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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逾1,500頁未披露文件,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押後一個月今(13日)於區域法院處理。

發出截圖指示的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供稱去年6月22日收到情報《立場》或將下架文章,遂與上司兩度審視網站所有他「主觀認為」或違反煽動罪或國安法的文章,並承認因文章太多而「隨意」在網上挑選。他們其後從中篩選出涉「敏感內容」的587篇,並經多次會議後篩至30篇交予案件主管。盧解釋沒有選出來的文章與案無關,故無指示下屬交出,也因僅屬「前期工作」而無需索取律政司意見。辯方批評,警方篩選文章的過程是故意行為,不透明也不公平,對辯方不公。案件明天續審。

鍾沛權,今日獲准保釋,他在早上完成手續後返回法庭繼續應訊。審訊結束後,他登上私家車離開,有人喊:「阿權返去好好休息啊!」,鍾回頭揮手說「多謝」,上車後又數度揮手示意。(影片

控方審訊時呈逾千頁新文件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本案上月審訊時,其中一名作供警廖浩明(音譯)在盤問下透露,曾按上司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指示,擷取逾300篇《立場》文章,但僅向案件主管交出30篇。控方稱不知情,其後於審訊第5天新呈6個文件夾、逾1,500頁文件,並為發出截圖指示的小隊主管補錄口供。辯方稱口供與早前警員「有出入」,亦會影響盤問方向,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押後一個月今於區院處理,另鍾沛權今早申保釋獲批

去年6月獲悉《立場》將下架文章 警方即進行證據保存

辯方申請由新加入的大律師馬維騉負責,主要爭議控方「延遲披露(late disclosure)」及「沒有披露(non-disclosure)」文件。負責指示警員擷取《立場》網站的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作供,他2021年5月開始駐守國安處Y1分隊,隸屬電腦組,主要就網上證據進行保存及收集情報,連同他和直屬上司總督察陳安銘,其小隊當時一共有14人,負責截圖的則只有5人。

盧供稱,上司陳安銘去年6月22日接獲情報,《立場》網站上大量文章包括博客、專訪及新聞報導可能會被刪除,而該些文章或違法,遂口頭指示他審視所有《立場》網站文章,有否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下的煽動罪或國安法,並進行證據保存,以便日後交調查隊伍作調查。其中盧負責2020年7月至12月的文章,陳則負責2021年1月起的文章。

挑選準則為「主觀認為」或違法 兩次共篩出587篇「敏感」文章

盧於6月22至23日進行第一次審視工作,由於文章可能隨時被刪,故每當文章任何部分令他「主觀認為」會犯煽動罪或國安法,便會即時將包含網址、標題、作者的文章首頁列印,並主要擷取政治、社會和法庭的內容。他指,要審視的文章很多,故他並非有組織性地從某日或某部分開始,「可以話係隨意地喺網站上揀選」;亦因「時代久遠」,未能憶起從哪部分開始或完結。

盧解釋根據情報,「我哋知道盡快要做,時間唔會多」,與陳安銘有共識「最盡」兩日內要盡量完成審視。審視完後,二人於6月24日一同檢閱所有文章,並一起挑選出553篇「涉及敏感內容」,盧並按作者及時序作簡單分類,要求隊員廖浩明按文章網址擷取全文,廖於翌日完成並將文章列印。

6月28日,陳安銘再要求盧審視《立場》網站文章,盧稱審視標準和分工同樣,只是今次包括6月24日後發布的內容。他於6月28日至7月12日進行第二次審視,二人並於7月13日一同篩出34篇涉「敏感內容」的文章,再交廖浩明截圖和列印。

與上司開會共篩出30篇文章 案件主管接手後銷毀所有紙本

盧健賢表示,其後與陳安銘進行多次會議,由於文章已被保存,二人在更充裕時間下,更仔細檢視該553及34篇初步審視的文章是否違法,並篩出約100篇文章。其後他再與陳及管理整個Y隊的黃警司進行多次會議作最後審視,篩出30篇涉違煽動及或國安法的文章,但他未能記起會議次數和每次所需時間。

盧表示,篩出30篇文章不久後,案件主管便於7月21日要求檢視《立場》涉違法的文章。他們同日將30篇紙本文章交出,並因已有調查隊伍接手,認為不再需要該些文章,遂指示隊員將所有紙本文章銷毀,但廖浩明仍保留電子版本。

一個月後,因有截圖未能完整包括所有內容,廖浩明應調查隊要求重新擷取及提交30篇文章。直至案件開審後,盧於今年11月4日獲案件主管告知需交出所有涉案文章,再指示廖浩明將共587篇文章交調查隊。

