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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557篇新文章,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19日)續於區域法院處理。控方今呈上新文章的列表,指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35+初選相關,認為如一早知悉該些文章,便可放進控方案情,以反映《立場》煽動的「模式」,「案件嘅鋪排又會唔同咗。」惟辯方批評,相關列表沒有證案價值,直言《國安法》和初選議題均為社會高度關注,「張張報紙都有提,個個電視台都有講,單單提及到又如何呢?」庭上讀出6篇控方認為相關的新文章,包括報導英國聲援47人集會,以及羅冠聰、區家麟和林彥邦有關《國安法》及初選案的文章。

稱附表反映警如何挑選文章 反駁辯方搜尋關鍵詞說法

國安處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和總督察陳安銘早前供稱,去年6至7月在《立場》網站挑選587篇涉違法文章,並篩出30篇交案件主管。辯方批評遲披露文件對他們不公,惟控方稱「其實對控方先失利」,因該些文章原本或可加強控方案情。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今欲傳召調查本案的偵緝警員16503劉家倫(音譯)作供,他負責準備新呈的587篇文章,並分析歸納為不同列表,但辯方反對傳召。

控方解釋各附表內容,其中附表2A、2B和2C列出587篇文章資料,保留盧健賢和陳安銘挑選文章的順序。對辯方質疑警方是透過搜尋特定關鍵詞如羅冠聰、何桂藍來選出煽動性文章,且篩選文章是故意行為、不透明亦不公平,控方指該3個表可反映當時盧健賢和陳安銘在兩日有限時間內,如何挑選文章。

調查警員列百多篇煽動文章 控方:如在街截停「形跡可疑」疑犯

至於附表1則將587篇文章按日期順序排列,其中附表1A標出劉警員認為或干犯煽動罪、具煽動成分的文章,有約百多篇。控方強調,文章是否具煽動性終交由法庭裁決,但該表就像警員可在街上截停認為「形跡可疑」的疑犯,純粹將警方主觀考慮或違法的文章標出。

附表1B則是辯方認為屬「無辜」、不具煽動性的文章,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陳凱文的文章,以及天氣、音樂、文化等「無關痛癢」的內容。附表1C則將1A和1B合併。

控方稱《立場》發布多篇國安法、初選相關文章 反映煽動模式

控方指,雖不依賴該557篇新文章,但「(文章)存在呢個事實係好重要」,因辯方稱作為傳媒須遵守「適切的不偏不倚原則(due impartiality)」,會作平衡報導,該些文章有助法庭考慮此議題。

控方另將文章整理成4個附表,分別為與《國安法》相關、與35+初選相關、時任《立場》採訪主任林彥邦的文章及《立場》英國分社的文章,當中沒有區分是否具煽動性,僅列出相關文章。

就《國安法》文章,控方指從附表可見,自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已有多篇關於《國安法》的文章在《立場》發布,包括林彥邦於七一早上發表的〈速讀《港區國安法》〉。而控方於本案依賴陳沛敏、羅冠聰撰的「最具煽動性」文章於同年9月才發布,直言若有該557篇文章,「咁案件嘅鋪排又會唔同咗啦喎。」

就35+初選,控方指本案僅依賴3篇初選出線者的專訪、及47人被控後羅冠聰文章〈香港—美麗島〉。但控方指,「睇呢個表睇多好多嘢出嚟,例如拘捕35+疑犯當日,《立場》已經開始有文章啦」,包括羅冠聰和區家麟的評論;而47人被起訴後,亦有林彥邦關於審訊的文章、區家麟評論,及英國城市支援47人案的特寫,均沒有納入控方案情。控方指,上述文章可反映煽動的「模式」(pattern),亦可見《立場》沒有與博客的立場切割,「呢啲文章如果控方有,自然會加入去(開案陳詞)啦」,望法庭在終止聆訊考慮。

控方:英國分社文章具煽動性 可支持《立場》在英擴張版圖說法

就《立場》英國分社的文章,控方指除了依賴的羅冠聰英國專訪,列表亦包括英國政客談及制裁中國的文章,以及移英港人的生活等。控方指,本案重點是被告是否知悉文章具煽動意圖,而鍾沛權和林紹桐並非作者,涉案文章均由他人撰寫,故法庭須靠環境證供推論二人對煽動意圖知情 ——「佢哋作為主編自然知道《立場》嘅立場,咁係咪更大機會佢哋會知道呢啲文章嘅內容呢?而唔係話太多文章,我一時走漏眼、睇漏咗一兩篇。」

控方續指,英國分社的文章均與反修例有關,有特定立場及煽動性,或可支持《立場》作為政治平台、在英國擴張版圖的說法;控方若開案前知悉,亦會考慮將一部分加進去。

至於林彥邦的文章,控方指他與林紹桐屬同一組的主管,而控方亦於本案依賴其撰寫的一篇文章。控方指,若有林彥邦所撰的其他文章,或更容易得知林紹桐對他發表的文章是否知情。

控方:文章瀏覽人數反映平台受眾 具煽動性有較多人看

控方又指,587篇文章均可看到瀏覽人數,「冇煽動性有幾十人睇,具煽動性有萬幾人睇,證明呢個平台嘅受眾或觀眾係邊類人」,亦與終止聆訊和審訊議題有關,望傳召證人就列表作供。

伍淑娟又一度提及,587篇文章紙本「係非常難睇」,自己「睇兩篇就放棄咗,因為啲字係好濛好細隻」,即使呈上所有文章法官亦未必能看到,對法庭不公道,亦將「不可能的負擔」放在法庭上。辯方其後質疑若控方看兩篇就放棄,如何依賴一位警員看文章後的看法,控方澄清掃瞄成電子版本放大後仍可清楚看到。

