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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對記協之評論與事實不符 本會嚴正要求撤回不實言論

《大公報》對記協之評論與事實不符 本會嚴正要求撤回不實言論

記協致大公報的公開信 :

本會接獲投訴, 指 貴報今天 (5月7日) 的一篇署名屠海鳴、題為「假新聞禍港久矣 動真格不可遲疑」署名的文章內容不實及誤導,特來函澄清。記協對偏頗、失實的文章內容表示遺憾,並要求 貴報作出更正。

作者在文中指出,「當年9月,當警察拘捕假記者時,「香港記者協會」立即發表聲明宣稱:「不宜動輒捉拿假記者,或要求記者在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的記者證」、「在香港,當記者沒有統一的要求」,並稱這是「香港和內地的重大區別」,否則就是侵犯「新聞自由」。」本會必須指出,上述內容並非本會的聲明,只是本會在社交平台轉載甄美玲博士刊於《眾新聞》一篇題為「疑問一:真/假記者;合法/非法採訪?」的專欄文章內容。(原文

甄美玲博士過去二十年一直在中港兩地大學進行研究和教授傳媒法,並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香港任職記者,採訪本地和中國新聞。屠海鳴在文中批評「說出如此外行的話,令人詫異!」「事實神聖」,屠先生將記協聲明與轉載文章混淆,未能分清事實,令人極度遺憾。甄博士研究及教授傳媒法長達二十年,是否「外行人」相信公眾不難判斷。

文中另外一段又寫道:「150港元就能在『香港記協』辦一個『記者證』。亦有人披露,一些大中學生到『香港記協』辦『記者證』,費用最便宜可以只花費20港元。香港記協是假記者的『助產士』和『保護傘』」。事實上,不論是否專業記者,任何公眾人士只要到本會官網瀏覽本會會章及入會須知,不難發現說法嚴重失實誤導。

本會自1968年按《職工會條例》登記成立,一直貫徹執行符合條例所列的會員資格要求,有關入會資格要求亦詳列於本會會章第3條:

正式會員:只有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士,才能申請成為正式會員,只有正式會員才能申請記者證。文中所提到的自由撰稿人則需要提交能夠證明其收入來源的已刊登作品,有需要時甚至要提交服務合約或其他收入證明。
學生會員:只有就讀本港新聞院校之學生可以申請,申請者需要提交學生證件。學生會員證上標明其為學生,不能申請記者證。

本會已多次公開澄清,只有正式會員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因此, 文章所指「一些大中學生到『香港記協』辦『記者證』,費用最便宜可以只花費20港元。」實為嚴重失實誤導, 同時,「香港記協是假記者的『助產士』和『保護傘』」亦為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

基於上述各點,本會現嚴正要求 貴報基於事實,撤回有關言論。誠如 貴報作者屠海鳴在文中指出,「筆者畢業於復旦大學新聞系,所學的第一課就是『言論自由必須建立在事實真實準確的基礎上,否則就是沒有根基的大廈。』本會期盼 貴報的同工都能夠盡力求真、確保內容準確,各位新聞同業均秉持專業操守,一同守護香港僅餘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