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9)於十一月在阿塞拜疆巴庫舉行,結果在一片爭議聲中落幕。低碳想創坊的同事與青年代表以NGO觀察員身分,在會議現場奔走,積極參與整整兩星期的談判,儘管遇到不少限制,仍努力表達對氣候公義的訴求,包括淘汰化石燃料、提高氣候融資目標、倡議誠信、透明和符合人權標準,及重視女性在氣候行動地位。
會議在未有充分共識的情況下,確立了爭議甚大的新集體量化氣候融資目標(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 NCQG);而本應跟進的COP28『轉型脫離化石燃料』承諾,意即為能源系統轉型並最終脫離化石燃料,COP29的氣候減緩項目竟未再提及;大會雖然通過了碳市場運作機制,然而相關指引的透明度、誠信度、人權標準落實的效力均成疑。凡此種種暴露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產油國與非產油國間的深刻分歧,關鍵政策懸而未決,甚至出現倒退,凸顯了全球氣候治理的巨大挑戰。
低碳想創坊將會深入討論COP29中有關氣候融資、碳市場、全球盤點、氣候減緩與適應、公義轉型,以及性別議題等範疇,並展望明年六月波恩氣候會議和十一月巴西貝倫市COP30氣候談判的前景。
發達國家只願帶頭不願負責 氣候融資目標非考慮實際需求
2009年COP15大會曾確立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目標,後期制定NCQG是要以新目標取而代之。可是COP29談判卻持續反映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深刻分歧,氣候融資的金額、來源和用途均是爭議所在。
談判一開始,發展中國家便提出每年1.3萬億美元的目標,加上COP29決議文本亦提及每年需要5.1-6.8萬億美元氣候融資才能在全球有效推進氣候行動;但結果是發達國家只同意承諾從明年至2035年間,每年只有3000億美元的目標。儘管較2009年的1000億美元目標有所增加,但考慮到這15年間的通脹調整後,1000億美元到2035年的實際購買力已相當於2500-2800億美元,所以3000億美元的目標只可說是追近通脹升幅,並無實質增加。何況發達國家亦沒有「氣候脆弱國家」制定具體的最低資金分配金額,這些最易受氣候影響的國家包括小島、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等,自然亦大為不滿。
關於融資來源,發達國家提出包括混合公共、私人及多邊發展銀行(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融資的模式,但遭到發展中國家反對。由於目前大部分氣候融資屬於貸款,而非無償援助,發展中國家要繼續依賴貸款進行氣候項目,必將增加債務負擔,氣候危機亦會演變為債務危機。此外,私人融資往往不願承擔風險,而會將風險和責任轉嫁給氣候脆弱國家,加劇國與國之間的不平等。發達國家只需牽頭融資,而不需承擔融資責任,甚至提出比較富裕的發展中國家亦有融資責任,可見發達國家的融資責任相當薄弱。至於氣候融資的用途,只定於氣候減緩和適應,但對去年開始運作的損失與損害基金卻隻字未提,使氣候融資未能用於賠償氣候災難造成的經濟損失。
COP29對於氣候脆弱國家而言,結果尤其失望。決議文件雖有提出「巴庫—貝倫路線圖」,即是將融資金額提升至1.3萬億美元的目標,變成明年COP30的願景,但此舉缺乏明確的執行機制或時間表,難以取信。要確保全球金融系統與《巴黎氣候協議》(下稱《巴黎協議》)的目標一致,並加大融資流動性,各方還需做大量工作。以《巴黎協議》第2.1c條為例,此條旨在確保氣候融資可持續配合全球低碳排及氣候韌性的發展,如何促使包括私人機構、各國的國家財政及國家發展銀行等金融系統配合此發展的對話,亦將在COP30會議前夕進行。
全球盤點談判無進展 1.5°C目標無從問責
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是自2015年《巴黎協議》通過以來最重要的機制,用以檢視、跟踪和支援各國的減碳進展,是否能達到2030年的減碳承諾,旨在落實氣候承諾。可是,首次GST僅在去年的COP28進行,今年卻無法持續跟進COP28『轉型脫離化石燃料』的承諾,遑論下一步的行動,更需要延至明年COP30再作談判。
GST談判明顯缺乏共識,發達國家普遍不希望GST的範圍只聚焦於融資,而應廣泛包括其他氣候行動的內容,而且主張GST成果應該反映在各國的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亦即由現在到2035年間國家作出的減碳目標承諾,最新的NDC提交時間為明年二月。而發展中國家關注點為發達國家是否願意融資,而新興發展中國家不希望在缺乏融資的情況下,強制規定GST與NDCs掛勾,理由是『超出巴黎協議的原始框架』。兩邊的分歧引致談判陷入僵局。
