒一貫做法,又提及一格政治漫畫也可以是評論。余大狀指,刊登政治漫畫不獨是《立場》做法,其他傳媒也有相同做法,鍾確認。
余大狀遂引用《紫荊評論》的政治漫畫,當中顯示法官蒙眼,一手拿秤、一手拿鎚,疑似冷笑,評論文章指「反對派鼓吹三權分立」,又批評法官判決明顯偏頗、獨斷專行、「曲解司法獨立」、「典型以下犯上的越權行為」,以及黎智英被判恐嚇無罪是「失信於民」。文章引述1999年就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居港權的吳嘉玲案,以及2019年終院就蒙面法的判決,批評司法機構「自我擴權」。余大狀指文章只引述兩宗相隔10年的案例,若以控方伍淑娟的說法,「呢個評論文章就違反咗佢戒條?」、「將一啲批評變咗事實嘞?」鍾認同。
余大狀又引用《成報》於2017年刊登的兩幅政治漫畫,均登上頭版,分別指「林鄭月娥背西九醜聞參選」和「中聯辦監製最醜陋選舉工程 『德江娘子軍』滿嘴歪理」,又指時任人大常委員會委員長張德江是「國妖」,嘲笑林鄭不懂買廁紙。余大狀問鍾,這類政治漫畫在香港報章是否常見。鍾則指曾經有段時間「相對多」,「但呢一兩年觀察係少咗」,不論哪個派別的報紙,都會用政治漫畫或設計圖片去加強評論效果。他補充,政治漫畫通常帶有政治壓力,例如小熊維尼。
鍾否認「三不信」 評論基於相信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控方在盤問時質疑評論文章發表時,國安法條文尚未公開已「驚定先」,即使條文公開後,國安法寫法嚴謹,反映論者的憂慮是多餘。就此議題,余大狀向鍾展示不同文章,包括張建宗和譚惠珠的言論、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對國安法表達憂慮、陳文敏替端傳媒撰寫的文章,以及美國商會調查結果顯示六成會員認為國安法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三成考慮撤出香港,顯示有憂慮的不只《立場》博客,也有法律界和商界。鍾沛權回應,博客對於國安法有批評和擔憂,「個民意好大」,認為政府應重視這些批評聲音。
余大狀引述伍淑娟所指「三不信」,即「唔信共產黨、唔信國安法、唔信一國兩制」,問鍾認為《立場》博客是真的不相信,還是憂慮國安法對一國兩制的衝擊?鍾表示,坊間評論能反映為數不少、跨階層、跨界別的香港人的擔憂,香港人很重視一國兩制下所享有的自由,然而國安法立法過程倉促、「甚至乎有啲粗暴」,不理民情民意,即使通過了立法,擔憂聲音持續在不同平台出現。他認為提出擔憂的人是基於期盼或相信《基本法》承諾得以落實,希望一國兩制能持續,所以才會提出質疑,正正是用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去提出評論,而非控方所形容的「三不信」,相關論者包括陳文敏、張達明和大律師公會。
員工卡片印「星星之火」 辯方引陳朗昇Facebook帖文解畫
伍淑娟盤問期間,質疑《立場》員工卡片的自選四字詞「齊上齊落」、「有種責任」等與社運字眼相似,「星星之火」亦讓人聯想「星火基金」。針對「星星之火」,余大狀指員工陳朗昇閱讀審訊報導後,在Facebook撰寫一則帖文,承認印有「星星之火」的是他的卡片,並解釋使用此四字詞的源由,余大狀稱得到陳的同意後,同意讓辯方將帖文呈交法庭。
鍾遂在辯方指示下讀出帖文內容,包括:「第一天返工印卡片,同事大家可以揀自己喜歡的四字格言,我打趣說『紐卡素勝』都可以?他有點尷尬說我喜歡就可以。總編輯由頭到尾都沒有參與,甚至我想他根本不知『星星之火』屬於我。」、「『星星之火』,其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希望我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余大狀又指帖文以Ronson牌子的打火氣專用氣圖片作為配圖,顯示「一團火」,鍾確認。