辯方重申煽動文章列表屬「意見」 不應呈堂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反對控方傳召劉警員。他重申,已清楚表明對只有時序、分類、發布時間的列表沒有異議,惟不同意呈上具煽動性文章的列表1A,認為僅屬「個人意見」,「去到最高點」亦只是顯示警員主觀認為文章有煽動性,法庭不應接納。而且控方原本從30篇文章挑出15篇檢控,警員現在卻將其餘15篇「全數復活」、均稱帶煽動性,看法似乎超過控方。至於1B,馬表明已不會再依賴該些文章的內容。

至於控方稱,從附表2可得知警方當時如何篩選文章,馬批評非常不公,因負責篩選的盧健賢和陳安銘作供時,控方從無問及他們篩選的尺度和標準,今日再要求以另一警員的分析「睇返當時兩位督察級人員必然係咁睇」,「係好唔公道。」

辯方:各大傳媒均有報導《國安法》 單單提及無法證明任何事

就另外4個附表列出《國安法》、35+初選等相關文章,控方指反映《國安法》實施和初選案當天,《立場》曾發布多篇相關文章,馬維騉批評該列表「證案價值為零」。他表示眾所周知,前年6月30日晚《國安法》實施,「前前後後嗰段時間,各大傳媒包括電視、電台、紙媒、網媒,唔同陣營、唔同派別,《文匯》、《大公》、《星島》、《01》,我睇唔到一張報紙冇談論《國安法》、我睇唔到一個電視台對國安法絕口不提」,直言「(文章)單單提到《國安法》呢件事情,係證明唔到任何一樣嘢」,該些議題直到今天仍有人討論。初選的議題亦同樣,「張張報紙都有提,個個電視台都有講,單單提及到又如何呢?」,重申該列表完全無證案力量,即使部分文章帶煽動性,亦同樣只屬該警員的個人意見。

辯方:瀏覽次數與終止聆訊申請無關

至於林紹桐是否知道林彥邦發布文章、英國分社文章能否證明與英國聯繫等,馬維騉均認為是審訊而非終止聆訊申請要考慮的議題。他並批評控方不斷提及該些新文章如何重要,「可能係再一次想開案咁。」

對控方稱具煽動性的文章瀏覽次數較高,馬維騉稱《國安法》、初選等話題在社會上具高度討論性,無論正反雙方均會討論,「view 數自然多啦」,但認為與現時終止聆訊申請無關,且帶出來的負面影響遠超過證案力量。

官:無需傳警員作供 惟法庭仍有責任審視587篇文章

控方則表示,附表並非證據、亦非要求法庭全數閱讀,只是協助法官探討此議題的索引,重申辯方批評控方太遲披露文件不公,法庭都要審視該些遲交文章的內容作決定。她又指,警員認為該些文章有煽動成分不等於指他犯法,「因為有煽動成分唔等於干犯咗控罪」,仍有其他辯護理由,馬維騉一度笑稱:「吓?」控方又指,如法庭不批准傳召證人,控方仍會將列表呈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同,警員的評估並不具證案價值,因最終是否煽動,仍由法庭按文章內容和脈絡等裁定,故亦不需傳召劉警員作供。但他認為,法庭有權和有責任審視該587篇文章,以考慮是否具煽動性,及如沒有披露該些文件是否對辯方不公,控方亦可提供列表予法庭參考並以此作陳詞。

辯方堅稱,文章內容與本案無關,法官從列表知道其數量已足夠;且法官若看過文章,或會影響對案件看法。不過郭偉健指,若只得文章數目而不看內容,並無意思,而且相關文章亦與審訊的一般議題有關。

控方讀出區家麟、林彥邦等6篇文章 顯示控方案情「可以有唔同鋪排」

控方其後於庭上讀出欲依賴的6篇文章,包括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首天,林彥邦撰寫的〈速讀《港區國安法》〉;2021年1月6日55名初選參與者被捕,羅冠聰撰寫的〈在反抗就是罪名的香港,我們該如何回應大搜捕〉、及區家麟翌日撰的〈歹毒清算 惡貫滿盈〉;初選47人被落案控告後,林彥邦於3月2日撰的〈這是一場不義的審訊〉、英國分社報導〈【特寫】英國多個城市集會聲援 47 人 參加者多申 BN(O):我們不會忘記〉、及3月5日區家麟撰寫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除了我〉。

控方表示,並非指以上文章特別相關,或其他沒有讀出的文章就不相關,只是不希望令法庭負擔過重看太多文章才作挑選,目的是顯示控方案情「可以有唔同鋪排」。

警長於拘捕同日要求《立場》下架5文章

警長3156下午作供,稱去年12月29日、即前《立場》高層被捕當日,要求《立場》將5篇文章下架,並將信件呈遞予林紹桐及鍾沛權簽署。至下午約1時半,一名自稱《立場》代表致電他,稱文章已移除,他確認已「死 link」、無法瀏覽,惟網站其他頁面仍運作。他並於下午4時,發現《立場》網站指即時停止運作。

庭上透露,該5篇文章包括何桂藍參加初選專訪、區家麟博客〈「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及〈災難現場〉、中大衝突兩年文章〈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以及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的報導。

案件下午續審,雙方將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作結案陳詞。

控方審訊時呈逾千頁新文件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本案上月審訊時,其中一名作供警廖浩明(音譯)在盤問下透露,曾按上司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指示,擷取逾300篇《立場》文章,但僅向案件主管交出30篇。控方稱不知情,其後於審訊第5天新呈6個文件夾、逾1,500頁文件,並為發出截圖指示的小隊主管補錄口供。辯方稱口供與早前警員「有出入」,亦會影響盤問方向,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押後一個月處理。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