此外,去年COP28達成的『轉型脫離化石燃料』承諾,一直惹一眾產油國不滿,當中以沙特阿拉伯和俄羅斯為首,產油國在COP29談判中企圖淡化、甚至阻止明確針對化石燃料的任何字眼。最終,除了GST談判未能達成任何協議,連帶NDC指南和下一輪GST的程序改革,全都推遲到明年的波恩氣候會議和COP30,對全球升溫控制於1.5°C內的目標越來越不利。
COP28好不容易達成的各種共識,在COP29經歷了主要產油國的干預,加上特朗普上台後帶來全球氣候政策轉變,已深受威脅;再由於GST未能達成協議,令明年提交的下一輪NDCs增添不確定因素,種種滯後已引發了各方對兌現《巴黎協議》氣候承諾的擔憂。
碳市場機制誠信、透明度與人權標準勢成挑戰
2024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9)其中一項最受關注的議程,是通過了全球碳市場機制,即巴黎協議中的第6.2條和第6.4條。在碳市場機制中,賣方國家可以通過提高能源效益、開發可再生能源及植樹造林等減碳方式,並在國內和國際碳市場出售「碳信用(Carbon Credit)」,既可計算入國家的減碳目標,亦有助發展中國家集資進行減碳項目;而主要為發達國家的買方,可透過購買碳信用抵銷自身的碳排放。
巴黎協議第6.2條針對國家之間的雙邊或多邊碳交易,即國際可轉讓減緩成果(International Transferable Mitigation Outcome, ITMO),COP29對此建立了交易程序的自願標準指引,以及禁止交易國在交易後更改碳信用授權,以提高碳交易的信譽。同時建立了『雙層登記系統』,除了交易國的登記系統,亦設立國際登記處,履行追蹤碳信用的審計用途,解決各國在碳交易技術能力的差異,並為缺乏登記系統的國家提供可選服務。然而,即使建立了相關交易系統和準則,雙邊交易框架仍然呈現弱點,尤其在披露碳信用信息時,各國可能存在不一致的狀況。機制對此只強調合作,要求各方修正不一致之處,並標記出現問題的碳交易,直到相關修正獲得驗證。但對於故意欺詐行為缺乏懲罰機制,將影響碳交易的信譽。
至於針對『巴黎協議信用機制』(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PACM)(即第6.4條),COP29建立由聯合國監督機構管理的統一體系,將國際碳交易機制訂定為中央化碳市場,同時制定了PACM的碳信用授權程序、方法準則和碳移除標準。然而,此舉並未能長遠解決碳信用的品質、時限及監控問題,PACM的監督機構必須進一步釐清標準。
儘管有人認為通過碳市場機制是實現氣候目標的一項突破,但是不少學者和公民社會對於碳市場的減碳效果、誠信和透明度,以至人權標準的落實,都抱持相當懷疑的態度。預期碳市場機制在明年開始實施後,將會持續受到挑戰。環保和青年團體批評有關方面削弱碳交易的披露要求,而對於碳交易並未考慮公義轉型、性別平等和公眾參與的需求,女性團體則表示遺憾。此外,亦有國家擔憂相關碳信用並非來自新增項目,而是已有項目,可能存在欺詐行為;加上創造碳信用所引致的生態破壞與人權侵犯,將持續引發對碳交易誠信的擔憂。
事實上, 近年通過私人市場進行的自願碳交易,亦屢屢出現欺詐、誇大效果、重覆計算的問題,甚至在開發能源和植樹造林時,發生掠奪原住民土地和人權侵犯事件,引起了各界關注碳交易存在的漂綠風險和漏洞。
氣候減緩不提淘汰化石燃料 形同虛設
減緩工作計畫(Mitigation Work Programme, MWP)於COP26成立,旨在促進各國邁向巴黎協議的2030年減碳目標。然而,今年MWP的談判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深層次矛盾持續發酵,尤其融資問題更成為了談判的心結。
發達國家及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主張氣候減緩工作必須展示達成目標的雄心,並且與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談判掛勾,包括淘汰化石燃料及其相關補貼、達成三倍可再生能源和兩倍能源效益的行動計畫。相反,新興發展中國家及產油國則對於GST主導氣候減緩非常抗拒,認為在缺乏足夠財政和能力建設的情況下,強加減緩責任,是自上而下的硬性措施,亦是威脅國家制定氣候承諾的舉動。最終在缺乏共識之下,MWP只保持為對話平台,而不是推動轉型行動的機制,亦不再提及淘汰化石燃料的字眼。
儘管在淘汰化石燃料方面缺乏實質進展,甚至出現倒退,決議文本仍要求對話提高包容性和透明度,例如改善對話的地區和性別平衡,擴大發展中國家參與,建立數字平台,促進政府、金融界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合作,可視為動員資源的一步。然而距離2030年目標期限只剩5年,談判耗費大量時間於規程討論,加上未能縮窄分歧,大大降低MWP談判的成效。如果不作出改革,MWP有可能不再被各國重視,無法呼應巴黎協議的迫切目標。