關於「有種責任」出處,余大狀指何韻詩在2014年同志遊行中唱《艷光四射》,因此歌詞中的一句「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在當時雨傘運動中被廣泛引用,而非在2019年社運才出現。余大狀並把歌詞呈堂,指由黃偉文填詞。
至於「齊上齊落」,余大狀引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出席2016香港工商界商會新春團拜致辭全文〉和警方Facebook帖文「齊上齊落.止暴制亂.紀律部隊特務警察」,當中亦有使用「齊上齊落」一詞,「警察都有用架。」鍾確認。
被問《立場》有能力推動議題與否 鍾:我辭職時都未有
何桂藍的專訪文章引述政治科學家Bernard Cohen指﹕「傳媒很多時候未必能影響公眾怎樣想 (what to think),但往往能夠影響公眾想些甚麼 (what to think about)。」伍淑娟亦借用來盤問鍾沛權,指傳媒有能力導向輿論,故此傳媒需要中立、沒有立場。
就議程設定(agenda setting)的範疇,余大狀問鍾,《立場》作為傳媒,是否有能力推動全民討論他們想講的議題。鍾指傳媒很難憑空創造或帶領某個議題,若果議題不關乎公眾利益、不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便不可能推動到該議題。他又指若果議題只得單一媒體報導,而得不到人和應,便很難引起討論。余問到《立場》是否有能力推動某些議題。鍾笑指:「我辭職時都未有。」余大狀聞言亦笑說:「我唔係批評,只係睇吓你哋影響力。」
至於警察暴力為何往往成為傳媒報導衝突現場時的焦點,鍾解釋,警察是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武力的機構,他們受嚴格的規限,有武力使用守則,在全世界的民主自由社會裡,媒體特別對警察武力敏感,亦會對警察權力進行監察。
辯方:律政司有能力和責任就司法議題宣傳
關於哪些人可以設定議程(set agenda)、哪些人有能力推動議題,余大狀引述控方質疑《立場》對於法庭在唐英傑申請人身保護令的判詞中,裁定「指定法官」符合國際標準一事不做焦點報導,指出有能力和責任就司法議題討論、宣傳和廣泛解釋的,是律政司。鍾亦表示,如果律政司開記者會、發聲明,就指控、誤會或不公平評論回應,「我哋一定大篇幅報導」,縱使官方回應往往「可能重覆、冇新意」,但傳媒立場是要報導,「起碼《立場》會俾足夠篇幅報導」,但官方回應是否說服到或解釋到公眾疑慮,就視乎公眾討論。
鍾:若民情因政府說法而改變 反映市民深層次想法 「唔可以做鴕鳥、要直視」
鍾又提及,官方在資源和宣傳網絡方面,相比起獨立自主的媒體是非常龐大,「處於好有利位置」,但為何公眾仍然對官方說法有懷疑,則關乎政府是否公道和合理,不能歸咎於傳媒帶動質疑聲音或不實指控;若果民情沒有追隨政府說法而改變,則反映了市民深層次的想法,政府「唔可以做鴕鳥、要直視」,不能歸咎於傳媒的議程設定,亦不能推卸責任。
鍾:傳媒面對公權力問題時不應中立
針對伍淑娟聲稱傳媒應該「中立」,鍾沛權回應,「中立」是「沒有是非曲直判斷,永遠各打五十大板」的表現,然而基於傳媒應有的責任和角色,尤其是牽涉公權力問題時,不應採取「中立」的態度去面對公權力和無權者之間的問題。
在「中立」問題上,余大狀問到:「《立場》有冇立場呢?」鍾回答,《立場》對於普世價值有追求和判斷,但對於某些爭議性大的議題沒有特定立場,可以開放討論。鍾又表示會堅持用開放和包容的態度面對,不會一下子拒絕某些政治主張,縱使他個人不認同部份主張,或認為不可行不實際,但若果社群裡有一定的人支持或爭議,它便成為了一項公共議題,有需要進行公共討論,透過討論過程去達至共識。
鍾:《立場》沒有嘗試介入、影響或推動任何議程
