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及《眾新聞》停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新聞工作者如何繼續享用新聞自由,她指是媒體「自己嘅決定,不能與新聞自由直接掛勾」。她引述其中一個新聞媒體(眾新聞)稱「我哋都無做過任何嘢」,又指「我哋既執法部門亦無接觸過佢」,「如果佢自己有一定嘅睇法、一定嘅擔心,而係決定要結束呢,呢個係香港一個商業社會時常會發生嘅事」,政府做的事不是要打壓新聞自由,而是依法辦事。
她續指,她上任初期開放政府新聞採訪活動予網媒,當時亦曾與記協會面,「今日都仍然係開放嘅」。她稱只要不是做違法的事,政府會歡迎新的媒體加入,又引述數字稱《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新聞處的登記媒體「有增無減」,本地媒體增加5.4%,海外媒體增加9.5%,而內地媒體則有所下降,「點樣可以因為兩個媒體停辦,而貿然認為香港新聞自由受損呢?」
她不認同事件是「寒蟬效應」,指如國家安全的法例如影響新聞自由,那麼在外國亦不會有新聞自由,外國遠比香港早訂立國家安全法例。媒體機構、記者及所有人皆要遵從法例,如他們害怕不能遵從法例,便要下定決心,作出必要的決定。
被問會否與記協再次會面,她指當時與記協會面是她上任時,望能盡量開放與不同政治光諧團體及人士合作,但結果香港卻出現無人能預見的極大挑戰,包括大量人鼓吹港獨、勾結外國勢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