缺乏融資陰霾下的氣候適應談判
全球適應目標(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 GGA)是根據《巴黎協議》第7條制定,亦是自2015年通過《巴黎協議》以來,最重要的氣候適應談判;然而談判進度一直非常緩慢,直到去年COP28才正式確立為『阿聯酋全球氣候韌性框架』。而今年COP29的談判主要涵蓋GGA和國家適應計劃(National Adaptation Plans, NAPs)兩大範圍。可是在融資談判持續緊張的情況下,進展有限,而有爭議的問題亦被推遲到明年COP30再作決定,拖慢了氣候適應工作的進度。
COP29上各方集中討論推進GGA框架,並定義氣候適應指標。談判桌的辯論主要圍繞『實施方法』(Means of Implementation, MoI )指標,尤其是確立財務上的指標,以及引入所謂『轉型性適應』概念的問題。MoI是指實施巴黎協議所需的資源、技術和能力建設等,而『轉型性適應』則是源於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報告,描述氣候適應不應再停留於逐步調整,而應系統性應對氣候變化,處理長期存在的社會不平等問題。
發展中國家認為MoI指標必須追蹤財務和技術支持,然而,發達國家則不願承諾特定財務指標,而且MoI指標不應主導GGA框架,但強調需要採用『轉型性適應』的方法。許多發展中國家擔心將融資與績效或創新掛勾,反而成為獲取適應資金的障礙。最終通過將MoI指標改稱為『實施的促進因素』,涵蓋財政資源、治理水平、透明度和反腐敗等條件。不過發展中國家認為新字眼淡化了發達國家對適應融資的責任。
最後會議決定以選取和歸納方式,將全球適應指標的數量限制在100個內,允許各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並強調包容性,優先考慮追踪脆弱群體和特定生態系統的指標。此外,亦通過了『巴庫適應路線圖』,將GGA作為COP未來的固定議程,有利展開氣候適應的高層對話。會議亦決定在2028年第二次GST整合GGA框架的檢討。COP29上亦討論了NAPs,但由於對NAPs的範圍、所需支援水平和實施機制的分歧,實質決策推遲到明年的COP30,並安排在明年六月在波恩會議進行中期討論。
公義轉型議程被犧牲 毫無寸進
低碳想創坊致力於香港推動氣候公義,亦一直關注國際間公義轉型的討論。在2022年,第27 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成立了『公義轉型工作計劃』(Just Transition Work Programme, JTWP),回應《巴黎協議》條文中對公義轉型的要求,即在推動能源轉型時,必須保障勞工權益。不過隨著社會日益熱烈的討論,更多聲音提出公義轉型不應只限保障勞動和就業,而是必須改變高消費的經濟模式,停止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才能達致真正的公義轉型,帶來可持續生活方式。
承接各界平等而共融的良好對話氣氛,外界本來對今年COP29的JTWP談判結果有所期待。然而,COP29主席團只將精力放在與融資相關的談判,卻未領導各國打開JTWP談判,繼續讓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JTWP範圍上的分歧發酵,再受累於低效的議事程序,結果未能把握達成協議的時機,減慢JTWP進程,實屬遺憾。
談判的分歧在於發達國家將JTWP與1.5°C溫度目標掛勾,強調技術發展和經濟機會;但發展中國家則強調氣候行動對社會的全面影響,特別是氣候脆弱社群,在缺乏融資下,難以支持JTWP,亦難以確保『實施方法』(Means of Implementation, MoI )指標足以支援氣候脆弱國家;而一眾產油國家反對發達國家的主張,主張各國自主公義轉型的不同路徑,並反對發達國家單方面以氣候為名,實施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主席團在處理上述分歧上,往往為了避免分歧而排除具爭議的主張,結果未能達成共識,破壞了之前取得的進展;而且在第二周,主席團更未能組織談判及提供明確的方向,錯過了達成共識的機會,談判將推遲到明年波恩會議和巴西COP30再次開展。
氣候行動的性別平等漸受重視
性別平等亦是氣候行動中的重要議題,可是一直缺乏共識和行動。10年前的秘魯COP20通過了利馬工作方案,就是要求整合性別平等和人權原則,提供融資以消除氣候行動中的性別差距。所以,今年COP29亦是性別議題談判的重要時機。主席團最初竟將女性排除在組織委員會以外,而會議期間,一些保守國家亦試圖排除女性和人權的字眼。所幸利馬工作方案最終獲延長10年,並附帶5年的性別行動計畫(Gender Action Plan, GAP),確保性別議題在未來十年仍是氣候談判的核心,而性別議題在氣候減緩、適應和融資等工作上均有所著墨。然而,談判過程卻排除了包括性小眾等弱勢社群的進步語言,以及缺乏具體的財務承諾,將成為落實 GAP 目標的隱憂。