盧承認之後有其他同事就《立場》案進行證據保存,但因他休假,故不清楚保存內容和時段。他在交文章後亦無再處理本案。

警不肯定首次審視文章數量 稱無證據價值故不保存

辯方盤問時,多次追問盧首次篩出553篇文章前,總共曾審視多少篇文章。惟盧多次指沒有紀錄、無法估計,「只能夠講話多過553篇,任何估計都唔準確。」辯方終指可能有一千篇以上,盧說「不肯定」,但承認不能排除。

辯方續問,為何沒有命令隊員擷取初步審視的所有文章,只擷取其後的587篇。盧指人手和資源有限,有其他國安案件要處理,不能全部保存,也沒有必要;而且其職責是找出可能犯法的文章,有證據價值、與案相關才會保存,「如果我覺得冇證據,點解要做證據保存工作?」他承認,後者的考慮是最重要。

警稱篩選過程屬「前期工作」 無需索律政司意見

就開會篩選的情況,盧健賢表示曾與上司討論文章是否違反包括《國安法》、及對哪些字眼有煽動意味有共識,但沒有很仔細至違反法例哪一條,亦沒有任何紀錄或標記,因當時他們目標只是文章應「留低定唔留低」,選出「敏感」、「違法」的文章。他們亦不曾討論將控告哪些人、時段或控罪,強調當時僅處理保存證據工作,「唔算得上係調查」。他又承認,與警司開會時會出現不同看法,但由「警司話事」,即如他和陳安銘認為文章沒違法,但警司認為有,則仍會視為違法,反之亦然。

盧承認,每篇文章涉主觀成分、「擲界」情況,辯方問為何不索取律政司意見再決定篩選哪篇,他解釋當時「我哋主觀認為與案件不相關」,故不作保存。盧承認,從6月22日首次審視文章,至7月21日交予案件主管,期間從無向律政司索取意見,解釋指警方調查或進行分析屬「前期工作」,認為該階段不需要索取律政司意見。

辯方批警方篩選過程不透明不公平 屬故意行為

郭偉健一度質疑,證人篩選的標準只是主觀意見,是不可接納的證據,「你想問到幾深入?」馬維騉強調有需要就此盤問,因本次申請矛頭直指控方「咁遲先有文件」及有文件「唔再搵得返」,篩選過程「不透明」、「不公平」,對辯方不公。而辯方認為從篩選過程可見這是警方經思考的決定、故意的行為(willful act),並非一時大意。

至於廖浩明為何沒有將全部587篇文章交予案件主管,僅交出30篇,盧解釋認為沒有選出來的文章與案無關,故沒有指示廖交出。

控方最終依賴該30篇文章的15篇,盧稱對此不知情,也不清楚本案被告是誰。他又承認,審視時沒有考慮是否有另一立場的文章。

587篇敏感文章涉葉一知、林兆彬等作者

另外,控方於主問初段為盧提供新呈文章的列表,包含文章標題、序號、作者等,以協助盧回憶當時如何指示下屬處理文章。控方透露587篇「敏感」文章中,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陳凱文、浸大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前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葉一知等人的博客文章。

辯方一度反對控方該階段讓證人查看,指盧未曾提及該部分證供,控方「好明顯係引導佢跟個表講」,但最終不反對證人查看。

警曾否認「SN」文件編號代表「Standnews」 督察稱截圖者隨機決定

此外,廖浩明早前作供曾提及文章檔案的編號由他定下,但否認「TSN」代表「Target Standnews」,指「只係一個獨立嘅代號」、「本身就係冇意思」、「用ABC都得」。盧健賢今提及,未能憶起有否就標籤作任何指示,但一般保存項目時,創建者會自訂英文字母及數字作識別,並隨機決定數字是否順序或哪個號碼開始等。盧解釋,設標籤是協助識別保存項目,而無限制及隨機組合能防止人單憑項目名稱掌握所涉項目的數目或內容。

盧健賢作供完畢,其上司陳安銘將於明天作供。控方並透露欲重召廖浩明作供,交代早前如何列印587篇文章。

辯方望以「案中案」處理 官拒從

另外,辯方今曾提出望以「案中案(Voir Dire)」形式聆訊,即獨立處理永久終止聆訊此「特別事項」的證據,之後再處理被告是否有罪的「一般事項」證據,因為現階段部分證供或在正審時不能呈堂。

惟郭偉健認為現時部分證供或與正審有關,若以「案中案」處理,日後再重召證人作供會浪費時間,又指「你認為(正審)冇需要(該些證據),或者我覺得有需要」。他終下令採用較快捷的「交替程序(alternative procedure)」形式,即證人同時就「特別事項」及「一般事項」作供,若辯方認為有證供不可呈堂,可於結案陳詞處理。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馬維騉及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