針對監警會聲稱坊間流傳很多假資訊,呼籲市民作事實查核(Fact check),鍾沛權回應,他仍然認為香港的傳媒謹守到這條界線,至少不見有重大失誤,或將假消息報導,例如至今沒有香港傳媒報道8.31太子站有人死亡;即使相關說法在一些平台流傳,但他不知影響力有多大。
余大狀續指,「伍專員已經好小心」,不曾指稱《立場》報導假新聞,但她曾引用一名網民的留言:「呢場運動冇咗記者,點會成事吖?」,似乎在影射「呢場運動係傳媒搞出嚟嘅」。
鍾則稱《立場》沒有嘗試介入、影響或推動任何議程,只嘗試將運動的討論「包容地發表出來」,因為運動是重要、能影響未來走向。不過鍾同時指出,傳媒報導的確能帶來影響,例如7.21當日《立場》直播以及《港台》拍攝的南邊圍情況,影響了市民對政府和執法者的看法,傳媒「似乎介入緊事件,但傳媒只係履行緊職責」,重申當權者不能歸咎於傳媒,反而要思考為何會引起市民共嗚及疑慮,而傳媒只是一個中介。
鍾:事件緣起、發展乃至深層原因均不應歸咎於傳媒
余大狀引述鍾供稱市民的意見不會由《立場》煽動出來,而控方亦不曾指控《立場》煽動任何一件事件,余遂問鍾想不想到任何原因《立場》會做到煽動、火上加油或穿鑿附會?鍾表示「諗唔到」,但他補充指,6.12事件之後政府沒有開展獨立調查,與2014年雨傘運動不同,朱經緯和七警事件均得到處理,但2019年反修例事件牽涉很大的公義問題,卻自6.12事件起得不到政府認真處理,導致問題累積。鍾認為很可惜,因政府有主導權,可以令運動發展不一樣。至於反修例期間幾件影響輿論的重大事件,鍾指「幾失敗地」皆不是由《立場》拍攝的,只是事後依賴網上影片或引用他人的片段。鍾重申,事情的緣起、發展乃至深層原因,均不應該歸咎於傳媒,也不應該歸咎於《立場》。
鍾早前提及「倡議型媒體」獲官員認同 今指為《香港01》
鍾早前作供提及有媒體一成立便標謗「倡議型媒體」,但未有說出該媒體是哪一間,余大狀要求下,鍾指出該媒體為《香港01》。被問到基於什麼觀察而認為它得到官員和建制派人士的認同,鍾指《香港01》週年酒會獲很多官員,甚至是特首出席;而且以新興媒體來說,它很快得到官員的信任並接受訪問。在法官查問下,鍾回答《香港01》創辦人為商人于品海,他在內地主要經營電影文化和地產生意。
被問到會否刊登親建制立場的評論文章,鍾表示「幾乎必登咁滯」,因為《立場》比較少親建制的聲音,若有人投稿會「很樂意」刊登。
被問政治評論能否分三級制 鍾:比電影分級難上萬倍
伍淑娟盤問時,曾質疑鍾沛權沒有顧及讀者群存在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情緒不穩定的人士,以及沒有顧及其時社會的情況。余大狀總結為「三不顧」,並問鍾認為傳媒是否可以像電影評級制般,把文章分為「三級」?
鍾則指不同媒體對報導有不同的標準,但同時有一些共同規範,例如傳媒報導自殺新聞時很克制,以避免造成模仿效應,乃傳媒間透過經驗、學術研究和文獻等,從而形成「自律的規範」,反而不需政府以法規來限制。
余大狀指出,控方的說法讓人以為:「原來政治評論係要去到有分級制嘅」,問鍾有何看法。鍾指,控方曾指心智不成熟的小朋友不應該閱讀某些文章,但他認為對議題沒有興趣的人便不會閱讀;若果社會發展到某個階段,認為政治評論需設分級制,預料相關評估「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就算某些文章被評為不適合某類人士閱讀,也不應視內容為有問題,即使電影三級片也可以是「傳世的藝術鉅作」。
余大狀問到,傳媒欠缺評級機制應如何處理,是否須在某些文章註明需要「家長陪同收看」?鍾則指傳媒一向自律。至於情緒不穩的讀者,鍾指傳媒有數項原則須遵守,例如確保文章不會引發即時暴力,他又指內容要多元化,不能只有一方的意見,只能盡量維持資訊環境多元化,以避免極端的情況出現。
案件於周四續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