性別議題的主要爭議,在於保守國家認為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上,國際社會對賦權女性及性小眾地位的倡議,並不符合當地文化或政治背景,是西方國家侵犯其主權的圖謀。所以,最終決定排除了對原住民、少數族裔或低下階級女性的描述,只保留了人權的語言,算是一種妥協,但對於維護更廣泛性別群體的權利上,仍需繼續努力。此外,融資亦成為談判的焦點。最終決議文本在財務安排上亦缺乏具約束力的承諾,未來有關性別議題的工作,仍需努力爭取資源。可喜的是決議文本確認了女性在實現長期氣候目標中的領導作用,並重申包容政策的重要性。
香港與全球城市的角色日益重要
國際氣候談判一直是國家政府之間的事務,然而近年COP亦漸見地方和城市政府的身影。作為執行氣候行動的前線,城市的聲音和反應越來越重要。香港作為發達城市,亦應該趁機在氣候行動前線起示範作用,包括大力加強本地可再生能源發展、提高城市能源效益、致力氣候適應行動,以至發展氣候融資中心,加強城市間的氣候行動交流合作等等。
COP29雖然在融資、全球盤點和氣候減緩的談判結果令人失望,但近年的COP漸漸將城市納入議程亦是另一進程,有助改善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氣候行動上的合作,亦為城市帶來機會。例如,今年的減緩工作對話就以城市建築為主題。而COP大會亦宣布了兩項與城市有關的新倡議,包括「促進氣候韌性與健康城市多部門行動路徑宣言」(Multi-sectoral Action Pathways for Resilient and Healthy Cities Declaration, MAP)及「巴庫城市與多層次氣候行動持續性聯盟」。前者將會是加強城市韌性與健康的策略指南,並將成為COP30氣候政策討論內容。後者則是與聯合國人居署(UN-Habitat)的合作計畫,確保COP未來優先考慮城市氣候行動議程。這些框架為城市提供了促進氣候議程的工具,獲取必要的融資,落實創新的氣候政策。此外,COP29亦強調中央和地方氣候行動同步的重要性,並推動城市的氣候融資。
然而,COP29令人失望的結果也給城市帶來巨大挑戰,使具有氣候雄心的城市必須獨自提高目標,以增強國家在國家自主貢獻NDC的雄心。今年COP29雖引入「巴庫適應路線圖」,但對地方主導的適應措施整合不足,令地方氣候融資及氣候決策在優先次序上面臨挑戰,例如對抗城市熱島效應和解決氣候適應行動的社會不公平問題。如果沒有度身定造的機制,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城市氣候行動可能由於資金不足而成效不彰。
因此,香港作為亞洲金融中心,應該把握機會向全世界示範氣候行動的潛力,除了上面提及的措施,通過COP29的「促進氣候韌性與健康城市多部門行動路徑宣言」倡議,在本地加強氣候與健康的連繫,投放資源加強社區為本的氣候適應措施,為本地和發展中國家城市進行氣候融資,將香港定位為對抗氣候變化、加強氣候韌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先行者,都是香港對《巴黎協議》可以作出的貢獻。
展望2025年波恩會議及巴西COP30氣候談判
COP29暴露了氣候融資、減緩、適應及公義轉型等關鍵領域遭受的持續挑戰,也凸顯了聯合國多邊氣候談判的脆弱。隨著全球目光逐漸轉向COP30,各國必需持續努力,確保《巴黎協議》仍然是有效推動全球氣候行動的基礎。
定於巴西貝倫市舉行的COP30將會是全球氣候議程的關鍵時刻。COP30被稱為「自然COP」,將會整合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行動,探討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如何在應對氣候危機中發揮作用。為了確保COP30的成功,各方必須跨越生物多樣性與氣候治理之間的制度隔閡,確保問題獲得全面整合,而非繼續各自為政。
隨著各國需於2025年2月提交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NDC,COP30是將全球氣候承諾與《巴黎協議》1.5°C目標一致的重要時刻,必須在多方面取得成果。首先,必須通過確保新集體量化氣候融資目標NCQG,反映氣候行動的實際需求,解決氣候融資的不平等問題。其次,必須將淘汰化石燃料和公義轉型的全球盤點成果,化為具體行動。第三,必須將氣候公義整合到氣候治理的核心,確認包括女性、原住民和小島國家等的邊緣社群,平等擁有應對氣候變化的權利和需求。COP30將會是解決妨礙氣候公義與包容的障礙的大好良機,重新定義氣候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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